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爐工人須取得司爐操作證后才能操作鍋爐。
2、鍋爐運行時,值班人員應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執(zhí)行有關鍋爐運行的各項制度,做好各項記錄。
3、鍋爐運行中,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停爐:
(1)鍋水溫度急劇上升失去控制時
?。?)水位或溫度傳感器失效。
?。?)鍋爐給水系統(tǒng)有故障,不能向鍋爐進水。
(4)嗅到異味,發(fā)覺燃氣泄漏。
?。?)鍋爐元件損壞,危及工作人員安全。
(6)其他異常情況危及運行安全,如燃氣泄漏等。
4、對備用或停用鍋爐,再次使用前必須先將鍋爐及除污器內的水垢、污物、泥渣清除,然后采取防腐措施,并定期對鍋爐內部進行檢查,以保證防腐措施有效。
5、鍋爐停用后,應及時清理受熱面管予表面和煙道中沉積的煙炱和污物。對長期停用的鍋爐,還應將附屬設備清刷干凈。
6、鍋爐運行時的鍋水、補給水符合常壓鍋爐水質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
7、請勿在鍋爐周圍放置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保持整潔。
8、管道上所有的水泵在使用前,請務必放氣。
9、為了鍋爐的安全運行,請在一年內對鍋爐進行二次定期檢查,將檢查記錄保存三年。檢查內容包括:燃燒機、控制柜和水泵運行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