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14條? 土石方工程開挖作業(yè)前,應做好必要的地質、水文和地下設備(如電纜、管道)的調查和勘查工作。
??????? 第 15條? 開挖建筑物基坑或刷坡時,應注意:
??????? 1.開挖基坑時,邊坡的坡度必須按照設計的要求,按放好的邊線從上向下開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嚴禁掏底挖土。
??????? 2.遇有滑層、裂紋、浸水等情況,基坑壁必須用撐木支撐或改緩邊坡。
??????? 3.靠近基坑上方不得堆土及放置料具等重物,挖出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堆放位置應距坑邊不小于1 m,高度不超過1.5 m。
??????? 4.在同一坡面的垂直線上,不得上下同時開工,不得在上層挖土時下層運土。
??????? 5.圬工鑿除或人工打眼兩人配合作業(yè)時,應配戴防護眼鏡,嚴禁面對面或戴手套打錘,掌釬時應配帶防護手套。
??????? 在隧道內處理松動襯砌、危石及翻修襯砌時,必須有預防塌落傷人的安全措施。
??????? 6.拆除開挖坑支撐應按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步拆除,拆除高度視坑壁土質而定。
??????? 7.下穿框構頂進挖土作業(yè)時,嚴禁超挖,工作面坡度符合規(guī)定,過車時嚴禁開挖,工作面下嚴禁站人。
??????? 第 16條? 進行路塹或山體邊坡刷方、清石作業(yè)時,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 1.每天開工前應檢查坡面有無裂縫及可能坍塌的跡象,危石、危土是否已清除干凈。凡可以處理的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且對施工安全有威脅時,施工人員應立即向施工負責人報告進行妥善處理。
??????? 2.開挖土方應自上而下,嚴禁挖懸空土。
??????? 3.多人同時在坡面上開挖作業(yè)時,應大致在同一高度自上而下進行,嚴禁上下重疊作業(yè)。開挖人相互間距不應小于2 m。
??????? 4.進行撬石作業(yè),施工人員站立點必須穩(wěn)固,不準站在活動的石塊上工作。多人同撬一石必須統(tǒng)一指揮。對于可能損壞行車設備、危及行人安全的石塊應分解放下,必要時按規(guī)定進行防護或封鎖施工。
??????? 5.在有可能發(fā)生落石的路塹內作業(yè),應戴安全帽。
??????? 6.作業(yè)過程中,嚴禁在危巖邊上和邊坡腳下休息,嚴禁將工具任意拋置和放在危巖下面。
??????? 7.在開挖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有瞎炮的殘藥、雷管,應及時報告施工負責人,并按瞎炮處理。
??????? 第 17條? 水上作業(yè)應有救生圈、救生衣或救生船等設備。下水作業(yè)前,應觀測水深及流速,并選派會游泳的人員擔當水中作業(yè),其連續(xù)工作時間,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 1.?溫在5℃~15℃時不得超過1 h。
??????? 2.水溫在16℃~25℃不得超過2 h。
??????? 冬季需在冰上施工時,施工負責人應針對江河水面寬、深程度及地理條件、作業(yè)繁簡等情況,制訂出安全措施。
??????? 第 18條? 橋涵大維修作業(yè),遇下列情況不得下水作業(yè):
??????? 1.山區(qū)遇山洪暴發(fā)時。
??????? 2.平原遇江河水位暴漲時。
??????? 水害搶險時,應注意工地和建筑物附近有無沖空、坍塌和其他異狀,及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鋼軌懸空時,應將軌枕與鋼軌連結牢固。
??????? 電氣化鐵路作業(yè)
??????? 第 19條? 在電氣化區(qū)段通過或使用各種車輛、機具設備不得超過機車車輛限界,作業(yè)人員和工具與接觸網必須保持2 m以上的距離。
??????? 第 20條? 在距離接觸網帶電部分不足2 m時,使用高梯搭設腳手架進行隧道的檢查、漏水整治、襯砌修理、油刷標志、除冰、隧道口的粉刷裝飾、建筑物上作業(yè)、橋上使用高壓水清洗鋼梁和上承載式桁梁和上跨限界檢查,必須按規(guī)定辦理接觸網停電申請手續(xù),得到許可停電施工命令,并有接觸網工區(qū)派人安設臨時接地線后方能施工。
??????? 第 21條? 在距離接觸網帶電部分2~4 m的建筑物上施工時,接觸網可不停電,但必須由接觸網工或經專門訓練的人員現(xiàn)場監(jiān)護。
??????? 第 22條? 發(fā)現(xiàn)接觸網斷線及其部件損壞或在其上掛有線頭、繩索等物時,人員不準直接或間接與之接觸;在接觸網檢修人員未到達前,應距斷線接地處
??????? 10 m以外設置防護,嚴禁人員接近。
??????? 第 23條? 在接觸網支柱及接觸網帶電部分5 m范圍以內的金屬結構均必須接地,在與接觸網相連的支柱及金屬結構上,若未裝設接地線或接地線已損壞時,嚴禁人員與之接觸。
??????? 第 24條? 使用發(fā)電機、空壓機、攪拌機等機電設備時,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在可能帶電部位,應有“高壓危險”的明顯標志和防護措施。各種機械與車輛不準用水沖洗;施工用的水管不準跨越接觸網,不準用射水方式進行圬工養(yǎng)生。
??????? 第 25條? 在電氣化區(qū)段清除危石、危樹,進行爆破作業(yè)時,應有供電部門人員配合;有礙接觸網及行車安全時,應先停電后作業(yè)。
??????? 第 26條? 施工中,任何作業(yè)均不得影響接觸網支柱、地錨等設施的穩(wěn)定。
??????? 爆? 破? 作? 業(yè)
??????? 第 27條? 進行爆破打眼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 1.打眼開始前,應將邊坡上的松動土石清除干凈,檢查鐵楔、錘把是否松動,打眼機各部件是否齊全完好。
??????? 2.人工打眼時,舉錘人立腳處必須穩(wěn)固,并站在掌釬人的側面,嚴禁打對面錘。
??????? 3.嚴禁在殘眼上打孔。
??????? 4.打眼機應墊穩(wěn),防止發(fā)生滾動。
??????? 5.使用機械鉆眼的工人,必須熟悉鑿巖機的性能,并于開工前對主要部件進行檢查。作業(yè)中嚴禁用手和身體支撐鑿巖機的轉動部分。
??????? 第 28條? 進行爆破裝藥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 1.每炮使用的引線長度,應保證點完引線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且不得短于1.2 m,引線的燃燒速度應分批分卷進行試驗。引線與雷管的聯(lián)結,應在指定地點進行;聯(lián)結時必須使用雷管鉗,嚴禁使用其他無保安設備的鉗子,并絕對嚴禁用牙咬。
??????? 2.雷管必須經檢查試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電雷管還必須經過專用爆破儀表逐個進行電阻檢查。已生銅銹、變形、破損或加強帽歪斜的雷管嚴禁使用。
??????? 3.起爆藥包應在裝藥時臨時制作,制作時不得將雷管直接插入起爆藥包內,而應先用直徑與雷管相同的木條或竹管在藥包一端插一個深度為雷管長度1.5倍的小孔,然后放入已接好引線的雷管,并將孔口封好。
??????? 4.藥量必須經過計算,一般小炮只準采用松動藥包,不得采用拋擲藥包。采用裸體藥包(即裸炮或扒炮)必須經施工負責人許可,不得任意施放。
??????? 5.裝藥工作必須由施工負責人指定的爆破員執(zhí)行。裝炮區(qū)內,嚴禁吸煙點火;非裝炮人員,在裝炮前,一律撤離裝炮地點。裝炮完畢必須檢查并記錄裝炮個數(shù)、地點,以便起爆后核對盲炮,并進行處理。
??????? 6.不得使用金屬器皿裝藥,裝藥包時應用木棍輕輕送入,不得沖擊。
??????? 7.嚴禁由一人同時搬運炸藥和雷管,電雷管不得與帶電物品(如干電池、手機等)一起攜帶運送,搬炸藥與拿雷管人同路行走時,兩人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0 m。爆破材料運抵工地后,應存放于指定地點的專用設備中。放炮后的剩余材料應及時交庫或公安部門保管,嚴禁隨地存放或帶入宿舍。
??????? 第 29條? 進行爆破起爆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 1.起爆作業(yè)應在施工負責人的監(jiān)督和統(tǒng)一指揮下進行,起爆應由具有爆破經驗的人員擔負。
??????? 2.起爆前,警戒區(qū)四周必須設置警戒人員,警戒區(qū)內的人畜應一律撤離,施工工具應妥善安置。
??????? 3.警戒人員應按規(guī)定手持紅旗和喊話筒(口笛),以便顯示標志傳達信號。
??????? 4.警戒范圍,一般小炮應距放炮地點200 m以外,用藥量較多的爆破及特殊爆破,警戒距離應經過計算決定。
??????? 5.點炮人員應預先選好安全躲炮地點,點炮依次進行。每人每次點炮超過5炮時,可用信號雷管控制點炮時間,當點炮人聽到信號雷管爆炸后,應立即停止點炮,進入安全區(qū),并將點炮情況詳細向施工負責人匯報。信號雷管的引線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引線中最短引線長度的1/3。
??????? 6.聽炮人數(shù)應為3人,分別在3個不同地方記錄已響炮數(shù),互相核對,經3人核對如無盲炮,從最后一響起5 min后方可進行爆破檢查。若聽炮數(shù)字與點炮數(shù)字不符,應等15 min后,方準進入爆破區(qū)檢查。
??????? 7.用電雷管起爆時,炮響后應立即取下爆破機手柄,然后拆除電線,待煙塵消散后即可進入爆破區(qū)檢查,爆破機的手柄應始終由爆破組長一人攜帶、使用、保管。
??????? 8.在近處有閃電、雷聲或雨云彌漫,有突然發(fā)生雷電可能的時候,不準使用電雷管起爆。爆破作業(yè)場地的雜散電流值大于30 mA時,嚴禁采用普通電雷管起爆。電氣化區(qū)段嚴禁使用電雷管起爆。有瓦斯地區(qū)不準使用普通雷管起爆。
??????? 9.爆破線路應與帶電的其他線路分開,并不準交叉拉設。
??????? 10.在線路附近爆破,有可能影響通信、電力線路等鐵路設備時,應取得相關設備管理單位的配合,采取保護措施。
??????? 第 30條? 進行盲炮處理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 1.處理盲炮時應遵循上述起爆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
??????? 2.盲炮應由原裝藥人當時處理,如遇特殊情況不能當時處理的,經施工負責人準許后,可在下次放炮或休息時處理。盲炮地點應有明顯標志,其四周5m以內,嚴禁人員通行。
??????? 3.處理盲炮時應設置警戒區(qū),處理方法視具體情況決定,一般采用下列幾種方法:
??????? (1)?引線或電線重新接通,再行起爆。
??????? (2)距盲炮0.6 m(普通淺眼爆破可不小于0.3 m)打一平行炮眼進行誘爆,但需注意巖層節(jié)理情況,在打眼地點不得有引至盲炮的裂紋。
??????? (3)如系黑色火藥,可用水灌入炮眼,使炸藥失效,然后用木挖耳將其徐徐掏出,妥善銷毀。
??????? (4)殘眼殘藥應按盲炮處理。
??????? 第 31條? 爆破器材必須經過檢驗合格,嚴禁使用過期的爆破器材。爆破器材的檢驗、運輸、使用、保管與銷毀必須遵照國家爆破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
??????? 第 32條? 爆炸材料應保管在專用的庫房內,設專人看守,并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震和防雷電工作。炸藥、雷管應分庫存放,建立嚴格的出入庫制度。
??????? 第 33條? 爆炸材料的運輸,必須有熟悉爆炸性能的專人押送,裝卸時應輕拿輕放,不準投擲、拖拉和滾動,堆放應平穩(wěn),炸藥和雷管不準同時搬運。搬運人員嚴禁帶火柴、打火機等引火物品。搬運場地嚴禁吸煙。嚴禁雷管放在衣袋里,電雷管不得與帶電物品一起攜帶運送。
??????? 第 34條? 控制爆破、靜態(tài)爆破等特殊爆破作業(yè)應遵守相關安全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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