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培訓合格并持有設備操作證者,方準進行操作,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開機前應查看電機、鋼絲繩是否正常,檢查輸電線路是否暢通,液壓油是否變質,是否達到規(guī)定的高度,確認各部位正常后先鳴警示笛再起動設備。
3、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起動設備,當大車起動后打鈴告知,再行起動小車.
4,嚴禁扳動與作業(yè)無關的鍵盤、控制等開關;操作者應集中精力,觀察各種儀表及梁的提升軌跡,以便隨時修正,確保梁能座。
5、操作者應根據(jù)各種工況合理選擇操作方式。
6、當大車或者小車有動作時,一定要先打鈴提示,告知下面的要作人員,卻保安全.
7、工作中操作人員、巡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密切注意起吊設備運轉情況及機械車輛的工作狀況,避免發(fā)生意外事故。
8、當運梁的炮車到達現(xiàn)場時,要有專門的指揮人員指揮車輛安全停指定位置.
9、如發(fā)生緊急情況,操作人員必須聽從現(xiàn)場指揮的安排或緊急停機,再按操作程序做相應處理。
10、操作臺周圍不準堆放與作業(yè)無關的物品,不準閑雜人員進入操作臺,也不準操作人員在操作臺從事與作業(yè)無關的事情,嚴禁煙火帶入操作臺。
11、下班時應按照先停小車電源,再停大車電源,最后關閉總電源的程序進行操作。
12、停機后,立即進行清理、檢查及日常保養(yǎng)工作。
13、若設備長時間不使用應放空料斗內的料。
14、操作人員應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按照規(guī)定填寫交接班記錄和日報表,如機械運轉情況、完成實物工作量、耗能、維護保養(yǎng)、故障排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