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原因分析
從大量海難事故的統(tǒng)計數(shù)字來看,有80%的事故與人為因素有關;而在由人為因素引起的事故中,有80%與管理因素有關。此外,在由管理因素引起的事故中,有80%與公司管理有關。很多船務公司對消防安全管理缺乏必要的認識,往往只重視火災事故發(fā)生后的調查,忽視了船舶火災的預防與控制。許多航運單位和船舶領導缺乏現(xiàn)代船舶生產和生活防火的管理知識,對船舶預防與控制火災重視不夠,對本公司、國內和國際有關防火條例沒有認真執(zhí)行或執(zhí)行的力度不夠,導致船舶存在嚴重的火災隱患。部分中小型、單船公司等航運企業(yè)的消防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個體船舶船主和船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另一方面,目前我國的消防監(jiān)督體制不順,管理混亂。從事水域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比較多,有水上公安消防部門(含公安水上派出所),港口公安和長航公安合并后成立的長航公安消防支隊,以及國家海事和地方海事。由于這些部門相互間業(yè)務交靠,職能不清,職責不明,造成對船舶消防管理的混亂。
防范對策
船舶火災預防,必須從人為因素入手,全面地消除船舶火災隱患,加強宣傳培訓,制定消防檢查、值班巡查等制度。同時充分發(fā)揮義務消防隊員的作用,在船舶火災發(fā)生時,及時撲滅火災,將船舶火災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首先,應做到健全制度,加強培訓。在公司管理、船況、船員配備既定的情況下,船舶火災預防與控制取決于全體船員。船舶航運企業(yè)和船主應全面貫徹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guī),進一步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程、操作須知,夯實“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基礎。及時消除船舶的各種火災隱患,落實具體的防火措施,嚴格控制燃燒的三要素,避免違章用火,嚴防設備老化或使用不當引起的火災。同時強化船員的消防知識和技術水平培訓,提高船員預防和控制火災發(fā)生的能力,加強船舶消防安全的監(jiān)督和檢查,使船員在船舶火災處置中真正發(fā)揮主體作用。
二是定期檢查。船舶消防設備是船舶消防的硬件設施,船主或船運公司應該加強船舶消防硬件設施的建設,定期對船上易燃易爆部位和消防設施與滅火器材進行檢查,重視船舶消防設備的維護和保養(yǎng),使其處于隨時可用的狀態(tài)。SOLAS公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的第Ⅱ-2章(消防篇)中,對各類船舶的消防設施與滅火器材的維護保養(yǎng)、試驗和檢查作業(yè)都有明確規(guī)定。船舶公司應根據(jù)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對船舶各種消防設備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yǎng)。
三是開展演練,提高自防能力。船舶航運企業(yè)要根據(jù)單位實際情況和不同的作業(yè)對象,制定切實可行的滅火疏散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提高員工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