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屋面工程施工前,編制詳細的施工方案,經(jīng)監(jiān)理審查確認后方可組織施工。
6.2、在屋面各道防水層或隔氣層施工時,伸出屋面管道、井(煙)道及高出屋面的結構處先用密封材料封閉嚴實,再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為防水面層以上250mm(管道泛水不小于300mm);最后一道泛水材料應采用卷材,并用管箍或壓條將卷材上口壓緊,再用密封材料封口。
6.3、女兒墻應先用密封材料在根部進行封閉,再鋪設防水材料;卷材防水層收頭設在女兒墻凹槽內(nèi)固定,收頭處用防腐木條加蓋金屬條固定,釘距不得為450mm,并用密封材料將上下口封嚴。
6.4、剛性細石混凝土防水屋面混凝土澆搗時,先鋪三分之二厚度混凝土并攤平,再放置鋼筋網(wǎng)片,后鋪三分之一的混凝土,振搗并碾壓密實,收水后分二次壓光,養(yǎng)護14d。分格縫上下貫通,縫內(nèi)不得有水泥砂漿粘結。在分格縫和周邊縫隙干凈干燥后,用與密封材料相匹配的基層處理劑粉刷,待其表面干燥后立即嵌填防水油膏,密封材料底層應填背襯泡沫棒,分格縫上粘貼不小于200mm寬的卷材保護層。
6.5、屋面防水層施工完畢后,應進行蓄水或淋水試驗。
6.6、應注意防水施工的條件、施工操作環(huán)境,惡劣天氣情況下不應進行屋面防水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