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險化學物品屬于危害物資,必須嚴格管理,保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所,看管人員必須具有高度責任心、政治上可靠。庫內應長期保持通風、干燥、無酸氣,必須實行“雙管制”:即一人專管,一人監(jiān)管。
2、危險化學物品嚴禁放在公共場所,一到達礦區(qū),應立即入庫。
3、領用危險化學物品,必須有至少兩人在場,配用氰化鈉也必須至少兩人在場,剩余的氰化鈉必須封存。
4、嚴禁盜用危險化學物品,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馬上送公安機關處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危險化學物品應儲存在干燥無酸的低碳不銹鋼或塑料桶中。
6、危險化學物品必須用專用車輛運輸,必須由保安人員專人押送,嚴禁在公共場所及居民點逗留。
7、一旦危險化學物品丟失,無論數(shù)量大小,必須馬上向礦部或公安機關報告。
8、危險化學物品必須用于生產(chǎn),任何人不準挪作他用,否則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從嚴處理。
9、上班時必須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