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安全操作包括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安裝、拆除、維修和使用等內容。
(1)拆除或改變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lián)的電氣設備的電源、控制線,檢修與安全監(jiān)控設備關聯(lián)的電氣設備,需要安全監(jiān)控設備停止運行時,必須報告礦調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2)安全監(jiān)控設備發(fā)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處理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3)煤礦應建立安全監(jiān)控設備檢修室,負責本礦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調校、維護和簡單維修工作。未建立檢修室的小型煤礦應將安全監(jiān)控儀器送到檢修中心進行調校和維修。
(4)國有重點煤礦的礦務局(公司)、產煤縣(市)應建立安全監(jiān)控設備檢修中心,負責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調校、維修、報廢鑒定等工作,有條件的可配置甲烷校準氣體,并對煤礦進行技術指導。
(5)安全監(jiān)控設備檢修室宜配備甲烷傳感器、測定器校驗裝置、穩(wěn)壓電源、示波器、頻率計、信號發(fā)生器、萬用表、流量計、聲級計、甲烷校準氣體、標準氣體等儀器裝備;安全監(jiān)控儀器檢修中心除應配備上述儀器裝備外,具備條件的宜配備甲烷校準氣體配氣裝置、氣相色譜儀或紅外線分析儀等。
(6)配置甲烷校準氣樣的裝備和方法必須符合規(guī)定,選用純度不低于99.9%的甲烷標準氣體做原料氣。配制好的甲烷校準氣體應以標準氣體為標準,用氣相色譜儀或紅外線分析儀分析定值,其不確定度應小于5%。
(7)甲烷校準氣體配氣裝置應放在通風良好,符合國家有關防火、防爆、壓力容器安全規(guī)定的獨立建筑內。配氣氣瓶應分室存放,室內應使用隔爆型的照明燈具及電氣設備。
(8)高壓氣瓶的使用管理應符合國家有關氣瓶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
(9)安全監(jiān)控儀器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定期調校。
(10)安全監(jiān)控儀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測試、調校,調校合格后并在地面試運行24~48h后方能下井。
(11)采用載體催化原理的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甲烷檢測報警礦燈等,每隔10d必須使用校準氣體和空氣樣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調校一次。調校時,應先在新鮮空氣中或使用空氣樣對儀器進行零點調校,使儀器顯示值為零,再通入濃度為1%~2%CH4的甲烷校準氣體,調整儀器的顯示值與校準氣體濃度一致,氣樣流量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
(12)除甲烷載體催化原理以外的其他氣體監(jiān)控設備應采用空氣樣和標準氣樣按產品說明書進行調校;風速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風速計調校;溫度傳感器選用經過標定的溫度計調校。其他傳感器和便攜式檢測儀器也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定期調校。
(13)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調校內容包括零點、顯示值、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控制邏輯等的調校。
(14)每隔10d必須對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
(15)煤礦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分站、傳感器等裝置在井下連續(xù)運行6~12個月后,必須升井接受檢修。
(16)嚴禁在井下更換傳感器遙控器電池。
(17)登高3m以上者要扎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并有專人監(jiān)護。安全帶必須拴在確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18)使用梯子時,梯子與地面之間角度以60°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腳挖坑或拴牢,并設專人扶梯子;
人字梯掛鉤必須掛牢。
翼(19)2人同桿、同點工作時,先登者必須等另一人選好工作位置后,方準開始工作,同時要注意協(xié)調。
(20)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須裝在工具袋內吊送,不準拋扔,桿下不準站人。
(21)架設的傳輸電纜,若與原有高壓線交叉或鄰近,必須先將原有高壓線停電,并驗電、放電、接地、短路,為防止中途送電,必須掛臨時接地線后,方可進行架線作業(yè)。
(22)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時,不得從事高空架線作業(yè)。
(23)架設樓頂與樓頂之間的傳輸電纜時,必須先測量樓與樓之間的距離,把傳輸電纜用扎線扎在鋼絲繩或鐵絲上,一頭在一樓頂固定好,然后另一頭用2臺不低于1t的手拉葫蘆,卡好扣環(huán)后循環(huán)上吊傳輸電纜,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樓頂上。手拉葫蘆必須固定在確保能承受1t以上的拉力的固定點上。
(24)樓頂若無護欄,操作時工作人員必須拴好安全帶。
(25)嚴格執(zhí)行《規(guī)程》中關于露天部分電氣高空作業(yè)規(guī)定。
(26)設備搬運或安裝時要輕拿輕放,防止劇烈振動和沖擊。
(27)在大巷敷設或檢查井下傳輸電纜時,如果有車輛行駛,敷設或檢查人員要躲到躲避硐中,嚴禁行車時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
(28)在有架空線的大巷中敷設傳輸電纜時,要確保傳輸電纜與架空線有300~500mm的距離;橫跨架空線時必須在停掉架空線的電后,方準通過,嚴禁帶電作業(yè)。
(29)在暗斜井架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要和管轄單位聯(lián)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設或檢查,并時刻留意腳下臺階,以防地滑摔人。
(30)在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時,首先要和下車場把鉤工、上車場司機聯(lián)系好,明確不準提車或松車后,方準進入軌道上山(或下山)敷設或檢查傳輸電纜,嚴禁行車時工作。
(31)敷設電纜要聽從統(tǒng)一指揮,嚴禁各行其是。傳輸電纜通過巷道頂?shù)装逦kU區(qū)段時,要首先觀察頂?shù)装逵袩o危險,確認無危險后方準操作,否則暫停敷設待處理好后再敷設。
(32)敷設電纜時要有適當?shù)膹埑诙?,要求能在外力壓掛時自由墜落。電纜懸掛高度應大于礦車和運輸機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側。
(33)電纜之間、電纜與其他設備連接處,必須使用與電氣性能相符的接線盒。電纜不得與水管或其他導體接觸。
(34)吊掛完畢后,方可與原有的電纜進行連接。
(35)電纜進線嘴連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徑和厚度要合適,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扎其他物品。電纜護套應伸入器壁內5~15mm。線嘴壓線板對電纜的壓縮量不超過電纜外徑的10%。接線應整齊、無毛刺,芯線裸露處距長爪或平墊圈不大于5mm,連線松緊適當,符合機電設備安裝連線要求。
(36)安裝分站時,嚴禁帶電作業(yè)。嚴禁帶電搬遷或移動電氣設備及電纜,并嚴格執(zhí)行“誰停電誰送電”制度。
(37)所停電的高壓開關饋電處,必須派專人看管,并掛上“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警示牌。
(38)停電范圍影響到其他單位的,要取得聯(lián)系,做好協(xié)調工作。
(39)處理分站高壓側時,嚴禁一人單獨作業(yè)。
(40)安裝斷電控制系統(tǒng)時,必須根據(jù)斷電范圍要求,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
(41)傳感器在安裝或拆除時,高處的必須用梯子或木馬,扶牢后,再上人安裝或拆除。若巷道中有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時,必須和所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聯(lián)系安裝時間,安裝時必須和帶式輸送機或刮板輸送機司機聯(lián)系好,停下輸送機后,不安裝完畢不準開機。嚴禁在輸送機運轉中安裝傳感器。
(42)傳感器安裝完畢后,在詳細檢查所用接線、確認合格無誤后,方可送電。井下分站預熱15min后進行調整,一切功能正常后,對其進行報警和斷電控制并檢驗其可靠性,然后與井上聯(lián)機
并檢驗、調整跟蹤精度。
(43)安全監(jiān)測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監(jiān)測和通風技術專業(yè)的培訓、考核,考核通過拿到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