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嚴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學危險物品裝卸運輸?shù)挠嘘P規(guī)定,配戴適用的防護用品。
2、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準超負荷使用。
3、放車箱檔板時,要兩人配合,輕輕放下,防止打傷。
4、裝卸時應做到輕裝輕放,重不壓輕,大不壓小,堆放平穩(wěn),捆扎牢固。裝卸車滾動氣瓶時,氣瓶應站穩(wěn)后方可松手,防止氣瓶跌倒,對人體造成傷害。
5、裝車時產(chǎn)品標識不清的不裝車,化學性質(zhì)相抵觸的不得裝車,不合格氣瓶不裝車,裝運易燃易爆化學品嚴禁與其他貨物混裝。
6、裝氣瓶時,立放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2/3以上,臥放時,瓶閥端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五層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裝好的氣瓶應妥善固定。
7、裝卸氣瓶時,必須輕裝輕卸,避免氣瓶相互碰或與其他堅硬物體碰撞,避免造成對作業(yè)人員手腳的傷害,嚴禁用拋、滑、滾、摔等方式裝卸氣瓶。
8、不得使用電磁起重機吊裝氣瓶,不得使用鏈繩、鋼絲繩捆綁或均吊瓶帽等方式吊運氣瓶,必須將氣瓶裝入集裝箱或堅固的吊籠內(nèi)。
9、用機動車輛裝運貨物時,不得超載、超高、超長、超寬。如遇必須超高、超寬、超長裝運時,應按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顯標志。
10、卸車時,應首先檢查墊塊,防止氣瓶、物品滾動、墜落。
11、卸氣瓶時,下面應鋪放膠皮等緩沖物。
12、夏天裝運氣瓶時應有防曝曬設施。
13、裝卸場地不準吸煙。
14、裝卸危險化學品應注意物品交接數(shù)量。
15、機械裝卸注意配合操作,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