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模板工程
模板工程要編制施工方案并有關部門審批。要根據混凝土輸送方法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1、一般要求
(1)模板安裝必須按模板的施工設計進行,嚴禁任意變動。
(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要設置臨時固定設施,嚴防傾覆。模板必須有一定剛度,而加固支撐和連接桿必須牢固,確保結構的幾何尺寸。
2、安裝注意事項
(1)支撐要按工序進行,模板沒有固定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
(2)支撐四米以上的模板時,要搭設工作臺。不足四米的,可使用馬凳操作,不準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許利用拉桿支撐凳上下。
3、模板的拆除
(1)拆除時要嚴格遵守拆模作業(yè)要點的規(guī)定。
(2)在高處拆除時要有專人指揮和切實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標出工作區(qū),嚴禁非操作人員進入工作區(qū)。
(3)工作前要事先檢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須用繩鏈系掛在身上,工作時思想要集中,防止釘子扎腳和從空中滑落。
(4)嚴禁操作人員站在要拆除的模板上。
(5)已拆除的模板、拉桿、支撐等要及時運走或是妥善堆放,嚴防操作人員固扶空、踏空而墜落。
(6)拆模間隙時,要將已活動的模板、拉桿、支撐等固定牢固,嚴防突然掉落,倒塌傷人。
(四)臨邊、洞口及高處作業(yè)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1、基本要求
高處作業(yè)中所用的物料,均要堆放平穩(wěn),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要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yè)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要隨時清掃干凈;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要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透物件禁止拋擲。
2、臨邊作業(yè)
(1)基坑周邊,尚未安裝欄桿或欄桿的陽臺、斜臺與挑平臺周邊,雨篷與挑檐邊,天外腳手的屋面與樓層周邊都必須設置防護欄桿。
(2)頭層墻高度超過3.2m的二層樓面周邊,以及天外腳手的高度超過3.2m的樓層周邊,必須在外圍架設安全平網一道。
(3)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除兩側設防護欄桿外,平臺口還要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3、洞口作業(yè)
(1)板與墻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桿、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
(2)樁孔、基礎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門等處均要按洞口防護設置穩(wěn)固的蓋件。
(3)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還要設紅燈警示。
4、鋼筋綁扎時的懸空作業(yè)
(1)綁扎鋼筋和安裝鋼筋骨架時,必須搭設腳手架和車道。
(2)綁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墻和邊柱等鋼筋時,要搭設操作臺架和張掛安全網。
懸空大梁鋼筋的綁扎,必須在滿鋪腳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臺上操作。
(3)綁扎立柱和墻體鋼筋時,不得站在鋼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5、砼澆筑時的懸空作業(yè)
(1)澆筑離地2m以上框架、過梁、雨篷和小平臺時,要設操作平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件上操作。
(2)特殊情況下如無可靠的安全設施,必須系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或架設安全網。
6、預應力張拉的懸空作業(yè)
(1)進行預應力張拉時,要搭設站立操作人員和設置張拉設備用的牢固可靠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雨天張拉時,還要架設防雨篷。
(2)預應力張拉區(qū)域要標示明顯的安全標志,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
張拉鋼筋的兩端必須設置擋板。拉板要距所張拉鋼筋的端部1.4~2m,且要高出最上一組張拉鋼筋0.5m,其寬度要距張拉鋼筋兩外側各不少于1m。
(3)孔道灌漿要按預應力張拉安全設施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1、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及電氣防火措施。
2、外電線路的安全距離,必須符合JGJ46—9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具體規(guī)定。
3、接地與接零保護系統采用TN-S系統。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不能混接。
4、配電箱開前箱符合“三級配電兩極保護”的要求,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電箱要有門、有鎖、有防雨措施。
5、照明專用電路要有漏電保護,室內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不得低于2.4m,潮濕作業(yè)作用36V以下安全電壓。
6、配電線路的電線不得老化、破皮。使用五芯線或電纜。
7、不能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8、用電檔案內容齊全由專人管理,電工巡視維修記錄填寫真實。
(六)塔吊起重機機械安全技術
塔吊起重機的行走限位是否齊全、靈敏,止檔離端頭一般為2~3m;吊鉤的高度限位器要靈敏可靠;吊臂的變幅限位要靈敏有效;起重機的超載限位裝置也要靈敏、可靠;使用力矩限制器的塔吊,力矩限制器要靈敏、準確、靈活、有效,力矩限制器要有技術人員調試驗收單;塔吊吊鉤的保險裝置要齊全、靈活。
卷揚機滾筒保險裝置要齊全有效。
路基要堅實、平整,有排水措施,道釘或夾板必須釘牢或擰緊,不須有松脫現象;軌道的縱橫方向的平度應均在1‰以下,鋼軌接頭處不得懸空使用,且間隙應為3~6㎜之間,錯開1.5m以上。兩個軌道頂部的高度不得大于2㎜。
塔吊起重機的電纜線無破損和嚴重扭結現象,壓點壓接牢固,卷線器必須運圍正常。所有電氣系統應有良好的接地保護或接零保護,軌道每隔20m應設一組單獨的接地,并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小于4Ω,接地線不得使用鋁導線。
塔身、塔臂的各標準節(jié)的連接螺栓應堅固無松動,塔的結構件應無變形和嚴重腐蝕現象且各個部位的焊縫及主角鋼不得有開焊、裂紋等現象。
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需經考核、持證上崗。信號指揮人員應有明顯的標志,且不得兼任其它的工作。要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
(1)被吊我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不準吊;
(2)信號不清不準吊;
(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6)斜拉斜牽物不準吊;
(7)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8)零散物主(特別是小鋼橫板)不裝容器不準吊;
(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guī)定,立式構件、大模板不用卡環(huán)不準吊;
(10)六級以上強風、大霧天影響視力和大雨時不準吊。
塔機工作后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并且吊鉤上嚴禁勾掛重物。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柜總閘。一定要將夾軌鉗鎖緊,保證塔機的穩(wěn)定,切斷現場塔機電源。
(七)個人安全防護
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戴好安全帽,凡從事H>2米以上的無法采取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從事電氣焊作業(yè)人員要使用面罩或護目鏡,特殊作業(yè)人員持證上崗,并佩戴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