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人員的安全,所有電氣設備進行現(xiàn)場檢修和安裝時,為防止工作中突然來電,導致人身或設備事故的發(fā)生,均需依制度辦理停電手續(xù),設備檢修完畢或安裝完畢需送電試機,均需辦理送電手續(xù)。否則,不準工作。
1、所有影響到主要設備或跨部門用電的停電檢修,均須經生產主管部門同意或由生產調度室發(fā)出通知。
2、高壓設備上工作,必須遵守下列各項:
(1)、在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須向值班電工提出停電要求,并填寫工作票;
(2)、工作票由檢修負責人填寫,清楚注明檢修內容、時間、地點、設備臺號;
(3)、配電房值班電工斷開電源后,將相對應的油開關小車拉出至試驗位置,并掛上“有人工作,不許合閘”的標示牌;
(4)、至少須有兩人在一起工作,其中一人為監(jiān)護人;
(5)、斷開電源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欄;
(6)、在完成保證工作人員安全的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后,才能進行工作。
3、低壓設備上工作須遵守下列各項:
(1)、在低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者,由檢修負責人向值班電工提出停電要求;
(2)、值班電工須到現(xiàn)場了解,認為可以停電,即由值班電工斷開電源,掛上“有人工作,不許合閘”的標示牌;
(3)、“有人工作,不許合閘”的標示牌須掛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停電設備的開關或刀閘的把手上,并簽上掛牌人的姓名、時間;
(4)、至少須有兩人在一起工作,其中一人為監(jiān)護人;
(5)、斷開電源還需驗電,確保無電才能進行工作。
4、檢修完畢后,送電時須遵守下列各項:
(1)、檢修負責人須對現(xiàn)場進行清理,拆除遮欄、接地線;
(2)、由檢修負責人向值班電工提出送電要求;
(3)、由值班電工、檢修負責人共同到現(xiàn)場進行清點一次,防止漏拆地線或妨礙電氣安全運行的隱患;
(4)、經過現(xiàn)場了解,認為安全無問題,即拆除警告標示牌;
(5)、高壓設備還須填寫送電工作票;
(6)、由值班電工進行合閘送電,并登記在值班記錄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