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檢查燃油箱內燃油、水箱內冷卻水是否加足。檢查各操縱手柄、拉桿、踏板自由行程是否合適。
2、發(fā)動機空轉3-5 分鐘檢查:機油壓力是否達到規(guī)定要求;水溫是否達到40℃以上;確認各部件運
轉情況良好后,才能帶負荷運轉。
3、水溫未達到70℃時,不得高速行駛,變速時應逐級增減,正確使用離合器,避免掛檔時齒輪撞擊。
4、行駛中發(fā)現(xiàn)有異響、異味、發(fā)熱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運行。行駛中不得把腳放在離合器踏板上,不得無故猛踩制動器。
5、下坡時嚴禁熄火脫檔滑行,在坡道上停車時發(fā)動機熄火后,除拉緊手制動器,并掛好低速擋外,應將輪胎楔牢。
6、裝載物品要捆綁穩(wěn)固牢靠,圓桶形物件臥倒裝運時必須采取防止?jié)L動措施。
7、不得人貨混裝,因工作必須搭人時,人所在位置不得在貨物之間或貨物與前車廂間隙內,嚴禁攀爬或坐臥貨物上面。
8、停車前應低速運轉3-5 分鐘,以使各部均勻冷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