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 426《指紋數據交換格式》分為14個部分,本部分為GA 426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A 426-2003《指紋自動識別系統(tǒng)數據交換文件格式》中的附錄A(規(guī)范性附錄):第1類邏輯記錄 任務描述。未被代替的納入GA 426-2008《指紋數據交換格式》的其他部分。
本部分規(guī)定了指紋數據交換文件中任務描述類記錄的格式。
本部分適用于指紋自動識別系統(tǒng)間的指紋信息交換。
本部分與GA 426-2003附錄A(規(guī)范性附錄)相比有如下變化:
——修改了現場指紋邏輯記錄、十指指紋邏輯記錄的名稱;
——增加了邏輯記錄數據項;
——刪除了附錄E(規(guī)范性附錄)ANSI的信息交換編碼,分隔符的定義修改為直接引用GB/T 1988-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