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是在廠區(qū)電、氣焊、切割、鉆磨等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安全作業(yè)證。
2、凡是內有或盛過化學危險物料的容器、設備、管道等生產、儲存裝置,動火作業(yè)前必須進行清洗置換,經監(jiān)測、分析合格后,方可動火作業(yè)。
3、凡在容器、塔罐、管網等生產設施上動火作業(yè),必須將其與生產系統徹底隔離,并進行清洗置換,取樣分析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4、高空動火作業(yè)必須佩戴保險帶;被焊和施焊器件、工具必須可靠系留,防止墜落;下部地面有可燃物、空洞、陰井、地溝、水封等,應檢查分析,必要時采取接火及其他措施,以防火花濺落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
5、拆除管線的動火作業(yè),必須先查明其內部介質及其走向,并制訂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進行動火作業(yè),周圍有可燃物,應采取防火措施。動火點附近如有陰井、地溝、水封等應進行檢查、分析,并根據現場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產、使用、儲存氫氣的設備上進行動火作業(yè),其氫含量不得超過0.2%;在生產、使用、儲存氧氣的設備上進行動火作業(yè),其氧含量不得超過20%。
7、生產車間監(jiān)火人:全程跟蹤監(jiān)護,必須采取一切措施把可燃氣體濃度降到允許范圍以內,監(jiān)督現場措施的落實情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不定時測量氣體濃度,發(fā)現問題及時停止施焊,并必須采取措施把氣體濃度降到允許范圍以內,再實施動火。
8、所有參與動火施工人員必須學習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特殊工種要持證上崗。
9、安全環(huán)保部、生產技術部要不定時檢查、監(jiān)督現場措施及注意事項的落實情況。
10、動火單位必須派專人監(jiān)火,動火作業(yè)前應清理動火現場及周圍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備足夠使用的消防器材。
11、動火作業(yè)前,應檢查電、氣、焊工具,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12、使用氣焊、割動火作業(yè)時,氧氣、乙炔瓶的間距不得小于5米,二者與動火點均不小于10米,并不準在烈日下暴曬。
13、若動火現場有幾種氣體混合在一起,則以爆炸下限低的氣體為測量標準。
14、動火作業(yè)完畢,清理現場,觀察半小時,確認無殘留火種后,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