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兩個人需要抬材料時,必須有一個人協(xié)調指揮,做到同起同落。
??????? 3.9、人力搬運時必須量力而行,配合協(xié)調,不可冒險違章作業(yè)。
??????? 3.10、在需要皮帶運料時,卸料人員必須在停機狀態(tài)下及時卸下皮帶上的物料,出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發(fā)停機信號,嚴禁帶式輸送機運轉時直接從皮帶上往下取料。
??????? 3.11、裝料時,裝料人員要相互配合,將物料輕輕放在帶式輸送機縱梁上,然后慢慢推向膠帶中間,按要求綁扎并經現(xiàn)場負責人檢查確認無誤后方可發(fā)送開機信號。嚴禁直接向皮帶上料,運送物料單體重量不得超過100kg,長度不得超過5m,寬度不得超過400mm,高度不得超過200mm,嚴禁運送彎曲的長件物料,不得用帶式輸送機運輸大件。
??????? 3.12、裝料時,必須停機閉鎖并設專人監(jiān)護,物料必須和皮帶平行放置,位于皮帶中間,避免在運行中滑落,長度超過3m的物料每次裝料間距不得小于3m,各種材料必須分散放置,嚴禁堆層碼放。長件必須采用不低于兩道連網(wǎng)繩捆扎運送,散碎物件必須裝袋扎口后運送,以防運輸過程中散落。
??????? 3.13、卸料人員應將物料按規(guī)格碼放整齊并清點數(shù)量,裝料數(shù)與卸料數(shù)不符時應及時匯報給現(xiàn)場負責人查明原因,確保物料全部卸載。裝、卸料期間必須停機閉鎖并設專人監(jiān)護。
??????? 3.14、在施工密閉需要斷開頂網(wǎng)時,現(xiàn)檢查頂板的完好情況,找凈活矸活石,在斷開時要分步斷開,每次最多斷開300mm×300 mm,斷開后及時將凈活矸活石放掉,防止頂矸傷人。
??????? 4、瓦斯檢查工復雜作業(yè)環(huán)境的行走安全技術防范性措施
??????? 4.1、在工作面安裝、回撤及斜巷行走時,嚴禁闖紅燈。
??????? 4.2、巷道內行走時,在大巷彎道、道岔處必須避車,防止來往車輛掉道或所運物料脫落傷人。
??????? 4.3、在巷道壓力較大、頂板有片幫的地點行走,注意安全,快速通過。
??????? 4.4、在架空線下行走,瓦斯檢查杖必須處于最短長度并且放到包內,如果需要檢查瓦斯時,必須時刻注意架線,防止瓦斯檢查杖碰到架線。
??????? 4.5、上下山巷道時,注意腳底防滑;跨越皮帶時應走行人過橋,嚴禁翻越皮帶、溜子,同時應遠離皮帶,防止皮帶傷人。
??????? 4.6、綜采工作面行走時,嚴禁在刮板運輸機上及靠近煤壁側行走,在采煤機處必須通知采煤機司機,防止通過時甩煤傷人。
??????? 4.7、在巷道積水較多的地方行走時,在無法確認巷道積水深度時,找木桿探行,防止掉入水坑。
??????? 4.8、巷道行走需要休息時,必須找有人員的地點休息。
??????? 5、起吊、拖運大件安全技術防范性措施
??????? 5.1、瓦斯抽放班在鉆機搬運、挪移鉆機或安裝、拆卸其它大型設備時,必須使用專用起吊錨桿起吊。
??????? 5.2、起吊用的繩索(鋼絲繩套)及其連接構件的強度(主要指垂直起吊時的抗拉強度)不小于起吊重物重量的2倍,即安全系數(shù)不低于6。
??????? 5.3、采用專用錨桿起吊方式起吊、拖運重物,按照如下規(guī)定執(zhí)行:
??????? 5.3.1、單根錨桿所承擔的重量不得超過2t,使用規(guī)格不低于φ22×2200以上的高強錨桿,并采用全長錨固方式(錨固長度≥90%鉆孔長度,錨固劑不少于3根),起吊用的吊環(huán)擰入錨桿尾部絲扣、工作螺帽和備帽上緊后,錨桿露出錨桿絲的長度不小于3mm。每根錨桿的錨固力不小于120kN。
??????? 5.3.2、拖運5t以下(含5t)設備、重物時,可選用適當?shù)捻斿^或幫錨作為生根錨桿。拖運5t以上重物,或起吊重物時必須使用專用生根錨桿。起吊形狀不規(guī)則的物體或大型設備時,應采取多點起吊方法。
??????? 5.3.3、起吊1.5t以下(含1.5t)的重物時,吊點可選用單根生根錨桿,起吊1.5t以上的重物時,應采取多點起吊方法。起吊1.5t~4t(含4t)的重物時,起吊錨桿每2根一組;起吊4t~10t(不含10t)重物時,起吊錨桿每4根一組。
??????? 5.3.4、起吊10t(含10t)以上的較大件重物時,應結合起吊重物的形狀及起吊現(xiàn)場的實際情況,另行明確起吊設施的具體設置標準及注意事項(如選用錨索起吊方式)。
??????? 5.3.5、拖運重物或吊掛風水管路可選用合格的幫錨作為吊點,且確保錨桿上緊2個全扣螺母。
??????? 5.3.6、吊裝地點應選擇頂板完好,支護可靠,無掉頂、片幫危險的位置。嚴禁在巷道頂板破碎、有裂隙或失修地點采用錨桿起吊;所有砌碹巷道嚴禁用錨桿起吊設備或重物;盡量避免在巷道交叉的底部巷道的頂板施工起吊錨桿。必須在頂板較破碎地點起吊重物的,不得使用頂錨或打起吊錨桿作為起吊點,應架設能承載起重物的起吊棚,起吊棚架設必須牢固、安全可靠。
??????? 5.3.7、必須盡量做到垂直起吊,以避免因起吊生根點不合理造成起吊過程中重物出現(xiàn)劇烈擺動而產生額外的動力載荷和沖擊。
??????? 5.4、嚴禁利用正常的支護方式或各類管路、電纜鉤、托管梁等作為起吊生根點。錨網(wǎng)支護巷道,嚴禁使用作為支護的錨桿、鋼帶、錨索、菱形網(wǎng)作為起吊生根點。
??????? 5.5、起吊、拖運重物用的鋼絲繩套用編結法結成繩套時,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15倍,用卡子連結成繩套時,卡子不得少于4道。
??????? 5.6、吊具與錨桿之間必須采用新40T鏈條或專用機具連接,鏈環(huán)內必須加裝專用防脫卡具,確保鏈條在鏈環(huán)內不能移動。
??????? 5.7、使用手拉葫蘆起吊設備重物前,必須對手拉葫蘆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各部件是否齊全、靈活可靠,做到小鏈、棘爪、護罩等齊全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好后,方可使用。嚴禁手拉葫蘆帶病起吊設備重物,嚴禁使用不能自鎖的手拉葫蘆。
??????? 5.8、起吊時要找準重物重心,被起吊設備應捆綁牢固穩(wěn)妥,必須垂直起吊,不準在重物搖擺狀態(tài)下起吊;進行斜拉時,應嚴格遵守措施規(guī)定。
??????? 5.9、重物起吊時,必須由二人以上進行作業(yè),一人檢查、指揮,一人操作,嚴禁一人起吊。重物下嚴禁有人,操作人員必須站在非重物一側,防止重物突然掉下砸傷人員。負責指揮檢查的人員,必須站在能夠觀察全面的安全地點密切注視吊裝過程中的安全情況,及時提醒、指揮操作人員,一旦發(fā)現(xiàn)險情,立即停止作業(yè)。排除險情后,再進行吊裝。
??????? 5.10、開始起吊時,要先慢慢拉緊葫蘆,將設備重物起吊到100~200mm的高度,觀察各處的情況,確認無誤后,再繼續(xù)緩慢起高。
??????? 5.11、操作時,手拉葫蘆拉絲用力要均勻,應盡量避免沖擊,松鏈時,要小心操作,嚴禁倒鏈自鎖失靈,而造成設備、重物突然下沉。
??????? 5.12、作業(yè)期間,拖運區(qū)間內嚴禁站人,拖運物件的后方要有專人跟蹤,以防發(fā)生卡住、刮地現(xiàn)象。
??????? 5.13、起吊設備、重物必須一次連續(xù)完成作業(yè),不得中途停止。非特殊情況嚴禁長時間將起吊物懸吊在起吊件上,以免起吊件及連接件因長時間受力而出現(xiàn)意外或者危及不熟悉情況的其他人員安全。
??????? 5.14、起吊和拖運重物時,吊索捆縛和受力點嚴禁系在設備大件上的吊裝部位,吊索轉彎處與設備接觸部位應墊以軟質墊件(麻袋片、橡膠皮等),以防起吊過程中棱角或利口邊緣對起吊連接件因剪切作用而產生損傷;嚴禁把設備的外凸處如手柄、桿件當作吊裝掛點使用;起吊前必須對設備外露不耐磕碰的部件、管口等進行嚴密的包裹封口保護,避免起吊過程中因受傷影響使用。
??????? 5.15、嚴禁同時起吊或拖運2件以上(含2件)的自由物體。
??????? 5.16、起吊工作結束后,起吊點上的備帽、鏈條或鋼絲繩等起吊設施應及時拆除。選用頂錨或幫錨作為拖運點的,工作結束后,應及時恢復完好狀態(tài)。
??????? 5.17、當起吊重物已經吊起,手拉葫蘆小鏈卡死時,嚴禁站在起吊重物上面,嚴禁任意擺動手拉葫蘆,必須在重物下方墊好墊木后,再更換手拉葫蘆。
??????? 6、爆破作業(yè)安全技術保障措施
??????? 6.1、爆破工在上下班時間內嚴禁蹬車、爬車。
??????? 6.2、爆破工通過風門時,由于爆破工攜帶的工具較多,習慣用身體頂開風門,或猛開猛關,容易擠手、擠腳,要求爆破工用手輕開風門,確認身體及所背的東西完全通過后,再輕關風門。
??????? 6.3、爆破工在加工炮頭時,要在頂板完好、無淋水、無導電體和電氣設備的地點,在抽取單個雷管時,必須立即將雷管腳線扭結成短路,雷管腳線要懸空。
??????? 6.4、爆破工裝炮泥時只準使用木質炮棍輕輕推入,一次只準裝入一個炮泥,一手輕拉雷管腳線順直,腳線要向上緊貼煤巖壁,炮棍在腳線下方,防止用力過大搗破雷管腳線絕緣皮,爆破工要監(jiān)督到位。
??????? 6.5、延點放炮時,爆破工要保持清醒頭腦,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
??????? 6.6、爆破工必須最后一個離開爆破地點。爆破地點必須有掩體,人員必須站在巷幫,警戒距離必須大于規(guī)定距離,防止飛石傷人事故的發(fā)生。
??????? 6.7、特殊地點的裝藥放炮時,如:水泵窩、抬底、有水的地點等,必須清凈浮矸、浮煤、水,該地點由爆破工一人操作,特別是有水的地點,炮泥裝不進,可以使用黃沙,用水沖裝滿黃沙即可,嚴禁用炮棍搗實。
??????? 6.8、爆破工必須檢查炮眼內的瓦斯,掌握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情況,并監(jiān)督好瓦檢員做好一炮三檢工作,檢查使用水泡泥和爆破前、后的灑水降塵工作。
??????? 6.9、爆破工爆破后必須等炮眼吹過警戒線方可進行驗炮工作。防止炮煙熏眼。
??????? 6.10、爆破后,由于爆破地點碎石凌亂,容易絆人、摔傷、磕傷,爆破工行走要注意腳下,以防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 7、操作帶鋸安全技術防范性措施
??????? 7.1、木工房開機前做好全面的檢查工作,詳細檢查機械各部件、安全防護裝置是否良好,鋸條有無損傷及裂口,木料上有無鐵釘、鉛絲頭或其它硬質物體,確認無問題后方可開機作業(yè)。
??????? 7.2、開機后,待鋸條達到最高轉速時,方可進料,進料速度應根據(jù)材質軟硬及有無節(jié)子、裂紋和鋸割材料厚度等進行控制;進料時要注意觀察鋸口,入鋸時要做到穩(wěn)妥和緩慢,不可用力過猛;以防鋸條損壞傷人。
??????? 7.3、鋸割中,要時刻觀察運轉中的鋸條動向,如鋸條發(fā)生前后竄動,發(fā)出破碎聲及其他異?,F(xiàn)象時,要立即停機,以防鋸條折斷傷人。
??????? 7.4、操作時,手和鋸條應保持一定的距離,其距離不得小于500mm,且不許將手伸過鋸條,以防傷手。
??????? 7.5、進行鋸割時,不允許邊鋸割邊調整導軌;鋸條運轉中,也不允許調整鋸卡,以防發(fā)生事故。
??????? 7.6、在往回送木料時,應注意木料與鋸條的位置,以免木料碰撞或頂脫鋸條。鋸割作業(yè)時若出現(xiàn)夾鋸現(xiàn)象,應將木料鋸口分開,切勿倒退,以防鋸條脫落。當工作臺面上鋸條通路有碎木等阻塞時,應用木棍剝離,必要時停機排除,切不可用手清除,以防傷手。
??????? 7.7、卸鋸條時,一定要切斷電源,等鋸條停穩(wěn)后進行;換鋸條時,手要拿穩(wěn),防止鋸條彈跳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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