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吊司機必須是經過專門培訓,懂得一般機械、電氣常識,并且取得上崗證,方可操作門吊。開機前檢查起重機范圍內軌道有無障礙物,以及軌道有無松動或特殊沉陷等現象。
2.合閘后,檢查電壓是否正常,如果電壓低于或高于額定電壓值15%時,要立即停止工作,向設物部相關人員及時匯報情況。
3.檢查各操作開關及手柄是否處于零位。
4.空載試運行各機構數2分鐘,檢查其傳動,制動是否正常。
5.工作時必須注意力集中,根據指揮人員的指令進行操作,指令不清楚時,嚴禁操作。操作前必須鳴鈴示警。起吊重物時,必須垂直提升,嚴禁傾斜拖拉。嚴禁超載起吊或起吊埋在地下的重物,不得故意用安全保護裝置來達到停機的目的。外界風力過大時,達到6級時,嚴禁起吊作業(yè)。
6.操作時,換檔動作應平穩(wěn),當交換各電機旋轉方向時,應先回零位,稍停后再反向操作,不允許直接操作反方向。行走過程中,注意電纜卷筒的運轉情況,注意電纜槽范圍內有無異物,確保電力電纜的完好。
7.運轉過程中,司機隨時注意各機構電動機及電氣設備有無異常聲響,電機和各處軸承有無異常發(fā)熱現象,各行走輪有無異常情況,如有異常,應及時停止檢修。
8.如遇緊急情況,需立即停機時,可用緊急停機按扭切斷總電源。非緊急情況,嚴禁使用緊急按鈕進行停機。
9.工作完畢將吊具提升到接近最高位置,操作手柄均置零位,切斷總電源。遇到特殊天氣時,如刮臺風時,應把門吊的夾軌器放下,夾緊鋼軌,必要時,還要進行拉鋼絲繩保護,以防臺風刮走。
10.嚴格如實填寫運轉,保養(yǎng)和交接班記錄。同時,維修保養(yǎng)中的廢油、廢料應集中收集進行統(tǒng)一的處理,以防污染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