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車前,必須檢查拖掛裝置,制動氣管及電纜接頭等,應連接良好、可靠。
二、運輸超限物件時,須向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手續(xù),在規(guī)定時間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超限部分白天應插紅旗,夜晚應掛紅燈,超高物體應有專人照管,并應配電工,隨帶工具保護途中輸電線路,保證通行安全。
三、拖車組裝卸機械時應停放在平坦堅實的路面上,輪胎制動并用三角木楔牢。
四、裝卸能自行上下拖車的機械時,搭設的跳板應堅實,由機長或熟練的駕駛人員操作機械,并須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指揮人員應熟悉所指揮的拖車組及裝運機械的性能、特點。上下車動作要平穩(wěn),不得在跳板上調(diào)整方向。
五、裝運履帶式起重機,其臂桿必須拆短并降低于機棚最高點,臂桿向后,吊鉤不得自由晃動。轉彎時應降低速度。
六、機械裝車后,各制動器必須制動住,各保險裝置要鎖牢,車輪或履帶應楔緊,并應綁扎牢固。
七、雨、雪、霜凍天氣裝卸車時,應采取防滑措施。
八、上下坡道時,均應提前換低速檔,避免中途換檔和緊急制動。嚴禁下坡脫檔滑行。
九、重車停放過夜時,應將平板支起,減輕輪胎承壓。
十、使用隨車卷揚機裝卸物件時,要有專人指揮,拖車組必須制動住,并將車輪楔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