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缺水地區(qū)的火災撲救
缺水地區(qū)往往是離城區(qū)偏遠的山區(qū)農村,公安消防隊伍接警后一時不能趕到,有些地方因交通原因消防車還到達不了火場,或雖有水源卻難以取水救火。因此,發(fā)現(xiàn)火災者,除馬上向119報警外,應立即組織當地群眾奮力自救,發(fā)揮一切消防設施、義務消防人員的作用,不能單純依賴或等待消防隊的到來。
在滅火撲救的措施方面,公安消防隊在調派第一出動時,必須調派泵浦消防車或者適用于農村的小型消防車,并配備有手抬泵;若是城郊或距離消防隊較近的缺水地區(qū),調度室要根據接警時掌握的情況,力求一次調足力量趕赴火場。如果第一出動已到達火場,指揮員要根據火場實際需要請求調集增援力量。
同時要充分利用火場附近的水源,在用消防車備用水開展撲救的同時,及時組織人員尋找水源。盡量選擇能夠使用消防車取水,并在消防車最大供水距離[根據Sn=(rHb-hq-H1-2)hd公式進行計算]以內的水源;如果不能使用消防車取水,而可用手抬泵取水的水源,要果斷使用手抬泵,但手抬泵和火場的垂直高度不宜超過10米,否則容易損壞手抬泵,這點往往容易被忽略;當水源與火場的距離大于消防車和手抬泵的最大供水距離時,可采用消防車和手抬泵接力供水的方法供水;必要時調動民間力量,利用河渠將水流引到火場附近,再用消防車或手抬泵取水滅火。
其三,在滅火中要合理用水。要把水集中用于火場的主要方面,優(yōu)先供給主要陣地上的水槍,如水槍應先掩護救人,掩護疏散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或者對其進行冷卻。水槍手射水要準確,以最大限度地發(fā)揮射流的滅火作用。還有,極力采取其它一切有效的滅火措施。要根據火場上火勢蔓延發(fā)展情況、風向等,選擇合適的部位進行破拆,開辟隔離地帶,阻止火勢擴大蔓延。積極組織人員疏散物資。在缺水情況下不能有效地阻止火勢蔓延時,要組織足夠力量疏散受火勢威脅的可燃物,特別是貴重物資和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其它滅火劑和沙土,或用不燃物遮蓋。
最后,要注意下列事項:一是停車位置和水槍陣地要選擇在易攻、易守、易撤的地點,既有利于供水和射水,又便于在供水中斷、火勢蔓延擴大時迅速轉移。二是在利用天然水源及污水井供水滅火時,要采取防堵塞措施,如濾水器要用竹簍罩上。消防車和手接泵要停靠在適當位置,防止使用天然水源時車泵下沉或傾斜。三是組織群眾監(jiān)視消滅飛火,防止形成新的火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