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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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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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 分 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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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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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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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合法(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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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齊全,辦學條件符合標準許可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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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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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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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活動符合核準、許可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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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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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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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工作
(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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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對建設平安校園、綜治、重大會議、節(jié)慶、賽事活動、學校防暴等安保工作高度重視,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年度工作計劃;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一次;與上級、下屬處、室和要害部位責任人分別簽訂責任書;建立了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平安家庭”工作領導小組和綜治辦公室,有專兼職人員,綜治檔案資料齊全;治保、調(diào)解、普法、幫教、消防、安全制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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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辦公會研究平安校園建設工作記錄少1次扣5分,無組織、方案、未與下屬處、室和要害部位責任人簽訂責任書各扣5分,檔案資料不全扣5分,無綜治辦(主任)扣5分,6個制度每缺一項扣3分,各項工作無記錄每缺一項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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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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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辦公樓院、獨立成院宿舍區(qū)有安全保衛(wèi)室,24小時有人值班,對外來人員嚴格登記;全年不發(fā)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案件;單位干部職工無違法犯罪現(xiàn)象;校園重點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措施落實,校園監(jiān)控系統(tǒng)運行正常;辦公住宅樓院內(nèi)無非法衛(wèi)星電視接收設施,確保完成責任書所規(guī)定的十個不發(fā)生任務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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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值班登記扣3分,重點要害部位“三防”措施不落實扣10分,每發(fā)現(xiàn)1處監(jiān)控探頭不能正常使用扣5分。發(fā)生一起刑事案件扣5分,一名干部職工違法扣5分,有一處非法衛(wèi)星電視接收設施扣5分,十個不發(fā)生的目標有一條達不到本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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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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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diào)處工作,機構(gòu)健全,報表齊全;對影響校園安全矛盾糾紛、突出治安問題,以及精神病人、有暴力傾向等特殊人群、 高危人群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落實包靠、防控和整治措施;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查體檔案,對排查出的特異體質(zhì)學生,在和家長充分溝通的情況下,聯(lián)合紅會、民政、衛(wèi)生等部門做好相應的治療、救助和保障工作,并給予適當?shù)年P注和照顧;教職工管理教育措施得力,矛盾糾紛排查調(diào)處及時,無越級上訪、集體上訪和群體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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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調(diào)處組織網(wǎng)絡不健全扣3分,制度不健全扣3分,排查登記、調(diào)解記錄和各類報表不全各扣5分,學生健康查體未落實的扣20分,每少1名學生查體檔案扣2分,有越級上訪扣5分,有集體上訪扣10分,有群體性事件不得分。發(fā)生到縣以上集體上訪或越級上訪造成重大影響的,一票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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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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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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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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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 分 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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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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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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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工作(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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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所在地有關部門建立周邊環(huán)境治理聯(lián)系會議制度和聯(lián)防工作機制;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隱患排查,聯(lián)合相關部門對校園周邊治安、交通秩序、無證占道經(jīng)營攤點、校園周邊200米內(nèi)網(wǎng)吧及娛樂場所進行整治;堅決制止“法輪功”等邪教和非法宗教人員在學校周邊進行違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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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聯(lián)系會議制度和聯(lián)防工作機制的各扣3分,未進行校園及周邊治安隱患排查整治的扣6分,學校有習練“法輪功”等邪教人員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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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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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組織保 障(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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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模在12個班以上學校設置安全管理專門機構(gòu)、配備專門安全管理人員。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保安。在年級、班級設立學生安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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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設置專門安全機構(gòu)或配備專門安全管理人員的扣10分;未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保安的每少1人扣5分,未設立年級、班級學生安全員的每班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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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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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校長(園長)是校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落實全體教職工安全管理“一崗雙責”制度;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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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安全責任書的每少一層級扣5分,每少1人扣l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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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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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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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安全教育課,做到有教師、有教材、有課時、有教案。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飲食安全、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防自然災害、防雷擊、防觸電、防溺水、防震、防煤氣中毒、防毒品、防艾滋病、防盜、防拐騙、防擁擠踩踏、緊急情況下疏散、校內(nèi)外活動安全、校舍安全常識等教育;每學期開學初、期中、放假前及“安全教育日” “5.12防災減災日”“安全教育月”等重要時段對學生集中開展安全教育活動,活動記錄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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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開設安全教育課不得分,無教材、教案酌情減分;安全教育無計劃、總結(jié)不得分,不完善酌情扣分;集中教育無記錄、無影像資料扣30分直至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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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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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請法制副校長(輔導員)或相關專業(yè)人員到校上安全教育課(講座),且安全教育效果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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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講課教案(提綱)記錄,無記錄扣5分;并抽樣調(diào)查,按師生知曉情況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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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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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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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估 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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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 分 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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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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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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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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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訂并實施學校安全工作學年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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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學年度安全工作計劃的扣5分,有計劃未實施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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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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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實施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門衛(wèi)制度,校內(nèi)安全定期檢查和安全隱患報告制度,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實驗室和實訓場所安全管理制度,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住宿學生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用車管理制度,突發(fā)地震、氣象災害預警應對制度,安全目標責任制及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業(yè)績考核獎懲、衛(wèi)生管理、消防管理、應急管理、事故管理、特殊崗位人員管理等制度;學校每年至少一次對規(guī)章制度進行修訂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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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全、不規(guī)范,每缺一項制度扣5分;不按時修訂,每發(fā)現(xiàn)1處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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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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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濱州市學校安全工作檔案管理辦法》《鄒平縣教育局校園安全體系建設明細檔》要求,健全完善安全工作檔案和安全體系建設,做到檔案規(guī)范、內(nèi)容齊全、材料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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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安全工作檔案的不得分;材料不真實不得分;內(nèi)容不全的每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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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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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治理
(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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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安全隱患定期排查和整改制度,隱患整改臺賬各種記錄規(guī)范、完整、詳實;建立重大隱患整改月報告制度,對查出的重大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措施、明確整改期限、指定專人負責,并及時報告;每月5日前向教育局報送隱患排查整改統(tǒng)計表、學校安全工作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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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隱患定期排查制度的不得分;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的不得分;未建立隱患整改臺賬的扣10分;安全月報、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統(tǒng)計表每缺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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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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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
(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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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在學校主要負責人領導下,設置或明確應急管理領導機構(gòu),并配備人員,積極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應急物資儲備數(shù)量充足、品種齊全、質(zhì)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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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應急管理體系的扣20分;物資準備不充足的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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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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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校園傷害事件、消防、飲食飲水、學校治安、大型活動、防震、防建筑物倒塌、防擁擠踩踏、防食物中毒、防汛、防雷電、校車安全管理、緊急疏散等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進行一次大型安全演練,大型演練前制定周密的演練方案;應急預案至少每年修訂一次,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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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預案不具備較強的科學性、可操作性,每發(fā)現(xiàn)1項不規(guī)范扣5分;未及時修訂和完善預案的扣5分;未舉行安全演練,無活動記錄、無影像資料的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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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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