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維護保養(yǎng)
3.1 應做到經常檢查起重機各部位是否有異?,F(xiàn)象,尤其是主橫梁連接處,若未加旋焊,更要經常檢查。
3.2 月檢查項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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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 要求 | |
運行軌道 | 運行范圍內障礙物 | 運行范圍內與建筑物及其它設備的最小間距應不小于10mm |
軌道端部止擋及聯(lián)接螺栓或焊縫 | 軌道端部止檔不準有變形、破損等缺陷,其聯(lián)接螺栓不得松動,采用焊接連接,焊縫不得有裂紋。 | |
固定軌道的螺栓 | 螺栓不得有松動。 | |
軌道接頭焊縫 | 焊縫不得有裂紋等缺陷。 | |
軌道磨損 | 軌道與車輪踏面輪緣接觸處不得有局部異常變形及磨損。 | |
吊鉤裝置 | 滑輪 | 滑輪槽不得有異常磨損,輪緣完整不得有損傷。 |
外觀 | 滑輪外罩殼不得有損傷,擋軸板擋圈及銷不得有松動,鉤口閉鎖裝置應動作正常。 | |
工作狀態(tài) | 滑輪回轉應平滑、靈活。 | |
平衡滑輪 | 外觀 | 滑輪回轉不得有損傷,裝配聯(lián)接牢固。 |
墻板 | 聯(lián)接螺栓不得有松動。 | |
車輪 | 踏面和輪緣不得有異常的磨損和傷痕。 | |
鋼絲繩 | 繩端固定狀況 | 鋼絲繩各尾端固定應牢固可靠,不得有異常。 |
外觀 | 不得有扭結、灼傷及明顯的松散、腐蝕等缺陷,繩上應有潤滑油脂。 | |
使用安全程度 | 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guī)范 | |
齒輪 | 齒輪潤滑狀況 | 應定期加機油。 |
電纜 | 外觀 | 電纜不得有外傷、異常的彎曲或扭轉、老化等缺陷。 |
裝配狀況 | 電纜與開關的連接不得有松動,中線環(huán)不得脫離滑道;支承鋼絲兩端不得有松動。 | |
集電器 | 工作狀況 | 集電滑輪回轉應靈活,不得有明顯磨損。 |
外觀 | 聯(lián)接螺栓不得有松動,絕緣體不得松動和破損,彈簧不得失去彈性。 |
3.3 年檢查項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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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目 | 要求 | |
運行軌道 | 踏面清潔度 | 不得有附著的油污及大量的灰塵 |
傾斜度 | 不大于1/1000 | |
接頭 | 焊縫與軌道不得有裂紋,上下及兩側偏移量不得大于1 | |
磨損狀況 | 踏面磨損量不大于原尺寸的10%,寬度磨損量不大于原尺寸的5% | |
車輪 | 輪緣 | 輪緣厚度的磨損量不得超過原厚度的50%,輪緣與軌道的側向總間隙應小于車輪踏面寬度的50% |
踏面 | 按踏面直徑測量磨損量應小于原尺寸的5%,踏面直徑差應小于公稱直徑的1%,圓度差應小于0.8 | |
外觀 | 不得有裂紋、損傷 | |
制動器 | 按月檢要求重復檢查 | |
鋼絲繩 | 按月檢要求重復檢查 | |
齒輪 | 起升機構齒輪的磨損 | 第一級齒輪允許磨損量應小于原齒厚的15%;其它應小于20% |
運行機構齒輪的磨損 | 第一級齒輪允許磨損量應小于原齒厚的15%;其它齒輪應小于25%,開式齒輪應小于30% | |
齒面缺陷檢查 | 齒部不得有裂紋、斷齒;齒面點蝕損壞不得大于嚙合面的30%,且深度不得超過原齒厚的10% | |
吊鉤 | 外觀 | 表面不得有裂紋,螺紋部分,危險斷面及頸部不得有塑性變形,缺陷不得補焊 |
危險斷面磨損量 | 不得超過原尺寸的5% | |
開口度 | 不得超過原尺寸的5% | |
扭轉變形 | 不得超過10° | |
滑輪 | 輪槽不均勻磨損小于3,輪槽壁厚磨損量小于原壁厚的20%,輪槽底部磨損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5%;不得有其它損害鋼絲繩的缺陷 | |
軸 | 齒輪軸的磨損 | 磨損量不得超過原軸頸的1% |
其他軸的磨損 | 磨損量不得超過原軸頸的2% | |
卷筒 | 不得有裂紋,筒壁磨損量小于原壁厚的10% | |
鍵 | 鍵與鍵槽連接不得有松動和變形以及異常磨損 | |
花鍵 | 不利用異常磨損及變形 | |
滾動軸承 | 不得有破損及裂紋 | |
油封 | 配合面不準有裂紋 | |
電纜 | 按月檢要求重復檢查 | |
集電器 開關 | 按月檢要求重復檢查 | |
回路的對地絕緣電阻 | 不得小于1.5MΩ | |
外殼與接地螺釘間電阻 | 不得大于0.1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