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執(zhí)行《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作業(yè)人員打開車門后,必須將車門處煤層捅透,上車捅煤時應站立在車輛中間位置。
第三條 開車門時,要控制所卸煤炭的流量,防止壓住皮帶輸送機和煤炭灑漏。
第四條 螺旋卸車機卸完煤炭并移出車輛后,再清底。
第五條 不準在卸車機行走線下停留或堆放物品,作業(yè)時,通過卸車機行走線時應注意躲避。
第六條 煤車未對準艙停穩(wěn)時,嚴禁上車或開門。
第七條 上、下車時要走車梯,不準在車幫上行走。
第八條 開車門時,要站在安全位置。
第九條 裝卸車結束后,要清凈軌道內(nèi)、外障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