施工簡介:本次施工主要是將-370水平存放的液壓支架通過架線電機車從存放地點轉運至-370檢修硐室進行檢修;檢修完畢后再通過電機車將其運送至-370增補風道放置備用。
施工單位: 運輸一區(qū) 編號:ysyq-2012-4- 3
一、施工地點:-370大巷
二、施工內容:運送液壓支架
三、施工時間:2012年4月4 日至結束
四、施工負責人:劉學久 祁公良 常青 安全負責人:高尊紅 戴文庭 楊營
五、安全措施:
1、本次運輸大件車輛為液壓支架,運輸過程中每次只能運送一個液壓支架。
2、每次施工前,由施工負責人向施工人員傳達本安全技術措施。講清工作內容、施工步驟、人員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項,分工到人,責任明確。
3、參加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聽從施工負責人統(tǒng)一指揮,不得自主行事,在施工中嚴格執(zhí)行先檢查后工作的程序,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匯報處理。支架(車輛)裝載不完好壓鐵不牢靠的車輛嚴禁運輸。
4、信號工、掛鉤工、電絞司機、電機車司機和跟車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遵章作業(yè)。
5、施工前,檢查應帶的工具、材料、連接裝置是否保持良好狀態(tài),不合格嚴禁使用。
6、運車前,施工負責人要帶領機電維護、釘?shù)谰S護、絞車司機、掛鉤工等人員認真檢查運車所經過的軌道是否暢通合格,所有機電設備是否完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可靠,特別要對絞車地錨、制動機構、鋼絲繩、鋼絲繩頭、鉤頭、信號、語音報警、開關、按鈕等設備設施進行重點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匯報處理,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運車。安全設施及機電設備不完好不得施工。
7、施工前,施工負責人及施工人員要先熟悉運輸路線,檢查沿途的巷道情況。確保巷道暢通,安全無誤后方可運架。
8、液壓支架的運輸路線巷道高度不低于2.3m(軌面到巷頂),軌道外側到兩幫大于600mm。
9、運輸路線的安全設施要齊全,-370大巷架線電機車運輸巷道彎道報警要完好,道岔使用司控道岔,電機車使用引線時,必須使用合格(耐壓等級符合要求)的導線,手持合格絕緣棒(絕緣膠木),人員集中精力站在安全位置。
10、運輸支架時,必須使用硬連接;機車過花道時必須控制速度。
11、施工中使用電絞運輸注意事項:
(1)絞車司機必須了解該運輸軌道狀況、安全設施、信號聯(lián)系等;檢查絞車安裝地點(硐室),頂幫支護必須安全可靠,無雜亂異物,便于操作和瞭望。
(2)檢查絞車的安裝固定應平穩(wěn)牢固,地錨基礎螺栓無松動、變位、閘帶無斷裂、各部螺栓、銷、軸、完整齊全、鋼絲繩無彎折、無打結、無嚴重銹蝕、無咬繩、爬繩現(xiàn)象,有可靠的護繩板。鋼絲繩松至終點,滾筒上余繩不得少余3圈。
(3)檢查絞車控制開關,操縱按鈕電機電鈴等應無失爆現(xiàn)象。信號必須聲光兼?zhèn)?,聲音清晰,準確可靠。
(4)開車時電絞司機精心操作,聽清信號,絞車起動、制動過程要平穩(wěn),停車要及時,嚴禁猛拉猛拽和急剎車。
(5)絞車司機要扎緊袖口,精力集中,謹慎操作,不得擅自離開,不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事情,行車時不準與他人交談;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停車剎住制動閘,查清問題,待問題處理完畢后,方可聯(lián)系正常開車。
(6)絞車司機必須在護繩板后操作,嚴禁在絞車側面或滾筒前面(出繩側)操作,嚴禁一手開車,一手處理爬繩。
(7)使用絞車時,其纏繩必須緊密排列整齊,防止擠壓而損壞鋼絲繩,向上纏繩時,嚴禁絞車不完好作業(yè)。
(8)使用下井口西門電絞牽引組裝硐室支架出組裝硐室時,巷道兩頭設專人警戒,嚴禁人員進入運輸巷道。
12、電機車運輸注意事項:
(1)運輸前電車司機、跟車工先檢查電機車的燈、鈴、閘、連接裝置、撒砂裝置是否完好,軌道大巷管線吊掛是否標準,否則嚴禁施工。
(2)-370大巷彎道語音報警裝置必須完好,聲音響亮,司控道岔動作靈敏可靠。-370東大巷車場使用遠控操作道岔。
(3)-370大巷架線電機車在牽引支架在大巷內行駛前,應在支架的最高處視情況加一絕緣物,對于裝車高度超過規(guī)定的支架,嚴禁用電機車牽引,只有待支架處理到規(guī)定的高度后方可運輸。其大巷內嚴禁同時行駛人行車,車場另一股軌道不得行駛任何車輛及停放車輛。
(4)平巷車輛運輸過道岔時,掛鉤工必須提前檢查道岔,扳好道岔,道岔不完好不得允許車輛通過。檢查道岔及扳道岔(使用遠控操作)車輛必須在10m以外地方停穩(wěn)后方可操作,嚴禁車輛運行進行此項工作。
(5)運輸大件設備開始后,掛鉤工要認真負責,每次摘掛鉤時,均要認真檢查連接裝置、平板車裝載情況。電機車與支架車輛(所有車輛)對接時,掛鉤工嚴禁靠近作
業(yè)。必須等電機車停穩(wěn)后,電機車司機(必須)首先把機車控制器打到“零”位,剎住(手剎)制動閘,掛鉤工方可靠近(摘)掛鉤,嚴禁在電機車運行中(摘)掛鉤,嚴禁在有傾角的巷道停車(摘)掛鉤。
(6)用電機車牽引支架時,每次只準牽引1架(車),且機車與架子之間使用剛性連接。剛性連接連接裝置與車頭直接(柱銷)連接,剛性連接連接裝置與支架連接使用馬鐙連接,連接好的電機車(頭)距支架距離前端(在彎道處)不得小于0.5m,間距小于0.5m不得連接運送。嚴禁使用鋼絲繩頭及其它設備連接。電機車起動平穩(wěn),加速均勻,啟動速度不得超過每秒0.2m/S,最大運行速度不得超過每秒2m/S。頂車時,跟車工必須在車輛運行前方大于10m以外的人行道上吹哨領車,其運行時間內設專人警戒,運輸巷道范圍內禁止行人和作業(yè)。車場調車嚴禁使用電機車掛鋼絲繩裹車。
(7)電機車運行必須前有大燈后有紅燈(尾燈)。電機車運行至道岔(彎道)要提前50m減速,電機車運行通過道岔(彎道)運行速度為0.3―0.5m/秒。
(8)剛性連接裝置的配置要能夠滿足要求,連接部位要有上下左右的牽引及車輛轉彎余地,在過彎道時必須減速,超過6m以上的其它“特種”超長物件車輛應采用人工推車。
(9)大巷電機車牽引支架(大件車)時,運輸前對路道情況仔細檢查,確保路道暢通,巷道的高度、寬度應達到規(guī)定安全距離要求。跟車工(掛鉤工)檢查架子裝車是否標準(長、寬、高),壓鐵固定情況,大件車輛捆綁情況,凡是裝車、固定不合格,嚴禁拉運。
(10)運輸途中司機注意巷道沿途行人安全,發(fā)現(xiàn)行人要及時發(fā)出警示,在行人躲避至安全距離以外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