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作業(yè)防護
1、起重機吊磚:使用上壓式或網罩式磚籠。
2、起重機吊砌磚:使用摩擦式砌塊夾具。
3、安全網
平網:
(1)從二層樓面起設安全網,同時再設一道隨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網。
(2)網繩不破損,生根牢固、繃緊、圈牢、拼接嚴密,網杠支桿用鋼管為宜,毛竹梢徑不少于7.5厘米。
(3)網寬不少于2.6米,里口離墻不大于15厘米,外高內低,每隔3厘米設支撐,角度45。。
立網:
(1)隨施工層提升,網高出施工層面1米以上。
(2)網之間拼接嚴密,空隙不大于10厘米。
4、圈梁施工
搭設操作平臺或小擱腳板,扶梯間搭操作平臺。
(二)洞口臨邊防護
1、預留洞口
(1)邊長或直徑在20-50厘米的洞口,可用砼板內鋼筋或固定蓋板防護。
(2)50-150厘米的洞口,可用砼板內鋼筋貫穿洞徑構成防護網,網格大于20厘米要另外加密。
(3)150厘米以上的洞口,四周設護欄,洞口下張安全網,護欄高1米設二道水平桿。
(4)預制構件的洞口,包括缺件臨時形成的洞口參照上述原則防護或架設腳手板滿鋪竹笆固定防護。
(5)垃圾井道、煙道,隨樓層砌筑或安裝消除洞口或參照預留洞口要求加以防護。
(6)管籠施工時,四周設防護欄,并設明顯標志(尺寸同上)。
2、樓梯口
(1)分層施工樓梯口裝臨時護攔。
(2)梯段每邊設臨時防護欄桿(用鋼管或毛竹)。
(3)頂層樓梯口,隨施工裝正式欄桿或臨時護欄。
3、陽臺臨邊
利用正式陽臺板,隨樓層安裝或裝設臨時護欄,間距大于2米設立柱(尺寸同上)。
4、框架結構
(1)施工時,外設腳手有低于操作面,內設操作平臺。
(2)周邊架設鋼管護身欄。
(3)周邊無柱時,板口頂埋短鋼管,供裝鋼管臨時護欄立管用。
5、底層通道防護
固定出入口通道,搭設防護棚,棚寬大于道口,多層建筑棚頂滿鋪木板或竹笆,高層建筑棚頂須雙層鋪設。
(三)垂直運輸設備
1、腳手架
(1)注意材質,不得鋼竹混搭,高層腳手架應經專門設計計算。
(2)立桿底部回填土堅實平整。
(3)按規(guī)定設置拉撐點,剪刀撐用鋼管,接頭搭接不小于40厘米,用毛竹篾戶不少于五道。
(4)每隔四步要鋪隔離笆,伸足墻面,二步架起及以上外側設擋腳笆或安全掛網。
(5)要設登高對環(huán)扶梯,設在外側配防護欄桿。轉彎平臺須設水平欄桿。
(5)高層腳手外側,從第二步架至第五步間應全部設防護欄桿和檔腳笆,五部架以上設欄桿外,應設安全網和安全笆,腳手架四角均設接地保護和防雷裝置。
2、塔吊
(1)“三保險”、“四限位”齊全有效。
(2)要有接地保護。
(3)要有可靠的防雷裝置。
(四)現場安全用電
1、現場臨時變電場所
(1)變壓器四周及配電板背面凸出部位,須有不小于80厘米的安全操作通道,配電板下沿離地面為一米。
(2)配電掛箱的下沿離地面不少于1.2米。
2、現場配電箱
(1)電箱應裝有雙扇開啟門,并有門鎖、插銷,漆上指令性標志和統(tǒng)一編號。
(2)電源線進箱有滴水彎,進線必須先進入熔斷器后再進開關,箱內要配齊接地零線,金屬電箱外殼應設接地保護。
(3)電箱內分路凡采取分路開關、漏電開關其上方都要單獨熔斷保護。
(4)箱內要單獨設置單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裝漏電保護自動開關,現場使用單相電源的設備必須使用單相三眼插頭(有雙重絕緣除外)。
(5)凡手提分路流動電箱,外殼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內容,10A鐵殼開關要按用量配上分路熔斷器。
(6)要明顯分“動力”、“照明”、“電焊機”使用插座。
3、用電線路
(1)現場電氣線路,必須按規(guī)定架空敷設堅韌橡皮線或塑料護套軟線。在通道或馬路處可采用加保護管埋入地下,設立標志,接頭必須架空或設接頭箱。
(2)手持移動電動工具的橡皮電纜,引線長度不應超過5米,不得有接頭。
(3)現場使用的移動電具和照明燈具一律用軟質橡皮線,不準用塑料膠質線代替。
(4)現場大型設施的電線安裝,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絕緣線,必須瓷柱明線架設,開關設置合理。
4、接地裝置
(1)接地體可用角鋼,鋼管,不少于2根,入土地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體之間距離不小于2.5米,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2)接地線可用絕緣銅線或鋁芯線,嚴禁在地下使用裸鋁導線作為接地線,接頭處應采用焊接等可靠連接。
(3)橡皮電纜芯中“黑色”或“綠、黃”雙色線作為接地線。
5、手持或移動電動工具
電源線須有漏電保護裝置(包括下列機具:振動機、磨石子機、打夯機、潛水泵、手電鉆、砂輪機、切割機、絞絲機、移動照明工具等等)。
五、中小型機具防護
(1)必須有防雨頂棚。
(2)排水必須通暢。設有排水溝,和沉淀池。
(3)拌和機操縱桿,必須有保險裝置。
(4)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拉鏟用36伏低壓電。
(5)砂石籠的擋墻必須堅固牢靠。
(6)臥式砂漿機拌筒防護棚齊全。
1、卷揚機
(1)露天操作應搭設操作棚。
(2)必須配備繩筒保護。
(3)開關箱的位置必須正確放置,禁止用倒順開關,操作視線必須良好,凡用按紐開關,在操作人員處設有斷電開關。
2、電焊機
(1)必須一機一閘并裝有隨機開關。
(2)一、二次電源接頭處有防護裝置,二次線使用線鼻子。
3、乙炔氣、氧氣瓶
(1)安全閥應裝設有效,壓力表應保持靈敏準確,回火防止器必須保持一定的水位。
(2)乙炔器與氧氣瓶間距應大于5米,與明火操作距離應大于10米,不準放在高壓線下。
(3)乙炔器皮管為黑色,氧氣皮管為紅色,皮管頭子用軋箍軋牢。
4、木工機械
(1)必須有可靠靈活的安全防護裝置,圓鋸設有松口刀,軋刨設有回彈安全裝置,外露傳動部位,均須有防護罩。
(2)木工棚內必須有消防器材。
六、起重吊裝“十不吊” 規(guī)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業(yè)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扎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斗手推車反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制鋼筋混凝土樓板不準雙拼吊。
5、起吊砌塊必須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使用磚籠,并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穩(wěn)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下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yè),應保證所起吊重物距離不小于三公尺。
9、六級以上強風區(qū)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七、氣割、電焊“十不燒”規(guī)定
1、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操作證的人員,不準進行焊割作業(yè)。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范圍的焊割作業(yè),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不準進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現場周圍情況,不準進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進行焊、割。
5、各種裝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和有毒物質的容器,未經徹底清洗,排除危險性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溫層、冷卻層、隔音、隔熱設備的部位,或火星能飛濺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實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進行焊、割。
7、有壓力或密閉的管道、容器,不準進行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9、附近有明火作業(yè)相抵觸的工種作業(yè)時,不準焊、割。
10、與外單位相連的部位,再沒有弄清有無險情,或明知存在危險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之前,不準焊、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