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機前的檢查
1.1 檢查行車各部位是否有異?,F(xiàn)象,尤其是檢查主橫梁連接處。
1.2 檢查車輪,不應有裂縫、壓痕及磨損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過3mm時,應立即更換。
1.3 鋼絲繩在一個捻距內(nèi)折斷達19絲時,鋼絲繩表面有明顯磨損時,均應立即更換。
2.操作步驟
2.1 試車:在無載荷情況下,接通電源,開動并檢查各運轉(zhuǎn)機構(gòu),控制系統(tǒng)和安全裝置,檢查和調(diào)整電動葫蘆的制動器,均應靈敏準確、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2 工作完畢后,把電動葫蘆和操作按鈕盤移到安全位置后,切斷電源。
3.操作注意事項
3.1 本起重不適用于有火災危險、BAOZHA危險的介質(zhì)中,和相對濕度大于85%,充滿腐蝕性氣體場所里工作,以及用來吊運熔化金屬和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3.2 不得超過起重機規(guī)定的起重量使用。
3.3 不允許同時按住使電動葫蘆朝正反兩個方向轉(zhuǎn)動的控制按鈕。
3.4 吊動工件時,操作人員與工件應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吊運前方應無人、無障礙。操作人員跟車行走時,應注意防止拌倒。
3.5 控制電纜不要拉得過緊,要保持按鈕盤有活動的余地。
3.6 不準傾斜起吊或拖拉重物。
3.7 限位器為保護裝置,不得當開關(guān)使用。嚴禁無導繩或限位器操作,并應經(jīng)常檢查導繩器(限位器)和限位開關(guān)的靈敏度。
3.8 電源開關(guān)箱的鑰匙由指定人員管理,電動葫蘆必須有專人定期保養(yǎng)、檢查、潤滑,以免出現(xiàn)事故。
3.9 當起重機剎車不靈時,應調(diào)整電動制動彈簧的松緊度。
3.10 電動葫蘆不工作時,不允許懸掛重物,以免使零件產(chǎn)生永久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