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是以自然人、個人或家庭為單位,主要分布在城鎮(zhèn)、城市或城鄉(xiāng)結合部沿街道、小巷建設或改建、擴建并以店面形式設立的個體經營小型企業(yè),如:小網吧、小飯館、小發(fā)廊、小旅館、小作坊、小超市等等。它們從事著城鎮(zhèn)居民群眾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服務項目大家喜聞樂見,但是,近些年來火災發(fā)生率居高不下,給人民生命安全和財產造成了一定的損害,也影響了和諧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分析原因:自身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單位負責人消防安全意識不強、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差,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混亂;
二是單位缺少長遠發(fā)展目標,小打小鬧思想嚴重、短期行為較多。消防安全方面的人力投人和財力投入不足,單位消防安全環(huán)境差、管理工作不規(guī)范;
三是單位建筑或設施在建設方面的消防投入不足,火災隱患整改資金投入不夠,有些火災隱患不能得到及時消除。
最近,國務院頒布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 “具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參照本辦法履行單位消防安全職責”。 因此,在消防方面具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與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具有了同樣的消防安全職責,由此,也應當履行相同的消防安全義務。同時,國務院《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關于消防安全責任做了明確規(guī)定:
一是“堅持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因此,個體工商戶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
二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本場所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本場所消防安全全面負責”因此,個體業(yè)主對本單位、本場所消防安全承擔全部責任。這里的責任包括刑事、行政、民事的法律責任。
因此,《辦法》的頒布和實施進一步確立了個體工商戶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地位,明確消防安全的職責和消防安全責任的主體地位,從而對提高個體工商戶的消防安全意識,促進個體工商戶們自覺履行自身的消防安全職責的積極性,增強他們的主人翁責任感。具有積極地促進和推動作用。
一、根據(jù)《辦法》第十五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應當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履行下列職責:
(一)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其職責,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進行消防工作檢查考核,保證各項規(guī)章制度落實。
(二)保證防火檢查巡查、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yǎng)、建筑消防設施檢測、火災隱患整改、專職或志愿消防隊和微型消防站建設等消防工作所需資金的投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費用應當保證適當比例用于消防工作。
(三)按照相關標準配備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驗維修,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兩人,并持證上崗。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qū)、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保證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和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等符合消防技術標準。
(五)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六)根據(jù)需要建立專職或志愿消防隊、微型消防站,加強隊伍建設,定期組織訓練演練,加強消防裝備配備和滅火藥劑儲備,建立與公安消防隊聯(lián)勤聯(lián)動機制,提高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七)消防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政策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職責。
二、個體工商戶既然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根據(jù)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則應該開展下列具體消防管理工作:
(一)消防安全管理
1、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并公布執(zhí)行。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2、應當將容易發(fā)生火災、一旦發(fā)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3、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嚴禁下列行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3)在營業(yè)、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4)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5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6發(fā)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二)防火檢查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2、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7)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9)消防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10)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1)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火災隱患整改
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內部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jù)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1、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guī)、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2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五)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應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lián)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六)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jù)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tǒng)一保管、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