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設備安裝與調試施工前,應進行詳細的調查,根據設備安裝與調試施工中的火災危險性及特點,制定消防保衛(wèi)工作方案,規(guī)定必要的制度和措施,制定調試運行過程中單項的和整體的調試運行工作計劃或方案,做到定人、定崗、定要求。
2.在有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附近進行用火作業(yè)前,應先用測量儀器測試可燃氣體的爆炸濃度,然后再進行動火作業(yè)。動火作業(yè)時間長應設專人隨時進行測試。
3.調試過的可燃、易燃液體和氣體的管道、塔、容器、設備等,在進行修理時,必須使用惰性氣體或蒸汽進行置換和吹掃,用測量儀器測定爆炸濃度后,方可進行修理。
4.調試過程中,應組織一名專門的應急力量,隨時處理一些緊急事故。
在有可燃、易燃液體、氣體附近的用電設各,應采用與該場所相匹配防火等級的臨時用電設備。
5.調試過程中,應準備一定數(shù)量的填料、堵料及工具、設備,對付滴、漏、跑、冒的發(fā)生,減少火災和險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