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鉚焊設備上的電器、內燃機、電機、空氣壓縮機等的使用應執(zhí)行JGJ 33—2001第3.1節(jié),第3.2節(jié),第3.4節(jié),第3.5節(jié)的規(guī)定。并應有完整的防護外殼,一、二次接線柱處應有保護罩。
2、電焊鉗應有良好的絕緣和隔熱能力,電阻鉗握柄必須絕緣良好,握柄與異線連接應牢靠,接觸良好,連接處應采用絕緣布包好并不得外露。操作人員不得用胳膊夾持電焊鉗。
3、作業(yè)前,應檢查并確認各部螺栓無松動,高壓油泵轉動方向正確。
4、應先空載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yè)。在空載情況下,不得開啟液壓開關。
5、不得使用扭曲的高壓油管。
6、安裝鉚釘時,不得按動手柄的開關。
7、應隨時觀察工作壓力。工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