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桿上帶電作業(yè)(500V以下)
第1.19條 登桿帶電作業(yè),須經有關技術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第1.20條 工作前須通知值班電工的帶班負責人,說明帶電作業(yè)線路或設備的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并告知開關操作及監(jiān)護人員在該供電地區(qū)的開關斷開后,不能隨意合閘。
第1.21條 登桿帶電工作者必須穿束袖工作衣、長褲。穿膠鞋戴安全帽,必要時加戴橡皮手套、護目鏡。
第1.22條 登桿帶電工作者必須是技術熟練、謹慎細心的電工,未受過單獨帶電作業(yè)訓練的電工,嚴禁登桿進行帶電作業(yè)。
第1.23條 登桿前,必須嚴格檢查各項用具是否齊全適用,保安用具的絕緣性能是否良好可靠。
第1.24條 在帶電工作前如發(fā)現(xiàn)操作人員身體不適,精神不振等情況時,應停止登桿帶電工作;陰雨、霧天、大風、雷電亦不準登桿帶電作業(yè),工作前禁止喝酒。
第1.25條 帶電作業(yè)電工在未登桿前,應詳細了解工作性質、順序、桿頂裝置和電流方向;并應將上桿后的工作程序告訴監(jiān)護人征得其同意后,方可登桿。
第1.26條 登桿后,選擇好適當位置,綁好安全帶才能進行工作。
第1.27條 作業(yè)時,不允許同時接觸兩線,任何時候都應以一線工作為原則。
第1.28條 如桿頂同時有兩個電工工作,不允許身體互相接觸或直接遞換工具材料。
第1.29條 在元件或線路較多的電桿上工作時,應先用橡皮布或其他絕緣物體,將靠近電工可能接觸之導線遮蓋。
第1.30條 不允許直接割斷帶負荷的線路,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割斷時,應將割斷處前后另用導線短接好后,方可割斷。
第1.31條 當帶電導線斷開后,不可同時接觸兩端的線頭。
第1.32條 高空緊線時,操作人員必須閃開緊線器,并將夾緊螺絲擰緊,以免滑脫傷人
(Ⅳ)高壓線路??????
第1.33條 高壓線路未切斷電源前一般不應登桿。有時因工作需要必須登桿時,工作人員距最下層高壓導線的垂直距離:1OkV及以下不得小于0.7m;35kV不得小于1m。
第1.34條 高壓線路登桿作業(yè),當接到線路已經停電的命令后,在登桿前必須檢查高壓試電器是否良好,并準備好工作接地線和絕緣手套。
第1.35條 登桿到適當高處(安全距離)后,拴好安全帶,進行下列工作:
1.驗電,以高壓試電器驗證線路確無電壓。如高壓試電器接觸不到時,可用令克棒試驗有無火花及放電聲。
2.放電,先將地線一端接干地線網上,再以地線另一端繞在絕緣捧上與高壓線接觸數(shù)次以消除靜電。
3.接地,將地線分別接于高壓電線三相上。
以上工作完畢后,方能正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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