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對公共建筑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及其前室、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yè)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應設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標志燈作了明確規(guī)定。
對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燈的控制要求,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第6.3.1.8條指出:消防控制室在確認火災后,應能切斷有關部位的非消防電源,并接通警報裝置及火災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標志燈。
如何滿足消防疏散用照明的要求,在高層寫字樓通常根據消防疏散的需要將公共照明與事故照明結合起來,應急照明的電源是雙路電源,并設有雙電源自動投入裝置,根據負荷等級的不同設有蓄電池組,正常時充電備用,火災時市電電源斷電,應急蓄電池組供電,并能維持供電20min以上。由消防控制中心發(fā)出信號,自動接通應急照明回路,保證人員的安全疏散。
在應急照明的設計上,以往常采用雙路電源供電,配合局部設置帶鎳鎘電池燈具的方案,這種方式存在雙路電源有一路帶電,應急蓄電池不能應急工作,如果考慮平時能控制,并且滿足火災時及時接通事故照明回路還需增設一條應急控制線,使控制線路較繁鎖。而分散、數量較多的帶蓄電池的應急照明燈具,維護維修工作量比較大,特別是蓄電池的維修替換成本也很高。因而,容易造成帶蓄電池的事故照明只是形同虛設。
設計中改進的應急照明的供電方式,采用每層集中設一雙電源帶備用蓄電池的配電箱,該配電箱具有雙路電源自動投入及備用電池自動投入的功能。此回路可集中控制開、斷,當火災時由消防控制室的信號強行接通,起到應急照明及疏散照明的作用,見圖1。由各層應急電源配電箱引出的不同回路其控制要求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