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部在編制施工方案時,根據場界噪聲敏感區(qū)域的不同位置,明確選用低噪音設備,對在敏感區(qū)噪聲高的小型機械采用圍擋措施。
2.土方施工前,施工場界圍墻應整修完畢。
3.嚴格遵守江蘇省南京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有關規(guī)定,控制噪聲較大的工序施工時間,砼澆搗盡量安排在周六及周日施工(如有特殊工序需要,事先須得到周圍居民同意,并去環(huán)保部門辦理好有關手續(xù),請周邊單位及市民的諒解,嚴禁夜間違章施工。
4.合理選用低噪音的先進機械設備,避免進行噪音較大的施工。
5.在振搗砼時,盡量選用環(huán)保型振搗棒;振搗前對操作工人進行技術交底,振搗棒使用完畢后,及時清理保養(yǎng);振搗時嚴禁振搗棒直接振搗鋼筋及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防止振搗棒空轉,以免產生刺耳噪音擾民。
6.施工現(xiàn)場的木工棚、砂漿、砼攪拌機等材料加工車間,采用全封閉管理(如圓盤鋸,平板刨等機械),必要時將產生噪音的機械移入室內,以減少噪音對周邊居民的影響;對居民投訴作好接待并責成專人處理。
7.模板、腳手架等搭設、拆除、搬運時要輕拿輕放,上下左右進行傳遞,模板、鋼管修理、清理時禁止大錘敲打,以免噪聲污染。
8.使用電鋸鋸模板等,應及時在鋸片上刷油,且模板、鋸片送速不能過快。
9.施工應安排在6:00~22:00間進行,若因工序等技術原因需連續(xù)施工,必須經過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取得合法的夜間施工手續(xù)。
10.加強職工教育,施工現(xiàn)場不得高聲吶喊,夜間禁止喊號子和唱歌。
11.公司應不定期對施工現(xiàn)場噪聲進行監(jiān)測,且應在噪聲產生集中的時段進行,項目部應每月進行一次場界噪聲的自測,超過允許敏感區(qū)域噪聲規(guī)定時,應進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