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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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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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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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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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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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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nèi)容:
1. 所有電氣裝置中,由于絕緣損壞而可能帶電的電氣裝置,其金屬部分均應有保護接地.
2. 避雷針(帶)及其引下線以及接地裝置的緊固件,除地腳螺栓外均用鍍鋅制品.
3. 接地線連接應采用搭接焊,接長度為:扁鋼與扁鋼連接時寬度為扁鋼的2倍,不少于三面焊接,扁鋼與圓鋼焊接時,其長度為圓鋼直徑的6倍,圓鋼與圓鋼焊接時,其長度為圓鋼直徑的6倍.
4. 接地體的連接應采用焊接,焊接必須牢固,無虛焊.
5. 避雷引下線測試點的高度應按圖紙設計施工.
6. 屋面上裝設的防雷金屬網(wǎng)和建筑物頂部的避雷針及金屬物體應焊成一體.
7、屋頂上裝設的防雷金屬網(wǎng)和建筑物頂部的避雷針金屬物體應焊接成一體,避雷帶應平整順直,固定點支持件距均勻,固定可靠。
8、變配電室內(nèi)明敷接地干線應便于檢查,敷設位置不妨礙設備拆卸與檢修,當沿建筑物墻壁水平敷設時,距地面高度應為250—300mm,與建筑物墻壁間的間隙為10—15mm,當接地線跨越建筑物變形縫時,設補償裝置,接地線表面沿長度方向每段為15—100mm,分別涂以黃色和綠色相間的條紋。
9、連接處不同金屬間應有防電化腐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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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專業(yè)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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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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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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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建設工程質(zhì)量監(jiān)督總站監(jiān)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