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xù)前表:
3.2 操作工藝
3.2.1 消火栓給水管道采用熱鍍鋅鋼管,法蘭或溝槽連接,閥門及需拆卸部位采用法蘭連接;自動噴水管采用熱鍍鋅鋼管,絲扣或溝槽式機械接口;DN80及80以下采用螺紋連接。
3.2.2 鍍鋅鋼管及支架型材斷料采用切割機機械切割,并應端口整齊,無飛刺;支架須用臺鉆鉆孔,不得火焰鉆孔。
3.2.3 要安排合理的施工順序,避免工種交叉作業(yè)干擾,影響施工。
3.2.4 管道安裝前應先清除管內的臟物。
3.2.5 報警閥安裝:應設在明顯、易于操作的位置,距地高度宜為1.2m,兩側與墻、兩報警間凈距不應小于0.5m,正面與墻的距離不應小于1.2m;報警閥組裝時應按產(chǎn)品說明書和設計要求,控制閥應有啟閉指示裝置,并使閥門工作處于常開狀態(tài)。
3.2.6 立管暗裝在豎井內時,在管井內安裝卡件固定,立管底部的支吊架要牢固,防止立管下墜。
3.2.7 走廊吊頂內的管道安裝與通風道的位置要協(xié)調好
3.2.8 噴淋管道不同管徑連接不宜采用補心,應采用異徑管箍;彎頭上不得用補心,應采用異徑彎頭;三通上最多用一個補心,四通上最多用兩個補心。
3.2.9 消火栓支管要以栓閥的坐標、標高定位甩口,核定后再穩(wěn)固消火栓箱,箱體找正穩(wěn)固后再把檢閥安裝好,栓閥側裝在箱內時應在箱門開啟的一側,箱門開啟應靈活。
3.2.10 消火栓箱體安裝在輕質隔墻上時,應有加固措施。
3.2.11 水流指示器應水平立裝,傾斜度不宜過大,保證葉片活動靈敏,水流指示器前后應保持有5倍安裝管徑長度的直管段,安裝時注意水流方向與指示器的箭頭一致。國內產(chǎn)品可直接安裝在絲扣三通上,進口產(chǎn)品可在干管開口用定型卡箍緊固。
3.2.12 消防水泵配管法蘭應與水泵、閥門的法蘭相符,閥門安裝手輪方向應便于操作,標高一致,配管排列整齊。
3.2.13 高位水箱應在結構封頂前就位安裝,并應按國標 02S101做滿水試驗;消防出水管應加單向閥(防止消防加壓時,水進入水箱);所有水箱管口均應預制加工,如果現(xiàn)場開口焊接應在水箱上焊補強板。
3.2.14 消防管道試壓可分層分段進行,上水時最高點要有排氣裝置,高低點各裝一塊壓力表,測試點以以系統(tǒng)管網(wǎng)的最低點為準,上滿水后檢查管路有無滲漏,如有法蘭、閥門等部位滲漏,應在加壓前緊固,升壓后再出現(xiàn)滲漏時做好標記,卸壓后處理。
3.2.15 管道沖洗:消防管道在試壓完畢后可連續(xù)做沖洗工作,室內消火栓系統(tǒng)沖洗強度應達到消防時的最大設計流量,自動噴水系統(tǒng)應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 50261-2005)第 6.4 條的要求進行沖洗,沖洗前先將系統(tǒng)中的流量減壓孔板、過濾裝置拆除,沖洗水質合格后重新裝好,沖洗出的水要有排放去向,不得損壞其它成品。
3.2.16 噴淋頭支管不能與分支干管同時順序完成,要與吊頂裝修同步進行;吊頂龍骨裝完,根據(jù)吊頂材料厚度定出噴灑頭的預留口標高,使支管預留口位置準確;支管管徑一律為25mm,末端用25mm×15mm的異徑管箍,管箍口吊頂裝修層平,拉線安裝;支管末端的彎頭處100mm以內應加卡件固定,防止噴頭與吊頂接觸不牢,上下錯動;支管裝完,須留口用絲堵擰緊,準備系統(tǒng)試壓。
3.2.17 噴淋系統(tǒng)試壓:封吊頂前進行系統(tǒng)試壓,為了不影響吊頂裝修進度可分層分段試壓,試壓完后沖洗管道,合格后可封閉吊頂。吊頂材料在管箍口處開一個30mm的孔,把預留口露出,吊頂裝修完后把絲堵卸下安裝噴頭。
3.2.18 報警閥配件安裝:應在交工前進行,可按說明書及組裝圖安裝,應裝在報警閥與水力警鈴之間的信號管道上;水力警鈴安裝在報警閥附近,與報警閥連接的管道采用鍍鋅鋼管。
3.2.19 消火栓配件安裝:應在交工前進行。消防水龍帶應折好放在掛架上或卷實、盤緊放在箱內,消防水槍要豎放在箱體內側,自救式水槍和軟管應放在掛卡上或放在箱底部。消防水龍帶與水槍,快速接頭的連接,一般用14#鉛絲綁扎兩道,每道不少于兩圈,使用卡箍時,在里側加一道鉛絲。設有電控按鈕時,應注意與電氣專業(yè)配合施工。
3.2.20 水壓嚴密性試驗應在水壓強度試驗和管網(wǎng)沖洗合格后進行,試驗壓力應為設計工作壓力,穩(wěn)壓24小時無泄漏為合格。
3.2.21 噴頭安裝:噴頭的規(guī)格、類型、動作溫度要符合設計要求;安裝噴頭應使用專用扳手,填料宜采用聚四氟乙烯帶,防止損壞和污染吊頂。
3.2.22 噴淋管道的固定支架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支吊架的位置以不妨礙噴頭噴效果為原則,一般吊架距噴頭應大于300mm,對圓鋼吊架可小到70mm,距末端噴頭距離不大于 750㎜,吊架應位于相鄰噴頭間的管段上,當噴頭間距不大于 3.6 m 時,可設一個,小于 1.8m允許隔段設置。
3.2.23 為防止噴頭噴水時管道產(chǎn)生大幅度晃動,干管、立管均應加防晃固定支架。干管或分層干管可設在直管段中間,距主管及末端不宜超過12m,單桿吊架長度小于150mm時,可不加防晃固定支架。
3.2.24 防晃固定支架應能承受管道、零件、閥門及管內水的總重量和50%水平方向推動力而不損壞或產(chǎn)生永久變形;立管要設兩個方向的防晃固定支架。
3.2.25 消防系統(tǒng)通水調試應達到消防部門測試規(guī)定條件。消防水泵應接通電源并已試運轉,測試最不利點的噴灑頭和消火栓的壓力和流量能滿足設計要求。
3.2.26 防腐及油漆:在涂刷底漆前,應清除表面的灰塵、污垢、銹斑、焊渣等物。涂刷油漆厚度應均勻,不得有脫皮、起泡、流淌和漏涂現(xiàn)象;消火栓管刷紅色調和漆二道,自動噴水管刷紅色黃環(huán)調和漆二道,管道支架除銹后刷底漆二道,灰色調和漆二道。
3.3 質量標準
3.3.1 保證項目;
自動噴淋系統(tǒng)的噴頭位置、間距和方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
檢驗方法:觀察和對照圖紙及施工規(guī)范檢查。
3.3.2 基本項目:
箱式消火栓的安裝應栓口朝外,閥門距地面、箱壁的尺寸符合施工規(guī)范規(guī)定。水龍帶與消火栓和快速接頭的綁扎緊密,并卷折,掛在托盤或支架上。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3.3.3 允許偏差項目:
3.3.3.1 消火栓栓口中心距地面為1.1m,允許偏差±20mm。閥門距箱側面為140mm,距箱后內表面為100mm,允許偏差±5mm,消火栓箱體安裝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3㎜。
3.3.3.2 自動噴淋系統(tǒng)的管道應有坡度。充水系統(tǒng)應不小于0.002。
3.3.3.3 吊架與噴頭的距離,應不小于300mm,距末端噴頭的距離不大于750mm。
3.3.3.4 吊架應設在相鄰噴頭間的管段上,當相鄰噴頭間距不大于3.6m,可設一個;小于1.8m,允許隔段設置。
檢驗方法:用尺和水平尺量。
3.4 成品保護
3.4.1 消防系統(tǒng)施工完畢后,各部位的設備組件要有保護措施,防止碰動跑水,損壞裝修成品。
3.4.2 報警閥配件、消火栓箱內附件,各部位的儀表等均應加強管理,防止丟失和損壞。
3.4.3 消防管道安裝與土建及其它管道發(fā)生矛盾時,不得私自拆改,要經(jīng)過設計,辦理變更洽商妥善解決。
3.4.4 噴頭安裝時不得污染和損壞吊頂裝飾面。
3.5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3.5.1 噴淋管道拆改嚴重。各專業(yè)工序安裝協(xié)調不好,應有總體安排。
3.5.2 噴頭處有滲漏現(xiàn)象。由于尚未系統(tǒng)試壓就封吊頂,造成通水后滲漏。封吊頂前必須經(jīng)試壓,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xù)。
3.5.3 噴頭與吊頂接觸不牢,護口盤偏斜;由于支管末端彎頭處未加卡件固定,支管尺寸不準,使護口盤不正。
3.5.4 噴頭不成排、成行。由于未拉線安裝。
3.5.5 水流指示器工作不靈敏。由于安裝方向相反或電接點有氧化物造成接觸不良。
3.5.6 水泵結合器不能加壓。由于閥門未開啟,單向閥裝反或有盲板未拆除造成。
3.5.7 開式噴淋系統(tǒng)測試時噴頭工作中堵塞。應在安裝噴頭前做沖洗或吹洗工作。
3.5.8 消火栓箱門關閉不嚴。由于安裝未找正或箱門強度不夠變形造成。
3.5.9 消火栓閥門關閉不嚴。由干管道未沖洗干凈,閥座有雜物造成。
3.6 應具備的質量記錄
3.6.1 應有材料設備的出廠合格證、生產(chǎn)廠家生產(chǎn)許可證和法定檢測單位的檢測報告。
3.6.2 材料設備的現(xiàn)場驗收記錄。
3.6.3 消防導管預檢記錄
3.6.4 消防立、支管預檢記錄
3.6.5 噴淋導、立管預檢記錄
3.6.6 噴淋支管預檢記錄
3.6.7 消防、噴淋管道單項試壓記錄
3.6.8 消防、噴淋系統(tǒng)試壓記錄
3.6.9 消防、噴淋管道隱蔽檢查記錄
3.6.10 消防、噴灑系統(tǒng)沖洗記錄
3.6.11 消防、噴灑系統(tǒng)通水調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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