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察檢測
偵察人員要由不少于3人編成小組,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裝備,佩帶隔絕式空氣呼吸器,將自救鈴、方位燈打開,要在水槍(可利用建筑物內的墻壁消火栓)的掩護下,進入火場。
(二)排煙
開啟建筑物內的排煙設施及外窗或打碎固定窗的玻璃,必須在不因空氣對流、導致火勢擴大,并保證玻璃碎片不傷人及砸壞車輛器材的方向和位置的情況下進行。
(三)處置
1、支隊、中隊必須設立安全員,支隊安全員由指揮長以上人員擔任,中隊安全員由副中隊長以上人員擔任。負責本級單位的作戰(zhàn)行動安全,檢查進入燃燒危險區(qū)以內人員的防護裝備,不按要求佩帶防護裝備和防護裝備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嚴禁進入;對進出作業(yè)人員進行登記(包括姓名、進出時間、鋼瓶壓力);提醒作業(yè)人員嚴格按照處置程序作業(yè),對違反處置程序的必須立即制止其作業(yè)。
2、深入建筑內部人員必須避開豎井、管道井、天井、樓梯井、電梯井等位置,防止墜落。
3、進入建筑內部作戰(zhàn)人員要注意觀察內部堆垛情況,禁止在堆放易燃物品及不穩(wěn)固的堆垛旁出設水槍陣地,防止因火勢突然發(fā)生變化或貨物堆垛坍塌傷人。
4、消防車停放的位置距著火建筑物的距離不小于8米。在著火建筑物進攻的入口處上方要設置防護罩,作戰(zhàn)人員由防護罩下方進出,水帶在距著火建筑8米內應設置防護管或罩。
5、架設登高消防車或普通消防梯搶救樓層上被困人員時,要有專人制止被困人員蜂擁而上,以免造成人員墜落、車(梯)傾翻等事故。
6、登高消防車必須架設牢固,選擇好角度,避開架空電線,地下管道井。
7、利用登高消防車外部救人滅火時,工作斗內人員(含被捆人員)必須戴頭盔、系牢安全保護繩方可進行登高作業(yè),地面指揮人員密切注視工作斗內人員的作業(yè)情況,一旦發(fā)生險情,命令戰(zhàn)斗停止操作。
8、對建筑內受到火勢1.5小時以上直接燒烤的承重結構要設置水槍或水炮保護。對受火勢威脅的大跨度鋼結構,要設置水槍或水炮冷卻。
9、觀察構筑物結構變化情況,掌握燃燒時間,發(fā)現承重結構的水泥層脫落和樓板變形斷裂等倒塌征兆時,立即報告指揮部,組織撤離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