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總 則
1.1、為切實提高我市建筑工程質量,確保工程結構安全,克服質量通病,完善建筑工程使用功能,力促我市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有顯著提高,不斷創(chuàng)造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質量控制要點。
1.2、工程質量控制要點制定的主要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工程強制性標準,并參考本地與外地成熟的工程質量管理經驗,總結我市近年來的工程建設中的經驗教訓后形成,其條目作為質量監(jiān)督機構著力加強管理和企業(yè)力求重點解決的內容。
1.3、結構工程質量要在保持傳統(tǒng)結構形式質量穩(wěn)步提高的基礎上,著重加強對大跨度結構、異型結構、樁基和地基處理、各類大型幕墻等結構形式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
要突出對大型公共建筑等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管理工作;加強以輕型鋼結構為代表的對各類氣象荷載敏感結構的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抓好以商品混凝土為代表的主要結構材料的生產和施工的全過程質量監(jiān)督;要確保各種結構形式的抗震措施的落實到位。
1.4、進一步克服住宅工程質量通病。嚴格控制和治理以墻面、樓板開裂;屋面、廁浴間、外墻、門窗滲漏以及煙道通氣道串煙串味等為代表的影響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提高與促進工程建設各責
任主體綜合治理質量通病的能力。所有住宅工程都應制定詳細的治理質量通病的防治手冊,作為工程實施和驗收的必備資料。
開展爭創(chuàng)無質量通病住宅示范小區(qū)活動。各地應選擇重點,設立創(chuàng)建目標,制定有針對性且可行的治理措施及評價體系,及時反饋和總結爭創(chuàng)活動的經驗教訓,以便下一步工作的全面開展。
1.5、加強對建筑工程質量的全過程監(jiān)督,尤其要加強住宅工程保修期內使用過程中質量投訴的處理和工程各責任方服務質量的監(jiān)督。對處理投訴和保修義務落實不力的相關責任單位要給予通報批評和向社會公示,并作為企業(yè)不良質量行為,記入信譽檔案。
1.6、加強建筑節(jié)能工程的質量監(jiān)督。突出抓好外墻外保溫、建筑門窗、節(jié)能器具等節(jié)能設計內容的落實和施工質量監(jiān)督。抓好新型節(jié)能材料的備案管理和工程應用中的質量監(jiān)督。
1.7、要重點提高裝飾裝修工程的施工水平,引進先進地區(qū)的先進工藝和做法,促進提高裝飾裝修材料品質,推進施行住宅工程全裝修,加強施工操作環(huán)節(jié)的質量管理,督促企業(yè)制定高于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企業(yè)內部標準或精品工程工藝標準,制定全市精品優(yōu)質工程評選標準,抓好樣板工程的宣傳觀摩推介活動。
抓好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質量的控制工作,加強環(huán)境質量標準的宣貫,完善檢測手段,繼續(xù)加強完善室內環(huán)境檢測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1.8、嚴格遵守執(zhí)行施工圖審查制度。對經過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后的施工圖的工程內容應確保落實,不得隨意進行重大變更,否則必須經過原審查機構重新審查,以確保工程建設標準、節(jié)能標準和使用功能達到要求。經施工圖審查后的廁浴間防水和墻地裝飾工程內容不應甩項。
1.9、要進一步加強對建設監(jiān)理企業(yè)在施工現場的機構設置、質量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注重對施工項目負責人、總監(jiān)理工程師個人質量行為和業(yè)績的考核和記錄。
重點加強分包單位資質、人員資格審查和工程監(jiān)督備案工作。樁基礎和地基處理工程、鋼結構專項工程、幕墻(玻璃、金屬和石材)工程、防水工程、門窗工程、裝飾裝修專項工程、外墻涂料、地暖、空調等專項安裝工程等分包項目應進行監(jiān)督備案。
1.10、要重點加強企業(yè)質量從業(yè)人員的資格審查管理和職業(yè)素質培養(yǎng)。制定施工企業(yè)現場專職質量檢查員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提高專職質量檢查員的專業(yè)技能,充分發(fā)揮其職能,樹立其對現場工程質量的權威地位,監(jiān)督考核其工作業(yè)績,提高積極性,表揚獎勵先進。
1.11、認真貫徹執(zhí)行建設部第141號部令《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結合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貫徹我市具體實施細則。加強對檢測機構工作的監(jiān)督,要保證試驗數據采集和結果的科學、公正,同時要不斷提高檢測機構的服務意識。要按國家規(guī)范和山東省地方資料規(guī)程的要求規(guī)范統(tǒng)一本地區(qū)試驗報告和試驗結論,杜絕虛假、和以復印件形式偽造試驗報告現象的出現,試驗報告應一律使用原件。在全市檢測行業(yè)進行試驗比對活動,開展檢測工作大檢查,正確有效地評價各檢測單位的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務于建筑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1.12、要加強對工程竣工驗收行為的監(jiān)督,嚴格和嚴肅對待竣工驗收的工作程序和驗收內容,嚴格審查竣工驗收組成人員的資格,加強竣工驗收中功能檢查和觀感檢查項目的落實,確保向社會和公眾提供符合標準的建筑產品。
1.13、各級質量監(jiān)督機構要進一步貫徹《工程質量監(jiān)督工作導則》,不斷完善對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實施不良行為記錄的日常監(jiān)督機制,加大巡查力度,改善監(jiān)督手段,健全對責任主體的質量信譽綜合評價體系和相關信息交流和公示制度。
要改善工作方式,調整統(tǒng)一全市監(jiān)督內業(yè)工作和監(jiān)督資料檔案管理工作,使之更適應法制化要求。要確立工程質量監(jiān)督機構受政府委托行使工程質量的行政執(zhí)法地位,和獨立于各質量責任主體以外的對工程質量監(jiān)督管理的強制性、權威性,保證監(jiān)督行政行為的科學和公正。
二 混凝土結構工程
(一)模板分項工程
2.1.1、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wěn)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注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2.1.2、多層、高層結構工程應采取分層分段支模方法。模板的豎向支架、支柱底部支承在地基土層時,基土必須堅實,并鋪設墊板;雨期施工應有排水和防基土沉陷措施,冬期施工有防基土凍漲或融陷措施。底部支承在下層樓板頂面時,應鋪設墊板,上、下層支架的立柱應對準。
2.1.3、模板安裝應拼縫嚴密平整、不漏漿、不錯臺、不跑模、不漲模、不變形。封堵縫隙的膠條、壓縫軟管或塑料泡沫條等物,不得突出模板表面,嚴防澆入混凝土內。預埋件、螺栓、插鐵、水、電管線、箱盒,應埋設位置尺寸準確,固定牢靠。
2.1.4、混凝土接槎處施工縫模板安裝前,應預先將已硬化混凝土表面層的水泥薄膜或松散混凝土及其砂漿軟弱層剔鑿、清理干凈。外漏鋼筋插鐵沾有灰漿、油污應清刷干凈。
2.1.5、模板拆除時,結構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規(guī)范和設計要求。
(1)側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應以能保證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模而受損壞,預埋件或外漏鋼筋插鐵不因拆模碰撓而松動;
(2)底模及其支架拆除,當設計無要求時,混凝土強度應符合下表要求。
底模拆除時的混凝土強度要求
構件類型 | 構件跨度(m) | 達到設計的混凝土立方體抗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強度標準值的百分率(%) |
板 | ≤2 | ≥50 |
>2≤8 | ≥75 | |
>8 | ≥100 | |
梁、拱、殼 | ≤8 | ≥75 |
>8 | ≥100 | |
懸臂構件 | — | ≥100 |
(3)預應力結構的側模應在預應力張拉前拆除及支架應在施加預應力以后拆除。
2.1.6、樓板模板宜采用整張多層板(木、竹)均可,盡量采用酚醛覆面的多層板,該種面板經多次使用后邊緣受損,要及時進行切割,確保多層板邊緣平整。梁、柱模板宜采用中型組合模板。墻模可用中型組合模板拼制成大模板,也可用整張多層板拼制成大模板,也可用全鋼模板。嚴禁使用不合格、已變形的小鋼模。
2.1.7、鋼模板及配件修復后的質量標準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鋼模板及配件修復后的質量標準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板 | 板面平整度 | ≤2.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凸棱直線度 | ≤1.0 | |
邊肋不直度 | 不得超過凸棱高度 | |
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件 | U形卡卡口殘余變形 | ≤1.2 |
鋼楞和支柱不直度 | ≤L/1000 |
2.1.8、為了有效地清除模板中留下的雜物,必須考慮在適當的地方留置清掃口。
2.1.9、定位模板的鋼筋支撐不得直接焊在主筋或箍筋上。
2.1.10、 全長、全高要拉通線,注意通線拉好后不要撤,隨打混凝土,隨觀察模板有無變形走位,好及時調整模板。
(二)鋼筋分項工程
2.2.1、框架結構,縱向受力鋼筋應滿足設計要求,當設計無具體要求,①對一、二級抗震等級鋼筋抗拉強度實測值與屈服強度實測值的比值不應小于1.25;②鋼筋屈服強度實測值與強度標準值的比值不應大于1.3。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均為135°,彎鉤平直部分的長度應不小于箍筋直徑d的10倍。
2.2.2、鋼筋連接接頭不宜設在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區(qū)。綁扎梁和柱的箍筋,應與受力筋垂直綁牢,每個箍筋彎鉤的疊合處,應沿受力鋼筋方向相互間隔錯開設置。
2.2.3、因缺少設計規(guī)定的鋼筋品種、規(guī)格而采用其它品種、級別、規(guī)格的鋼筋替換時,應辦理設計變更洽商手續(xù)。
2.2.4、鋼筋的綁扎接頭、焊接接頭、錨固長度等一些構造措施應符合規(guī)范、平法圖集及設計要求。
2.2.5、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和保證措施必須符合現行規(guī)范、標準和設計要求。為保證鋼筋保護層厚度尺寸及鋼筋定位的準確性,應采用工程塑料制作的保護層定位夾或水泥砂漿墊塊,墊塊強度要高于構件本體混凝土強度,水膠比不大于0.4,墻、板墊塊尺寸為30×30mm,梁、柱為50×50 mm。構件側面和底面的墊塊應至少4個/m2,綁扎墊塊和鋼筋的鐵絲頭不得深入保護層內。綁扎板負彎矩筋時,用先制作好的“鐵馬凳”墊至設計高度,間距500mm,以防止?jié)补鄷r踩壞負筋,采用雙層鋼筋網時,在上層鋼筋網下面應設置鋼筋撐腳,每隔1m放置1個。澆注時施工人員站在自制架體上進行澆注,避免鋼筋踩踏變形、移位。凡有透過混凝土面層的鋼筋支撐端頭或鐵馬凳支承點,其端頭應預先涂防銹漆或加塑料套墊。
(三)混凝土分項工程
2.3.1、工程中嚴禁使用海砂。非結構工程用砂由于條件限制不得不使用海灘砂時必須進行氯離子含量檢驗,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06%。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飲用水,當采用其他水源時,應作水質試驗。
2.3.2、總建設規(guī)模2萬平方米以上或投資2000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預拌混凝土。
2.3.3、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yè)在供應預拌混凝土時應向購貨單位(施工單位或建設單位)提供下列出廠資料:
(1)《預拌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yè)在供應混凝土前應向購貨單位提供《預拌混凝土配合比報告》。
(2)《預拌混凝土運輸單》
《預拌混凝土運輸單》表樣見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guī)程》魯JJ-009,應做到一車一單,隨混凝土送料車一起送到工地,作為預拌混凝土交貨驗收的依據。
(3)《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
《預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按批次簽發(fā),單位工程內同一分部工程、強度等級相同、配合比基本相同、同一工作班或一次連續(xù)澆搗的混凝土為一批次?!额A拌混凝土出廠質量證明書》應在該批次混凝土強度檢驗后一周內送到購貨單位,附出廠混凝土試件抗壓強度檢測報告,有抗?jié)B或其他要求的預拌混凝土應在有關項目檢驗后一周內送到購貨單位。
(4)對于一次連續(xù)澆筑3000立方米以上的大方量混凝土工程,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yè)應向購貨單位提供“生產供應方案”。
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yè)應對預拌混凝土各種原材料、外加劑、摻合料的質量保證書和使用前的檢驗復試報告及生產過程其他質量保證資料及時歸檔,確保各種質量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
2.3.4、施工現場使用預拌混凝土應具備下列條件:
(1)道路暢通,泵車支設處地基堅實平整,有照明和水源條件;
(2)使用泵送混凝土,應事先制定泵送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包括泵車支設位置,布管路線,澆筑施工及相應的人員配備等。
2.3.5、預拌混凝土進入施工現場時,施工單位應當在監(jiān)理單位的監(jiān)督下,會同生產單位對進場的每車預拌混凝土進行聯(lián)合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監(jiān)理及生產單位應當在《預拌混凝土交貨檢驗記錄表》(表樣見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guī)程》魯JJ-060)上會簽。驗收內容包括:
(1)確認預拌商品混凝土類別、數量。
(2)查驗預拌商品混凝土的拌和時間,記錄攪拌車到場時間、現場出罐溫度、開始澆注時間、完成澆注時間。
(3)目測預拌商品混凝土拌和物的性能。
(4)測定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試樣的采取及坍落度試驗應在混凝土運到交貨地點時開始算起20min內完成,試件的制作應在40min內完成。混凝土坍落度應符合合同技術要求,當要求的坍落度為某一定值時,其檢測結果不應超過下表規(guī)定的允許偏差值。
坍落度(mm) | 允許偏差(mm) |
≤40 | ±10 |
50-90 | ±20 |
≥100 | ±30 |
驗收完畢后,施工單位應在建設(監(jiān)理)單位和生產單位的見證下,根據技術標準的要求對進場預拌商品混凝土進行見證取樣送檢,取樣記錄由三方共同會簽。當發(fā)現預拌混凝土質量不合格時,不得驗收和使用。對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質量要求的混凝土,使用單位有權拒收和退貨。
2.3.6、非強制性使用商品混凝土區(qū)域結構工程中應優(yōu)先使用商品混凝土?;炷猎谑┕がF場自行攪拌生產,應具備以下條件:
(1)上料系統(tǒng)程序合理,運行可靠,計量系統(tǒng)先進準確,并經計量檢定合格,采用地磅或吊磅,人力小車計量者,必須有嚴格的質量控制責任制。
(2)水泥、外加劑、摻合料應入庫房(棚、罐)妥善保管。按進場批量、生產廠、品種、生產日期等分類堆、儲、放,并掛牌標識,說明復驗單編號和質量狀態(tài)。庫房應有防潮、防雨等措施。
(3)砂、石應堆放在硬底場地,分品種、規(guī)格以墻相隔堆放,嚴防混料或混入雜物,并掛牌標識,注明產地、規(guī)格和質量狀態(tài)。
(4)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須由具備相應試驗資質等級的試驗室提供。攪拌啟用配合比應組織開盤鑒定。經試拌將設計的配合比調整為施工配合比后經鑒定進行生產攪拌。原材料每盤稱量的允許偏差水泥、摻合料為±2%,粗、細骨料為±3%,水、外加劑為±2%?;炷翑嚢璨僮髋_,必須設《混凝土攪拌配合比標牌》,標牌式樣見下表。
混凝土澆注部位:???????????? ? 強度等級: | |||||
水泥品種: | 砂規(guī)格: | 石子規(guī)格: | |||
配比 | 水泥 | 水 | 砂 | 石 | 外加劑 |
重量比 | |||||
每盤重量 | |||||
含水率 | |||||
每盤調整后用量 | |||||
加車盤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到秤砣重 | 電子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秒數 | 幾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車重量 | 幾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車重量 | 用臺秤 | |
技術負責人: | 簽字 |
2.3.7、同條件養(yǎng)護試塊應按要求留置,應該按要求隨樓層和部位留置,并妥善保管。
2.3.8、對涉及混凝土結構安全的重要部位應進行結構實體檢驗。施工單位應編制結構實體檢驗方案報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審批,結構實體檢驗應在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見證下,由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實施,詳細規(guī)定見《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2002)10.1節(jié),驗收記錄表樣見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guī)程》。
2.3.9、混凝土結構的施工順序應經仔細規(guī)劃,如墻、板分段分塊的施工縫位置與澆注順序和后澆帶的設置等,以盡量減少新澆混凝土硬化收縮過程中的約束拉應力與開裂。施工縫接槎前,應清理松散混凝土及石子,沖洗、濕潤,不得有明水,混凝土強度達到1.2MPa,澆注前應在接縫面上先鋪一層厚度為5—10cm的同配合比水泥砂漿。
2.3.10、澆注混凝土前,應完成隱蔽工程驗收。檢查模板拼縫嚴密、平整度、消除模內雜物或冰雪。檢查預埋件、箱盒、孔洞位置、保護層厚度及其定位措施的可靠性。嚴防澆注振搗踩壓鋼筋骨架。
2.3.11、混凝土澆筑后,應在12小時以內及時采取覆蓋保溫養(yǎng)護措施,嚴防脫水、裂縫。對于塌落度較大的混凝土,應采取在終凝前二次抹平搓毛的方法以控制混凝土由于塑性變形較大產生的裂縫。采用養(yǎng)護劑,應保水性好、噴刷均勻、不污染面層;采用塑料薄膜養(yǎng)護,應覆蓋封閉嚴密,防風吹敞露,保護膜內潮濕;采用澆水養(yǎng)護,應設專人噴水,確?;炷帘3譂駶?;大體積混凝土養(yǎng)護,應有控溫、測溫措施。
(四)填充墻砌體工程
2.4.1、蒸壓加氣混凝土、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等砌塊進入現場必須放置28天后方可砌筑,運輸、裝卸過程中,嚴禁拋擲和傾倒。碼垛時應按不同規(guī)格分類,碼放整齊,堆放高度不超過1.5m。加氣混凝土砌塊應有防雨、排水措施。
2.4.2、砌筑前應繪制砌塊排列圖,預先試排砌塊,并優(yōu)先使用整塊砌塊,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搭砌長度不應小于砌塊長度的1/3,且不應小于150mm ,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搭砌長度不應小于90mm,豎向通縫不應大于2皮。不得已需切鋸、鏤槽、鉆孔等均應使用專用工具進行。
2.4.3、砌體灰縫應橫平豎直,砂漿飽滿,垂直縫宜用內外臨時夾板灌縫,空心砌塊灰縫應為8-12mm,加氣塊的水平灰縫及豎向灰縫寬度分別宜為15mm和20mm。
2.4.4、填充墻砌至接近梁、板底時,應留一定空隙,待填充墻砌筑完并應至少間隔7天后,再將其補砌擠緊。
2.4.5、窗臺標高處應設置通長現澆鋼筋混凝土板帶,設計無要求時,縱向配筋不少于3φ8,混凝土強度C20。
2.4.6、墻體高度大于4m,長度超過5m,應在墻體中增設垂直或水平鋼筋混凝土現澆帶,設計無要求時,寬度同墻厚,高度為120mm,內配通長鋼筋4φ10,混凝土強度C20。
2.4.7、拉結筋應采用化學植筋后埋法,鉆孔深度80±5mm,孔徑10±1mm。構造柱或臥梁與結構構件采用化學植筋后埋法連接時,鋼筋的錨固長度為10倍d,孔徑應大于D+4mm,離開混凝土基面的鋼筋預留長度應不小于20d,且不小于200mm。用空壓機或手動氣筒徹底吹凈孔內碎渣和粉塵,再用丙酮擦拭孔道,并保持孔道干凈,植筋安裝前除掉鋼筋表面的銹蝕層。植筋應做拉拔試驗,同規(guī)格,同型號,基本相同部位的植筋組成一個檢驗批,抽取數量按每批植筋總數的1‰計算,且每層不少于1根,檢驗方法可采用非破壞性檢驗,詳見《混凝土結構后錨固技術規(guī)程》(JGJ145-2004)附錄A。
2.4.8、加氣混凝土砌塊填充墻每二皮放置一層2φ6拉結筋,一二級框架沿全長設置,三四級框架深入墻內1000mm,拉結筋末端應做40 mm長90°彎鉤。
三? 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一) 一般抹灰工程
3.1.1、水泥宜采用普通水泥或硅酸鹽水泥。水泥強度等級宜采用32.5級以上顏色一致、同一批號、同一品種、同一強度、等級、同一生產廠家的產品。
3.1.2、砂宜采用平均粒徑0.35-0.5mm的中砂。細砂亦可使用,但特細砂不宜使用。抹灰用砂要求顆粒堅硬潔凈、使用前需過篩(不大于5mm 篩孔)。不得含有粘土(不得超過2%)、草根、樹葉、堿質及其他有機物等有害雜質。
3.1.3、磨細石灰粉其細度過0.125mm的方孔篩,累計篩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時間最少不小于3天。
3.1.4、基層處理
(1)混凝土墻基層處理。將混凝土表面凸出部分剔平,將蜂窩、麻面、漏筋、疏松部分剔到實處,用膠粘性素水泥漿或界面劑涂刷表面,然后用1:3的水泥砂漿分層抹平。將光滑的表面清掃干凈,用10%火堿水除去混凝土表面的油污后,將堿液沖洗后晾干,采用機械噴涂或用笤帚甩上一層帶膠水泥細砂漿,使其凝固在光滑的基層表面,甩漿要形成毛刺狀,甩漿后要用噴霧器保濕養(yǎng)護至手掰不動為好。
(2)加氣混凝土墻基層處理。在抹灰前應對松動及灰漿不飽滿的拼縫或梁板下的頂頭縫,用砂漿填塞密實。將墻面凸出部分或舌頭灰剔鑿平整,并將缺棱掉角、坑凹不平和設備管線槽、洞等同時用1:1:6水泥混合砂漿(摻20%建筑膠)分層補平,每遍厚度5-7mm,待灰層凝固后,用水濕潤。
(3)堵門窗口縫及腳手眼、孔洞等。堵縫工作要作為一道工序安排,門窗框安裝位置準確牢固,用1:3水泥砂漿將縫隙塞嚴,外門窗框與墻體的縫隙應用聚氨酯發(fā)泡材料嵌實。外墻腳手眼、孔洞,用水沖洗干凈后,兩頭補砌紅磚,砂漿中摻水泥用量6%的防水液,要求砂漿飽滿。
(4)填充墻室內墻面與框架梁柱交接處,應用網扣10-15mm×10-15mm,鋼絲直徑為22號的鋼絲網沿縫釘蓋,鋼絲網寬度≥300mm,外墻面應用網扣10-15mm×10-15mm,鋼絲直徑為22號的鋼絲網滿掛,釘鋼絲網墊片大小為2cm×2cm,間距為20cm,網面應平整,無明顯鼓起。
3.1.5、基層處理后抹灰前必須經過檢查驗收,驗收前施工單位應當通知質監(jiān)站,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1.6、抹灰前應吊垂直、套方、找規(guī)矩、做灰餅、充筋。內墻單獨柱、梁抹灰陽角宜用素水泥漿嵌塑料陽角條,嵌時控制好抹灰層厚度,柱嵌條要求用貼線板貼直,梁嵌條要水平。
3.1.7、抹底層灰應先刷摻水重10%的建筑膠水泥漿一道(水灰比0.4-0.5),隨刷隨抹灰,每層厚度控制在5-9mm為宜,分遍抹平,大杠刮平,木抹子搓毛,終凝后開始養(yǎng)護,每層抹灰不宜跟的太緊,以防收縮影響質量。外墻應采用防水砂漿。
3.1.8、外墻抹灰應設分格條,根據圖紙要求彈線分格、粘分格條。分格條采用一次性耐腐蝕塑料條寬度為15mm,每層最少一道。
3.1.9、抹灰常溫24小時后應噴水養(yǎng)護,養(yǎng)護時間不少于3天。
3.1.10、現澆混凝土樓板頂棚應做成清水混凝土,混凝土密實整潔,面層平整,墻板交角、線、面順直清晰。起拱線、面平順。
3.1.11、在抹檐口、窗臺、窗眉、陽臺、雨蓬、壓頂和突出墻面的腰線以及裝飾凸線時,應將其上面作成流水坡度,高差15mm,嚴禁出現倒坡,在外墻有挑檐、腰線、裝飾凸線的地方,設計無要求時應增加一道卷材或涂膜防水層。下面小于10cm的做成鷹嘴或滴水線,鷹嘴高差不小于15mm;大于10cm的做成滴水槽,采用一次性寬、深不小于10mm的鋁合金或塑料U形槽。流水坡度及滴水線(槽)距外表面不小于4cm。
3.1.12、外墻和頂棚的抹灰層與基層之間及各抹灰層之間必須粘結牢固。抹灰工程的表面質量應潔凈,顏色均勻,分格縫和灰線應清晰美觀。護角、孔洞、槽、盒周圍的抹灰表面應整齊、平順,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應平整。
3.1.13、一般抹灰工程質量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一般抹灰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目 | 允許偏差 | 檢驗方法 |
立面垂直度 | 3 | 用2m垂直檢測尺檢查 |
表面平整度 | 3 | 用2m靠尺和寒尺檢查 |
陰陽角方正 | 3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分格條(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 |
陰陽角直線度 | 3 | 用鋼直尺檢查 |
墻裙、勒腳上口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注:居住建筑要求距頂棚、地面10cm處彈水平檢查線。
3.1.14、抹灰時對預埋件、線槽、盒、通風篦子、預留孔洞應采取保護措施,防止施工時灰漿漏入堵塞。
(二)涂飾工程
3.2.1、涂飾工程前施工的承接方與完成方必須進行交接檢查,并對可否繼續(xù)施工做出確認。
3.2.2、外墻涂料應采用彈性高級涂料。涂刷時,抹灰層含水率不得大于8%。
3.2.3、涂飾工程應涂飾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銹。涂飾質量和檢驗的方法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涂料的涂飾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目 | 普通涂飾 | 高級涂飾 | 檢驗方法 |
顏色 | 均勻一致 | 均勻一致 | 觀察 |
光澤、光滑 | 光澤基本均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光滑無擋手感 | 光澤均勻一致光滑 | 觀察、手摸檢查 |
刷紋 | 刷紋通順 | 無刷紋 | 觀察 |
裹棱、流墜、皺皮 | 明顯處不允許 | 不允許 | 觀察 |
裝飾線、分色線直線度允許偏差(mm) | 2 | 1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注:無光色漆不檢查光澤
3.2.4、刷漿時室內外門窗、玻璃、水暖管線、電器開關盒、插座和燈座及其他設備不刷(噴)漿的部位,及時用廢報紙或塑料薄膜遮蓋好。為減少污染,應事先將門窗口周圍(20cm)用排筆刷好后,再進行大面積漿活的施涂工作。
3.2.5、采用室內膩子作為裝飾面層,膩子應經檢測滿足《建筑室內用膩子》(JG/T 3049)中的技術要求。刮膩子時抹灰層含水率不得大于8%。膩子應分遍刮抹,不少于三遍,厚度均勻一致,不超過1mm。廚房、衛(wèi)生間墻面必須使用耐水膩子。膩子應平整、光滑、潔凈,堅實牢固,無粉化、起皮和裂縫。室內膩子裝飾面層質量和檢驗方法,應符合下表規(guī)定。
室內膩子裝飾面層質量和檢驗方法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立面垂直 | 2 | 用2m垂直檢測尺檢查 |
表面平整度 | 2 | 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陰陽角方正 | 3 | 用直角檢測尺檢查 |
棱角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墻裙、勒腳上口直線度 | 3 | 拉5m線,不足5m拉通線用鋼直尺檢查 |
(三)地面、飾面板(磚)
3.3.1、外墻磚的吸水率不得大于6%,外墻面磚凍融循環(huán)應滿足40次。
3.3.2、外墻面磚宜采用背面有燕尾槽的產品。找平、勾縫應采用具有抗?jié)B性的找平、粘結材料。找平層應分層施工,嚴禁空鼓,每層厚度不應大于7mm,且應在前一層終凝后再抹后一層,找平層厚度不應大于20mm,若超過此值,必須采取加固措施,找平層的表面應刮平搓毛,并在終凝后澆水養(yǎng)護。外墻飾面磚工程,應進行飾面磚粘結強度檢驗。在水平陽角處,應采用頂面面磚壓立面面磚,立面最底一排面磚壓底平面磚等做法。
3.3.3、對加氣混凝土、輕質砌塊和輕質墻板等基體,若采用外墻飾面磚,必須有可靠的粘結質量保證措施,否則,不宜采用外墻飾面磚飾面。
3.3.4、外墻飾面磚工程施工前應作出樣板,經建筑、設計和監(jiān)理等單位根據有關標準確認后方可施工。
3.3.5、衛(wèi)生間地磚、墻磚不允許甩項驗收。廁浴間和有防水要求的樓板四周除門洞外,應做混凝土翻邊,其高度不應小于120mm,要求與樓板整體澆筑。衛(wèi)生間、廚房地磚應采用防滑地磚。坡度符合設計要求,不倒泛水,無積水;與地漏、管道結合處應嚴密牢固,無滲漏。
3.3.6、樓梯踏步應采取防滑措施。樓層梯段相鄰踏步高差不應大于10mm,防滑條應順直、牢固。
3.3.7、飾面磚、地磚的表面應光潔、方正、平整、質地堅固,其品種、規(guī)格、尺寸、色澤、圖案應均勻一致,不得有缺棱、掉角、暗痕和裂紋等缺隙。
3.3.8、墻面突出物周圍的飾面磚應整磚套割吻合,邊緣應整齊,踢腳板出墻厚度宜為8mm。
3.3.9、甩項地面水泥砂漿或混凝土找平層與其下一層應結合牢固,不得有空鼓、裂縫、起灰等缺陷,表面應搓平拉毛,表面平整度允許偏差5mm,養(yǎng)護時間不應少于7天,抗壓強度應達到5MPa后,方準上人行走。
(四)其他
3.4.1、住宅廚房、衛(wèi)生間排氣道應采用排氣道與復合式止逆法配套使用。
3.4.2、居住建筑外窗窗臺距樓面、地面的凈高低于0.9m時應有防護措施。樓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緣量起不應小于0.90m。樓梯水平段欄桿長度大于0.5m時,其扶手高度不應小于1.05m。樓梯欄桿垂直桿件間凈空不應大于0.11m。低層、多層住宅的陽臺、外廊、內天井及上人屋面等臨空處凈高不應低于1.05m,中高層、高層住宅不應低于1.10m, 垂直桿件間凈空不應大于0.11m。
3.4.3、變形縫做法應依據設計和標準圖進行,面板材料室外宜用鋁合金材料,室內宜用不銹鋼材料。
(五)玻璃、門窗與玻璃幕墻
3.5.1、建筑物必須以安全玻璃作為建筑材料的部位有:面積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邊離最終裝修面小于500毫米的落地窗、幕墻(全玻璃除外)、傾斜裝配窗、各類天棚(含天窗、采光頂)、吊頂、觀光電梯極其外圍護、室內隔斷、浴室圍護和屏風、樓梯、陽臺、平臺走廊的欄板和中庭內欄板、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水族館和游泳池的觀察窗、觀察孔、易遭受撞擊、沖擊而造成人體傷害的其他部位。
3.5.2、框與墻間的填充料要求使用發(fā)泡劑,禁止使用礦棉填塞。
3.5.3、組合窗拼裝立挺兩端應與主體結構固定;門窗工程要求采用后掩口安裝方式
3.5.4、所有門窗工程幕墻工程必須進行三性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
3.5.5、門窗工程要求使用專用轉角料。所有拼裝縫要求打膠,避免滲水。密封膠要求使用硅銅系列密封膠,要求涂打飽滿到位。所有膠條要求使用橡膠膠條,不得使用橡塑或再生膠條。
3.5.6、三扇組合窗要求中間扇固定。
3.5.7、根據節(jié)能要求,外窗玻璃全部采用中空玻璃。
3.5.8、網點房的全玻璃門的玻璃全部要求使用安全玻璃。網點不銹鋼門骨架木制部分應刷防腐漆,金屬部分應刷防銹漆。不銹鋼門的不銹鋼罩面板厚度不得低于1.0mm,所有焊點應飽滿,必須進行拋光處理。
3.5.9、推拉窗結構型材壁厚不得小1.4mm。平開鋁合金窗結構型材壁厚不小于1.4mm,平開窗滑撐及拉手等附件應選用不銹鋼系列配套產品。
3.5.10、平開鋁合金門應選用專用型材,其結構型材壁厚不得小于2.0mm,外開門應加限位及閉門裝置。
3.5.11、鋁合金地簧門其結構型材壁厚不得低于2.0mm,70系列地簧門單扇寬不大于800mm。
3.5.12、塑料門窗型材內襯型鋼斷面結構及壁厚必須符合設計及規(guī)范要求,且不得小于1.4mm,并做防腐處理。
3.5.13、鋁合金門窗安裝時建筑物30m及以上的門窗應與建筑物的避雷裝置或均壓環(huán)相連。
3.5.14、門窗工程型材要求選用地檻呈階梯狀70B、70D、768等系列型材。
3.5.15、鋁合金門窗框的承插連接均應按要求先涂膠再固定,或按工藝要求在連接斷面加設防水布。
3.5.16、幕墻結構的鋁合金型材主要受力部位的桿件壁厚不小于3.0mm。幕墻玻璃應采用安全玻璃,厚度不小于6mm,并應磨邊倒角處理。
3.5.17、幕墻結構膠必須提供相溶性試驗報告。
3.5.18、幕墻桿件安裝完畢應進行隱蔽驗收。
3.5.19、高度超過4米的全玻璃幕墻,應采用吊夾或支撐方式懸掛玻璃。
3.5.20、為提高節(jié)能效果,鼓勵本地區(qū)提高門窗的品質,改進型材檔次,采用如隔熱斷橋等新型型材。
四? 石材幕墻
4.1、石材幕墻圖紙由有相應資質設計院設計,應單獨辦理監(jiān)督備案手續(xù)。
4.2、石材幕墻工程所選用的材料品種、規(guī)格等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有關規(guī)定。其中石材彎曲強度不小于8.0MPa,吸水率應小于0.8%,鋁合金掛件厚度不小于4.0mm,不銹鋼掛件厚度不小于3.0mm.。石材進場后必須進行復驗。
4.3、石材幕墻表面應平整、潔凈、無污染、無缺損和裂痕、無明顯色差、無明顯修痕。
4.4、石材幕墻主體結構上的預埋件和后置預埋件的位置、數量及后置預埋件的拉拔力須符合設計要求,預埋件拉拔力必須進行拉拔試驗確認。
4.5、石材孔、槽數量、深度、位置、尺寸應符合設計要求。
4.6、石材幕墻的防雷裝置必須與主體結構防雷裝置可靠連接。
4.7、石材幕墻的板縫注膠應飽滿、密實、連續(xù)、均勻、無氣泡,板縫寬度和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
4.8、隔層封修應符合以下要求:①根據材料的極限決定防火層的厚度和寬度;②防火層必須采用經防腐處理,且厚度不小于1.5mm的耐熱鋼板,不得采用鋁板;③防火層的密封膠應采用防火密封膠,防火密封膠應有法定檢測機構的防火檢驗報告。
4.9、同一幕墻工程應采用同一品牌的硅酮結構密封膠,用于石材幕墻的密封膠還應有證明無污染的試驗報告。
4.10、石材幕墻中的單塊石材板面面積不應大于1.5m2
4.11、幕墻的鋼框架結構應設溫度變形縫。
4.12、當石材幕墻使用硅酮結構密封膠和硅酮耐候密封膠時,應待石材清洗干凈并完全干燥后方可施工。
4.13、用硅酮結構密封膠粘結石材時,結構膠不應長期處于受力狀態(tài)。
4.14、石板連接部位應無崩塊、暗裂等缺陷,其它部位崩邊不大于5mmх20mm,或缺角不大于20mm時可修補使用,但每層修石板塊數不應大于2%,且宜用于立面不明顯位置。
4.15、短槽式安裝短平槽不應小于100mm,在有效長度內槽深不宜小于1.5mm,開槽寬度宜為6mm或7mm。
4.16、兩短槽邊距離石板端部距離不應小于石板厚度的3倍,且不應小于85mm,不應大于180mm。
4.17、石板開槽后不得有損傷或崩裂現象,槽口應打磨成450倒角。
4.18、石板經切割或開槽等工序后應將石屑用水沖干凈,石板與不銹鋼掛件間應采用環(huán)氧樹脂類石材專用結構膠粘結。
4.19、石板空縫安裝時必須有防水措施,并應有符合設計要求的排水口。
4.20、幕墻工程完工后應制定清洗方案,清洗時應避免表面損傷,且不得使用產生腐蝕和污染的清潔劑。
4.21、石材幕墻驗收時必須提供:
①石材凍融性試驗報告;
②石材彎曲強度試驗報告;
③結構膠相融性;
④予埋件現場抗拔試驗報告。
五 屋面工程
5.1、屋面工程應根據工程特點,地區(qū)條件,按防水等級要求,進行防水構造設計。
5.2、施工前應進行圖紙會審,掌握細部構造和技術要求,編制施工方案或技術措施(防水施工由專業(yè)隊伍)。
5.3、伸出屋面的管道設備和予埋件,應在防水層施工前安裝完。
5.4、天溝縱向坡度1%,溝底水落差不超200mm,不得流經變形逢。
5.5、涂膜防水層以厚度表示,不得以遍數表示。
5.6、柔性防水層設保護層,注意介格大小和縫寬:水泥砂漿分格面積1平米,介格寬20mm;細石混凝土分格面積36平米,介格寬20mm;塊材分格面積100平米,介格寬20mm;剛性保護層與女兒墻間留30mm以上空隙,填密封材料。
5.7、高低跨的防水處理,要采用足夠變形能力的材料和構造措施,屋面受水沖刷的部位要加鋪一層卷材附加層,上鋪300-500mm寬板材保護。
5.8、卷材防水找平層要平整,不得有松酥、起砂、起皮現象。
5.9、卷材防水層與突出屋面的交界處,要做圓弧,水落口周圍做成略低的凹坑。瀝青防水卷材料100-150mm;改性瀝青50mm;合成高分子20mm。
5.10、板狀保溫材料要緊靠在基層表面,并應鋪平墊穩(wěn),含水率要符合要求。厚度偏差:±5%;且不得大于4mm。
5.1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采用卷材防水時,應采取固定措施。
5.12、鋪設防水層前,基層必須干凈,干燥。
5.13、天溝、檐溝、泛水、立面卷材的端部應裁齊,塞入凹槽內,用金屬壓條釘壓固定,最大釘距900mm,用密封材料封嚴。女兒墻較低時,卷材鋪到壓頂上,上用金屬或鋼筋混凝土蓋壓;墻體為磚時,留凹槽將卷材收頭壓實,用壓條釘壓,密封材料封嚴,抹水泥砂漿或聚合物水泥砂漿保護,凹槽離屋面保護層250mm以上;墻體為混凝土時,卷材收頭可采用金屬壓條釘壓,并用密封材料封固。
5.14、卷材不得翹邊,鼓泡,縫口封嚴;排氣道應縱橫貫通,間距6米,屋面面積每36平米設一排氣管,規(guī)格50mm,高出保護層250mm,根部做成直徑300mm的圓錐臺。
5.15、設施基座與結構層相連時,防水層應包裹設施基座的上部,并在地腳螺栓周圍做密封處理;在防水層上放置設施時,設施下部的防水層應做卷材增強層,必要時應在其上澆注細石混凝土,厚度不小于50mm;需經常維護的設施周圍和屋面出入口至設施之間的人行道應鋪設剛性保護層。
5.16、天溝、檐溝應增鋪附加層,與屋面交接的附加層要空鋪,寬度不小于200mm。
5.17、水落口要采用金屬或塑料制品;水落口的埋設標高應考慮水落口設防時增加的附加層和柔性密封層的厚度及排水坡度加大的尺寸;水落口周圍直徑500mm范圍內坡度不小于5%,并用防水涂料涂封,厚度不小于2mm。水落口與基層接觸處,留寬20mm、深20mm凹槽,填密封材料。
5.18、伸出屋面的管道周圍的找平層要做成圓錐臺,管道與找平層間留凹槽,并填密封材料;防水收頭處用金屬箍,用密封材料填嚴(金屬箍的規(guī)格為20×1 mm的扁鋼),做法如圖5.18所示:
5.19、屋面垂直出入口防水收頭,應壓在混凝土壓頂下;水平出入口防水收頭,應壓在混凝土踏步下,防水層的泛水應設護墻。
5.20、瓦屋面與立墻及突出結構的交接處要做泛水處理。油氈伸入瓦內的長度不小于100mm。
5.21、瓦屋面的有關尺寸要求:(1)脊瓦在兩面的搭蓋長度,不小于40mm;(2)瓦伸入天溝,檐溝的長度50mm-70mm;(3)天溝,檐溝的防水層伸入瓦內不小于100mm,(4)瓦頭挑出封檐板的長度50-70mm,(5)突出屋面墻的側面瓦伸入泛水長度不小于50mm,(6)突出瓦面的結構,在迎水面要做不低于30mm的防水砂漿。
5.22、瓦屋面斜天窗做法圖5.22所示:
5.23、瓦必須鋪設牢固,地震設防地區(qū)或坡度≥50%的屋面,采取加強固定措施。
5.24、順水條、掛瓦條分檔均勻,瓦面平整,屋脊順直,無起伏。
5.25、壓型板挑出墻面的長度不小于200mm;伸入檐溝內的長度不小于50mm;與泛水的搭接寬度不小于200mm。
5.26、管道根部直徑500的范圍內,找平層應抹出高度不小于30mm的圓臺;根部周圍應增設附加層,寬度和高度均不小于300mm;防水收頭用金屬箍,并用密封材料封嚴。
5.27、起脊屋面下平屋面應增加一層柔性防水。
5.28、種植屋面的排水坡度應為1%-3%,擋墻下瀉水孔不得堵塞。
5.29、屋面檢查應分兩部進行,首先應在鋪貼防水層前,然后在雨后或淋水2小時后進行;或蓄水24小時后檢查。
六 鋼結構工程
6.1、輕型鋼結構工程應嚴格執(zhí)行威海市建委文件威建發(fā)[2006]4號“威海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fā)《輕型房屋鋼結構工程建設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
6.2、鋼結構的檢測項目包括:
(一)、鋼材的抽樣復驗
(二)、一、二級焊縫超聲波(x射線)無損檢測
(三)、大六角頭高強螺栓的扭矩系數(扭剪型高強度螺栓的緊固軸力)檢測
(四)、摩擦面抗滑移系數檢測
(五)、整體垂直度
(六)、整體平面彎曲度
(七)、網架撓度
(八)、涂料厚度
(九)、高強螺栓的終擰扭距檢測。
(十)、地腳螺栓力學性能檢測
以上項目中⑸、⑹、⑺、⑻、⑼項為建設單位或監(jiān)理單位見證檢測(測量)項目,其余必須經有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
6.3、鋼結構工程中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鋼材,應在甲方、監(jiān)理見證情況下進行抽樣復驗,其復驗結果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
⑴國外進口鋼材;
⑵鋼材混批;
⑶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設計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⑷建筑結構安全等級為一級,大跨度鋼結構中主要受力構件所采用的鋼材;
⑸設計有復驗要求的鋼材;
⑹對質量有疑義的鋼材。
6.4、鋼結構所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須有質量合格證,中文標志及檢驗報告。
6.5、鋼結構施工單位不得盲目對設計圖進行優(yōu)化,切優(yōu)化后須經原設計單審核同意,應進行圖紙會審,并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技術方案,施工過程中需與土建單位配合默契,安裝鋼結構前,須按下表對地腳螺栓進行嚴格驗收。
支撐面、地腳螺栓(錨栓)位置的允許偏差(mm)
項???? ? 目 | 允許偏差 | |
支撐面 | 標高 | ±3.0 |
水平度 | l/1000 | |
地腳螺栓(錨栓) | 螺栓中心偏移 | 5.0 |
6.6、鋼結構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圖施工,(圖紙設計深度要達到施工要求),不得隨意改變截面尺寸和連接方式,特殊情況需進行材料代換,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同意。
6.7、鋼結構的加工制作須有監(jiān)造監(jiān)理。
6.8、鋼結構安裝時,必須控制屋面、樓面、平臺等的施工荷載,嚴禁超過設計圖紙和相應規(guī)范要求。
6.9、鋼結構安裝過程中,結構形成空間剛度單元后,應及時對柱底和基礎頂面的空隙進行二次澆灌,地腳螺栓安裝好后的外露長度允許偏差0—+30mm。
6.10、焊接H型鋼的翼緣板拼接縫和腹板拼接縫的間距不小于200mm,翼緣板拼接長度不小于2倍板寬;腹板拼接寬度不小于300mm,長度不小于600mm。
6.11、吊車梁和桁架不應下?lián)稀?/p>
6.12、摩擦型高強度螺栓連接接觸面應平整,有75%的面頂緊,邊緣最大間隙0.8mm。當接觸面有間隙時,小于1mm的間隙可不處理,1— +3mm的間隙,應將高出的一側磨成1:10的斜面,打磨方向應與受力方向垂直。
6.13、高強度螺栓摩擦副使用前須進行扭矩系數(緊固軸力)和抗滑移系數復驗,高強度螺栓不得作為臨時螺栓使用,高強度螺栓施工分初扭和終扭,外露絲扣2—3扣。施工終擰扭矩檢驗應在終扭1小時后,48小時內完成。
6.14、永久性的普通螺栓,每個螺栓一端不得墊2個及以上的墊圈,螺栓擰緊后,外露絲扣不少于2扣。
6.15、螺栓孔的偏差超過允許值時,應采用與母材相匹配的焊條補焊后重新制孔,嚴禁用鋼塊填塞;螺栓孔不得采用氣割擴孔。
6.16、鋼結構施工單位對其首次采用的鋼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熱處理、負溫下焊接等,應進行焊接工藝評定,并應根據評定報告確定焊接工藝。
6.17、碳素結構鋼應在焊接冷卻到環(huán)境溫度,低合金鋼應在完成焊接24小時后,進行焊縫探傷檢驗。焊縫檢出缺陷后,要制定返修方案。
6.18、焊工必須經考試合格并取得合格證書。持證焊工必須在其考試合格項目及其認可范圍內施焊。
6.19、鋼網架的支撐頂板和支座錨栓位置必須符合要求;網架的撓度不得超過設計的1.15倍,螺栓球節(jié)點應將所有接縫用油泥子填嵌嚴密,并將多余螺栓孔封口。
支撐面頂板、支座錨栓位置的允許偏差值
項? 目 | 允許偏差 | |
支撐面頂板 | 位置 | 15.0 |
頂面標高 | 0-3.0 | |
頂面水平度 | L/1000 | |
支座錨固 | 中心偏移 | ±5.0 |
6.20、屋面壓型板的搭接須做360度咬邊,屋脊板與屋面板的搭接長度宜為500mm,脊瓦兩邊須做好密封處理;密封應為中性硅酮膠,;壓型板與突出屋面的交接處,應作泛水處理,壓型板伸入檐溝的長度不小于150mm,檐溝金屬板伸入屋面板下不小于100mm;檐口和角部處的屋面板要采取加固措施,屋面開孔大于300mm,應采用次結構加強。
6.21、檁條與支托的連接和拉條與檁條的連接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隨意更改連接方式。用于檁條和墻梁的冷彎薄壁型鋼,壁厚不得小于1.5mm,檁條上的螺栓孔和拉條的規(guī)格要符合要求。所有的拉條要漲緊。
6.22、屋蓋橫向支撐宜設在溫度區(qū)間端部的第一或第二個開間,當端布支撐設在第二個開間時,在第一個開間的相應位置應設剛性系桿;在剛架轉折處,應延房屋全長設置剛性系桿。
6.23、窗周圍須做包邊處理,窗臺坡度符合要求。設計單位應對門窗、檐口等細部做法出據祥細大樣圖。
6.24、墻板的搭接長度不小于120mm,底端應留出20mm以上的間隙,以防雨水對墻板的銹蝕。
6.25、鋼結構的防銹等級,防火涂料厚度必須符合要求。涂料、涂裝遍數、涂層厚度應符合設計和規(guī)范要求,當設計對涂層厚度無要求時,涂層干漆膜總厚度:室外應為150μm,室內應為125μm,其允許偏差為-25μm,每遍涂層干漆膜厚度的允許偏差為-5μm。
各種底漆或防銹漆要求最低的除銹等級
涂 料 ? 品 種 | 除銹等級 |
油性酚醛、醇酸等底漆或防銹漆 | St2 |
高氯化聚乙稀、氯化橡膠、氯磺化聚乙稀、環(huán)氧樹脂、聚氨酯等底漆或防銹漆 | Sa2 |
無機富鋅、有機硅、過氯乙烯等底漆 | Sa2.5 |
6.26、鋼結構的驗收分地腳螺栓,主體,屋面,竣工四部分;施工單位須提交有關資料。
6.27、鋼結構驗收時,應提供以下工作文件和記錄:
⑴鋼結構竣工圖及相關設計文件。(圖紙會審、設計變更、洽商記錄)。
⑵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⑶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測和見證檢測項目檢查記錄。
⑷有關觀感質量檢驗項目檢查記錄。
⑸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⑹分項工程所含各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⑺強制性條文檢驗項目檢查記錄及證明文件。
⑻隱蔽工程檢驗項目檢查驗收記錄
⑼原材料、成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中文標志及性能檢測報告。
⑽鋼結構結構檢測報告。
⑾不合格項的處理記錄及驗收記錄
⑿重大質量、技術問題實施方案及驗收記錄
⒀其它有關文件和記錄。
6.28、鋼結構結構檢測報告須包括以下內容:鋼材厚度、涂料厚度、焊縫無損探傷、高強螺栓終擰擰距、網架撓度、整體平面彎曲、垂直度等。
6.29、監(jiān)督驗收的主要內容:
⑴監(jiān)督檢查建設、監(jiān)理、設計、施工等各責任主體單位的相關人員是否到位;
⑵監(jiān)督檢查基本資料是否齊全、有效;
⑶監(jiān)督檢查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的程序和執(zhí)行標準;
⑷監(jiān)督抽查焊縫外觀質量是否存在明顯缺陷;
⑸監(jiān)督檢查高強螺栓連接摩擦面的平整度和清潔度;
⑥監(jiān)督抽查地腳螺栓位置、墊板規(guī)格與柱底接觸情況;
⑺監(jiān)督抽查焊接球、螺栓球及桿件的表面缺陷;
⑻監(jiān)督抽查屋面、門、窗的安裝情況;
⑼監(jiān)督抽查鋼結構安裝完成后的撓度;
⑽監(jiān)督抽查鋼結構涂層外觀質量。
七?? 樁基工程(混凝土灌注樁)
7.1、施工前準備
7.1.1樁基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辦理質監(jiān)手續(xù)并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按要求編寫施工方案及施工組織設計,報建設、監(jiān)理單位審批,并進行技術施工交底。
7.1.2對原材料的質量、檢驗項目、批量和檢驗方法,應見證取樣并符合標準要求。
7.1.3樁位的放樣偏差符合要求。
7.2、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施工中應對成孔、清渣、鋼筋籠、灌注混凝土等進行全過程檢查。
7.2.1成孔
7.2.2可對護筒(壁)部位、成孔或試樁做中間驗收
。
按混凝土灌注樁質量標準要求對樁位、孔深、垂直度、孔徑、沉渣厚度、泥漿比重、泥漿面標高全面檢查
。
人工挖孔樁終孔應進行樁端持力層檢驗。檢驗時應通知質監(jiān)部門參加
。單柱單樁的大直徑嵌巖樁,應視巖性檢驗樁底下3d或5m深度范圍內有無空洞、破碎帶、軟弱夾層等不良地質條件。
7.2.3鋼筋
按混凝土灌注樁鋼筋籠質量檢驗標準對主筋間距、長度和材質、箍筋間距、直徑進行檢查。
鋼筋籠安裝深度允許偏差±100mm。
7.2.4混凝土
進行混凝土開盤鑒定、混凝土灌注申請。
灌注混凝土應按規(guī)定使用漏斗、串筒,施工過程中對混凝土塌落度、充盈系數、樁頂標高進行檢查,結束后,應檢查樁徑、混凝土強度。
混凝土試件制做
每澆注50m3砼必須有1 組試件,小于50m3的樁,每根樁必須有1組試件。
直徑大于1m每根樁應有1 組試件,且每個澆注臺班不得少于1 組。
7.3樁基檢測
檢測必須由通過計量認證并具有樁基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負責鉆芯的施工單位應具有巖土工程勘察資質。
7.3.1樁體完整性檢測
檢測方法:
低應變法、鉆芯法和聲波透射法。
人工挖孔樁應采用低應變法與鉆芯法檢測樁身質量和樁端持力層,對基樁質量進行綜合評定。
檢測數量:
低應變法
(1)柱下三樁或三樁以下的承臺抽檢樁數不得少于1根;
(2)其它樁基工程抽檢樁數不得少于總樁數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應在上述檢測數量范圍內選用鉆芯法或聲波透射法:不得少于總樁數的10%;
檢測樁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低應變法
1) 施工質量有疑問的樁;
2) 設計方認為重要的樁;
3) 局部地質條件出現異常的樁。
4) 不同樁徑和設計承載力不同的樁;
5) 除上述規(guī)定外,同類型的樁宜均勻隨機分布。
(2)鉆芯法
1)低應變測試后,反射波曲線出現異常的樁;
2)樁身混凝土波速偏低的樁;
3)低應變測試樁長與施工記錄樁長差異較大的樁;
4)低應變測試后,反射波曲線樁底反射峰較高的樁;
5)除上述規(guī)定外,尚應考慮(1)條1)~4)款的規(guī)定,綜合分析確定。
7.3.2承載力檢測
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樁應進行豎向承載力檢驗。
檢測方法及數量
對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為甲級或地質條件復雜、成樁質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樁及本地區(qū)采用的新樁型新工藝、施工產生擠土效應群樁,應采用靜力載荷的方法進行檢驗,檢驗樁數樁數不應少于總數的1%,且不應少于3根,當總樁數少于50根時,不應少于2根。
端承型大直徑灌注樁的承載力當設備或現場條件限制無法檢測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時,可采用鉆芯法測定樁底沉渣厚度并鉆取樁端持力層巖土芯樣檢驗樁端持力情況結合樁身質量檢驗報告核驗,按要求提供承載力結論。
其它滿足高應變法適用檢測范圍的灌注樁工程,可采用高應變法進行單樁豎向抗壓承載力驗收檢測。抽檢數量不宜少于總樁數的5%,且不得少于5根。
7.4、質量驗收資料
要求按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guī)程DBJ14-023-2004編制完整。
八 深基坑和邊坡支護
8.1 基本規(guī)定
8.1.1 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須辦理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辦理建筑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工程招投標文件;
(2)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測合同;
(3)分包單位施工資質;
(4)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5)專項設計方案、圖紙及專項設計方案專家評審組報告;
(6)施工圖審查機構出具的設計方案復核證明;
(7)經施工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和總工程師批準的專項施工方案;
(8)監(jiān)理規(guī)劃。
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承發(fā)包有關管理規(guī)定,擇優(yōu)選擇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監(jiān)測單位。
建設單位應按要求委托監(jiān)測單位。
8.1.2 支護結構施工及使用的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應做進場復檢。圍護結構的施工質量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土方開挖。
8.1.3 基坑開挖及土方運輸方案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并遵循“開槽支撐,先撐后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8.1.4 基坑開挖過程中,基坑周邊嚴禁超堆荷載,應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護結構、工程樁或擾動基底原狀土。
8.1.5 基坑土方工程驗收必須確保支護結構安全和周圍環(huán)境安全為前提。按開挖監(jiān)控方案要求進行基坑監(jiān)測。
8.1.6 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應立即按應急方案采取相應措施。
8.2 監(jiān)督程序和內容
8.2.1 辦理基坑支護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建設單位組織監(jiān)理、施工、監(jiān)測、專項設計單位到施工現場進行設計交底,質量監(jiān)督部門參加設計交底并提出質量監(jiān)督方案,各方了解對專項施工組織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基坑土方開挖程序、現場檢測試驗監(jiān)測要求和監(jiān)督要求。
8.2.2 支護結構施工過程監(jiān)督抽查內容:
檢查支護結構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及構件質量保證文件是否齊全和復驗報告是否合格;
檢查施工方法及技術要求是否與專項施工方案一致;
8.2.3 基坑土方開挖前監(jiān)督驗收內容:
支護結構的施工質量檢查檢測結果能否達到設計與規(guī)范標準的驗收要求。
控制地面堆載、地表水、地下水的措施是否到位;
對鄰近建(構)筑物、道路,供電及市政管線的保護措施、監(jiān)控措施是否到位,監(jiān)測方案是否得到落實;
土方開挖及運輸方案是否按專項施工方案進行。
8.2.4 基礎施工前進行竣工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竣工驗收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專項設計文件資料;
支護結構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及構件質量合格證和質量鑒定文件;
支護結構工程施工記錄及隱蔽工程驗收文件;
檢測試驗及見證取樣文件;
基坑監(jiān)測報告或監(jiān)測結果;
其他必須提供的文件或記錄。
8.3 排樁墻支護
8.3.1 樁位偏差不宜大于50mm,垂直度不宜大于0.5%。
8.3.2 鉆孔灌注樁樁底沉渣不宜大于200mm,樁長不小于設計長度。
8.3.3 排樁宜采取隔樁施工,鄰樁成孔施工應在灌注混凝土24小時后進行。
8.3.4 采用低應變動測法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數量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0%,且不得少于5根。用鉆芯法作補充檢測時,檢測數量不宜少于總樁數的2%,且不得少于3根。
8.4 錨桿及土釘墻支護
8.4.1 一般情況下,應遵循分段開挖、分段支護的原則。
8.4.2 錨桿鉆孔水平方向孔距在垂直方向誤差不大于100mm,傾斜度不大于1度,長度偏差不大于30mm。
8.4.3 預應力錨桿必須做基本試驗和驗收試驗,錨桿鎖定力應符合設計要求。設計有抗拔力要求的錨桿必須做驗收試驗。驗收試驗數量不應少于總數的5%,且不得少于3根。
8.4.4 漿體強度應送樣檢驗。
8.4.5 墻面噴射混凝土厚度及強度采用鉆孔檢測,鉆孔數為每100m2墻面積一組,每組不應少于3點。
8.5 水泥土墻
8.5.1 樁位偏差不宜大于50mm,垂直度不宜大于0.5%。
8.5.2 應采取切割搭接法施工。
8.5.3 設計開挖齡期采用鉆芯法檢測樁身完整性,檢測數量不宜少于總樁數的2%,且不得少于5根;并根據設計要求進行單軸抗壓強度試驗。
九?? 水暖、電氣工程
9.1、材料質量
9.1.1、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設備必須具有中文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guī)格、型號及性能檢測報告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或設計要求。進場時應做檢查驗收,并經監(jiān)理工程師核查確認。
9.1.2、主要器具和設備必須有完整的安裝使用說明書。在運輸、保管和施工過程中,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壞或腐蝕。
9.1.3、進口電氣設備、器具和材料進場驗收,應提供商檢證明和中文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規(guī)格、型號、性能檢測報告以及中文的安裝、使用、維修和試驗要求等技術文件。
9.1.4、實行生產許可證和安全認證制度的產品,應有許可證編號和安全認證標志。
9.1.5、凡列入登記備案管理范圍的建設工業(yè)產品,均應登記備案并取得《威海市建設工業(yè)產品備案證》,未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的,不得用于本市建設工程中。
9.2、暖衛(wèi)工程通用規(guī)定
9.2.1、管道和設備安裝前,必須清除內部污垢和雜物,安裝完畢的敞口處,應臨時封閉。
9.2.2、管道穿過基礎、墻壁和樓板,應配合土建預留孔洞。給水引入管,管頂上部凈空一般不小于100mm;排水排出管,管頂上部凈空一般不小于150mm。
9.2.3、管道穿過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時,應采取防水措施。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應采用柔性防水套管,一般可采用剛性防水套管。參照標準圖集或施工手冊進行。
9.2.4、在同一房間,安裝同類型的采暖設備、衛(wèi)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應安裝在同一高度上。
9.2.5、采暖、給水及熱水供應系統(tǒng)的塑料管及復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裝的支架間距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DN≤25 間距500mm; DN>25 間距1000mm;鋼管水平安裝的支吊架間距2500 mm一個。
采用金屬制作的管道支架,應在管道與支架間加襯非金屬墊或套管。
9.2.6、采暖、給水及熱水供應系統(tǒng)的金屬立管管卡安裝,層高小于或等于5m,每層須加一個;層高大于5 m,每層不得小于2個。管卡安裝高度距地面1.5-1.8 m,2個以上應勻稱安裝,同一房間管卡應安裝在同一高度上。
9.2.7、彎制鋼管,彎曲半徑:①熱彎:應不小于管子外徑的3.5倍;②冷彎:應不小于管子外徑的4倍;③焊接彎頭:應不小于管子外徑的1.5倍;④沖壓彎頭:應不小于管子外徑。
9.2.8、管道的對口焊縫或彎曲部位不得焊接支管。彎曲部位不得有焊縫,接口焊縫距起彎點應不小于一個管徑,且不小于100mm;接口焊縫距管道支、吊架邊緣應不小于50mm。不宜在管道焊縫及其邊緣上開孔。
9.2.9、管道穿過墻壁或樓板,應設置金屬或塑料套管。安裝在樓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20mm;安裝在衛(wèi)生間及廚房內的套管,其頂部應高出裝飾地面50mm,底部應與樓板底面相平;安裝在墻壁內的套管其兩端與飾面相平。穿過樓板的套管與管道之間縫隙應用阻燃密實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實,端面光滑。穿墻套管與管道之間縫隙宜用阻燃密實材料填實,且端面應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設在套管內。
9.2.10、穿過吊頂的各種管道根部應用專用配件管件封扣處理。
9.2.11、對于公共建筑的設備層,應按設計要求,對管道進行文字和涂色標識:蒸汽- 紅色;生活給水-底色綠色,黃色色環(huán);熱水- 底色綠色,藍色色環(huán);中水- 綠色;消防- 紅色(消防局規(guī)定)。
9.3、室內給水安裝
9.3.1、給水引入管與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凈距不得小于1m。室內給水與排水管道平行敷設時,兩管間的最小水平凈距不得小于0.5m;交叉鋪設時,垂直凈距不得小于0.15m。給水管應鋪在排水管上部,若給水管必須鋪在排水管的下部時,給水管應加套管,其長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徑的3倍。
9.3.2、給水水平管道應有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裝置;給水立管和裝有3個及3個以上配水點的支管始端,均應安裝可拆卸的連接件。
9.3.3、冷、熱水管和水龍頭并行安裝時,應符合 ①上、下平行安裝時:熱水管應在冷水管的上方;②垂直安裝:熱水管應在冷水管面向的左側;③衛(wèi)生器具上安裝冷、熱水龍頭時,熱水龍頭應安裝在面向的左側。
9.3.4、安裝箱式消火栓,栓口應朝外,并不應安裝在門軸側,栓口距地1.1m,允許偏差±20mm;閥門中心距箱側面為140 mm,距箱后內表面為100 mm,允許偏差±5mm;箱體安裝垂直度允許偏差3mm。
9.4、室內采暖系統(tǒng)安裝
9.4.1、管道從門窗或其他洞口、梁柱、墻垛等處繞過,其轉角處如高于或低于管道水平走向,在其最高點或最低點應分別安裝排氣或泄水裝置。
9.4.2、連接連接散熱器的鋼支管應有坡度。當支管全長小于或等于500mm,坡度值為5mm;大于500mm為10mm。當一根立管連接兩根支管,任其一根超過500mm,其坡度值均為10mm,坡度值正負偏差不超過設計要求坡度值的1/3。長度大于1.5m,應在中間安裝管卡或托鉤。
9.4.3、管道保溫?? 樓梯間明設管道,設計應明確做法或采用的標準圖集。尤其是接槎及封口的施工質量。推薦使用阿母斯壯保溫系列材料。
9.5、室內地暖安裝
9.5.1、地暖分包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工程施工前應有較完整的施工技術方案和質量控制措施。
9.5.2、與土壤相鄰的地面,必須設絕熱層,且絕熱層下部必須設置防潮層。直接與室外空氣相鄰的樓板,必須設絕熱層。
9.5.3、地面構造由樓板或與土壤相鄰的地面、絕熱層、加熱管、填充層、找平層和面層組成,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⑴當工程允許地面按雙向散熱進行設計時,各樓層間的樓板上部可不設絕熱層。
⑵對衛(wèi)生間、洗衣間、浴室和游泳館等潮濕房間,在填充層上部應設置隔離層。當采用發(fā)泡水泥為保溫材料(絕熱層),厚度一般為40-50mm。
9.5.4、 填充層的材料宜采用C15豆石混凝土,豆石粒徑宜為5-12mm。加熱管的填充層厚度不宜小于50mm。當地面荷載大于20kN/m2時,應會同結構設計人員采取加固措施。加熱管上部的填充層應用網扣為150mm?150mm,鋼絲直徑為4mm的鋼絲網片滿鋪,鋼絲網片的搭接寬度≥200mm。
9.5.5、?? 每個環(huán)路加熱管的進、出水口,應分別與分水器、集水器相連接。每個分水器、集水器分支環(huán)路不宜多于8路。每個分支環(huán)路供回水上均應設置可關斷閥門。在分水器之前的供水連接管道上,順水流方向應安裝閥門、過濾器、閥門及泄水器。在集水器之后的回水連接管上,應安裝泄水管并加裝平衡閥或其他可關斷調節(jié)閥。
在分水器的總進水管與集水器的總出水管之間宜設置旁通管,旁通管上應設置閥門。
分水器、集水器上均應設置手動或自動排氣閥。
9.5.6、加熱管管材生產企業(yè)應向設計、安裝和建設單位提交下列文件:
⑴國家授權機構提供的有效期內的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檢驗報告;
(2)產品合格證;
(3)有特殊要求的管材,廠家應提供相應說明書。
9.5.7、加熱管應按照設計圖紙標定的管間距和走向敷設,加熱管應保持平直,管間距的安裝誤差不應大于10mm。
9.5.8、加熱管安裝時應防止管道扭曲;彎曲管道時,圓弧的頂部應加以限制,并用管卡進行固定,不得出現“死折”;塑料管及鋁塑復合管的彎曲半徑不宜小于6倍管外徑。
9.5.9、加熱管應設置固定裝置??刹捎孟铝蟹椒ㄖ还潭ǎ?/p>
a用固定卡將加熱管直接固定在絕緣板或設有復合面層的絕緣板上;
b用扎帶將加熱管固定在敷設于絕緣層上的網格上;
c直接卡在鋪設于絕緣層表面的專用管架或管卡上;
d直接固定于絕緣層表面凸起間形成的凹槽內。
加熱管彎頭兩端宜設固定卡;加熱管固定點的間距,直線段固定點間距宜為0.5-0.7m,彎曲管段固定點間距宜為0.2-0.3m。
9.5.11、在分水器、集水器附近以及其他局部加熱管排列比較密集的部位,當管間距小于100mm時,加熱管外部應采取設置柔性套管等措施。
9.5.12、加熱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連接處,彎管部分不宜露出地面裝飾層。加熱管出地面至分水器、集水器下部球閥接口之間的明裝管段,外部應加裝塑料套管。套管應高出裝飾面150-200mm。
9.5.13、加熱管與分水器、集水器連接,應采用卡套式、卡壓式擠壓夾緊連接;連接件材料宜為銅質;銅質連接件與PP-R或PP-B直接接觸的表面必須鍍鎳。
9.5.14、加熱管的環(huán)路布置不宜穿越填充層內的伸縮縫。必須穿越時,伸縮縫處應設長度不小于200mm的柔性套管。
9.5.15、分水器、集水器宜在開始鋪設加熱管之前進行安裝。水平安裝時,宜將分水器安裝在上,集水器安裝在下,中心距宜為200mm,集水器中心距地面不應小于300mm。
9.5.16、伸縮縫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在與內外墻、柱等垂直構件交接處應留不間斷的伸縮縫,伸縮縫填充材料應采用搭接方式連接,搭接寬度不應小于10mm;伸縮縫填充材料與墻、柱應有可靠的固定措施,與地面絕熱層連接應緊密,伸縮縫寬度不宜小于10mm。伸縮縫填充材料宜采用高發(fā)泡聚乙烯泡沫塑料。
B、當地面面積超過30m2或邊長超過6m時,應按不大于6m間距設置伸縮縫,伸縮縫寬度不應小于8mm。伸縮縫宜采用高發(fā)泡聚乙烯塑料或內滿填彈性膨脹膏。
C、伸縮縫應從絕緣層的上邊緣做到填充層的上邊緣。
9.5.17、混凝土填充層施工中,加熱管內的水壓不應低于0.6MPa;填充層養(yǎng)護過程中,系統(tǒng)水壓不應低于0.4MPa。
9.5.18、衛(wèi)生間應做兩層隔離層。衛(wèi)生間過門處應設置止水墻,在止水墻內側應配合土建專業(yè)做防水。加熱管穿止水墻處應采取防水措施。
9.6、室內排水系統(tǒng)安裝
9.6.1、排水管道的橫管與橫管、橫管與立管的連接,應采用45°三通或45°度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與排出管端部的連接,宜采用兩個45°彎頭或彎曲半徑不小于4倍管徑的90°彎頭。
9.6.2、立管上應每兩層設置一個檢查口,但在最低層和有衛(wèi)生器具的最高層必須設置,其高度由地面至檢查口中心一般為1m允許偏差±20mm應高于衛(wèi)生器具上邊緣150mm。在連接二個或二個以上大便器或三個及三個以上衛(wèi)生器具的污水橫管應設置清掃口。污水管起點的清掃口與管道相垂直的墻面距離,不得小于200mm,若污水管起點設置堵頭代替清掃口,與墻面距離不得小于400mm,在轉角小于135°的污水橫管上,應設置檢查口或清掃口。
9.6.3、通氣不得與風道或煙道連接,高出屋面不得小于300mm在通氣管出口4m以內有門窗,通氣管應高出門窗頂600mm或引向無門窗一側;在經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通氣管應高出2m。
9.6.4、硬聚氯乙烯管道,不得穿越煙道、沉降縫和抗震縫。管道不宜穿越伸縮縫,當需要穿越時,應設置伸縮節(jié)。
當管道設置伸縮節(jié)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①?????? 當層高小于或等于4m時,污水立管和通氣立管應每層設伸縮節(jié);當層高大于4m時,其數量應根據設計伸縮量和伸縮節(jié)允許伸縮量計算確定。
②?????? 污水橫支管、橫干管、器具通氣管和匯合通氣管上無匯合管件的直線管段大于2m時,應設伸縮節(jié),但伸縮節(jié)之間最大間距不得大于4m。
③伸縮節(jié)設置位置應靠近水流匯合管件:
1、立管穿越樓層處為固定支承且排水管在樓板之下接入時,伸縮節(jié)應設置于水流匯合管件之下。
2、橫管上設置伸縮節(jié)應設置于水流匯合管件上游端。
3、伸縮節(jié)插口應順水流方向。
4、埋地或埋設于墻體混凝土柱體內的管道不應設置伸縮節(jié)。
9.6.5、Φ75以下(含75)的立管管道,間距不大于1m,每層不少于2個固定支撐;
Φ75以上立管管道,每層加一個固定支撐。水平主干管在始末端必須加固定支撐,中間部位,Φ75以下(含75)每50cm個固定支撐;Φ75以上每1m設1個。水平干管變徑處,大邊角在下,小邊角在上;立管變徑處,小邊角靠墻面。
9.7、衛(wèi)生器具安裝
9.7.1、衛(wèi)生器具的安裝應采用預埋螺栓或膨脹螺栓安裝固定。
9.7.2、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裝應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邊無滲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9.7.3、廚房、衛(wèi)生間的墻根處、地漏、座便等部位應按設計及標準圖集,進行防水加強處理。
9.8、電氣配管
9.8.1、金屬的導管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
9.8.2、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接;鍍鋅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鋼導管不得套管熔焊連接。以專用接地卡跨接的兩卡間連線為銅芯軟導線,截面積不小于4mm2;采用套管連接時,套管長度宜為管外徑的1.5-3倍,對口處應位于套管中心,采用焊接時,焊縫應牢固嚴密,采用緊定螺釘連接時,螺釘應擰緊,在振動的場所,緊定螺釘應有防松動措施。連接處兩端應焊接跨接接地線或采用專用接線卡跨接。
9.8.3、當電線保護管遇下列情況之一時,中間應增設接線盒或拉線盒:①管長每超過30米,無彎曲;②管長每超過20米,有一個彎曲;③管長每超過15米,有2個彎曲;④管長每超過8米,有3個彎曲。金屬電線保護管和金屬盒(箱)必須與保護地線有可靠的電氣連接。電線保護管的彎曲處,不應有褶皺、凹陷和裂縫,且彎曲程度不應大于管外徑的10%,配管的彎曲半徑不宜小于管外徑的6倍。
9.8.4、當導管在砌體上剔槽埋設時,應采用強度等級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漿抹面保護,保護層厚度大于15mm。
9.8.5、金屬導管的內外壁應防腐處理;埋設于混凝土內的導管內壁應防腐處理,外壁可不防腐處理。
9.8.6、建筑物的頂棚內,必須采用金屬管、金屬線槽布線;吊頂上的燈位及電氣器具位置先放樣,且與土建及各專業(yè)施工單位商定,才能在吊頂內配管;接入器具的柔性導管的長度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米。
9.8.7、保護電線塑料管的外壁應有間距不小于1米的連續(xù)阻燃標記和制造廠標;塑料管管口平整光滑;管與管、管與盒(箱)等q器具采用插入法連接時,連接處結合面涂專用膠合劑,接口牢固密封。
9.8.8 金屬軟管與剛性金屬導管、橋架(線槽)、設備、器具等的連接采用專用接頭,過渡連接處應做接地跨接。
火災自動報警、聯(lián)動系統(tǒng)敷設的金屬軟管外壁應同剛性金屬導管一樣進行防火處理。
復合型金屬軟管阻燃指標應滿足建筑裝修設計要求并提供相應的材質證明或檢測報告。
9.9、電氣配線
9.9.1、導線的連接當設計無特殊規(guī)定時,導線的芯線應采用焊接、壓板壓接或套管連接。
9.9.2、電線、電纜的回路標記應清晰,編號準確。
9.9.3、頂棚內由接線盒引向器具的絕緣導線,應采用可撓金屬電線保護管或金屬軟管等保護,導線不應有裸露部分。
9.9.4、當采用多相供電時,同一建筑物、構筑物的電線絕緣層顏色選擇應一致,即保護地線(PE線)應是黃綠相間色,零線用淡藍色;相線用:A相——黃色、B相——綠色、C相——紅色。
9.9.5、線盒內導線的預留長度不宜小于150mm。
9.10、管內穿線
9.10.1、管內穿線宜在建筑物抹灰、粉刷及地面工程結束后進行,穿線前,應清除管內雜物和積水。管口應有保護措施,不進入接線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電線、電纜后,管口應用膠帶密封。
9.10.2、不同回路、不同電壓等級和交流與直流的電線,不應穿于同一導管內,但下列幾種情況或設計有特殊規(guī)定除外。①電壓為50V及以下的回路(不含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②同一臺設備的電機回路和無抗干擾要求的控制回路;③照明花燈的所有回路;④同類照明的幾個回路,可穿入同一根管內,但管內導線總數不應多于8根。
9.10.3、同一交流回路的導線應穿于同一鋼管內。導線在管內不應有接頭和扭結,接頭應設在接線盒內。管內導線包括絕緣層在內的總截面積不應大于管子內空截面積的40%。
9.10.4、暗敷在現澆板內的配管應在吊頂上板前吹管、穿線,發(fā)現不通及時整改,確保上板后不再上頂棚作業(yè);上板后把燈位定好、開孔。
9.11、電氣照明一般要求。
9.11.1、安裝電氣照明裝置時,應采用預埋吊鉤、螺栓、螺釘、膨脹螺栓、尼龍塞和塑料塞固定,嚴禁使用木楔。當設計無規(guī)定時,上述固定件的承載能力應與電氣照明裝置的重量相匹配。
9.11.2、危險性較大及特殊危險場所,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時,應使用額定電壓為36V及以下的照明燈具,或有專用保護措施。
9.11.3、當燈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時,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并應有專用接地螺栓,且有標識。
9.12、燈具
9.12.1、燈具及其配件應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涂層剝落和燈罩破裂等缺陷。燈具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構件上;當燈具表面高溫部位靠近可燃物時,應采取隔熱、散熱措施。
9.12.2、變電所內(包括設備層的配電室),高低壓配電設備及裸母線的正上方不應安裝燈具。
9.12.3、對裝有白熾燈泡的吸頂燈具,燈泡不應緊貼燈罩;當燈泡與絕緣臺間的距離小于5mm時,燈泡與絕緣臺間應采取隔熱措施。
9.12.4、采用鋼管作燈具的吊桿時,鋼管內徑不應小于10mm,鋼管厚度不應小于1.5mm。吊鏈燈具的燈線不應受拉力,燈線應與吊鏈編叉在一起。軟線吊燈的軟線兩端應做保護扣;兩端芯線應搪錫。同一室內或場所成排安裝的燈具,其中心線偏差不應大于5mm。燈具固定應牢固可靠。每個燈具固定用的螺釘或螺栓不應少于2個;當絕緣臺直徑為75mm及以下時,可采用1個螺釘或螺栓固定。公共場所用的應急照明燈和疏散指示燈,應有明顯的標記,無專人管理的公共場所照明宜裝設自動節(jié)能開關。
9.12.5、當燈具重量大于3kg時,應采用預埋吊鉤或螺栓固定;當軟線吊燈燈具重量在0.5kg及以下時,采用軟線自身吊裝,大于0.5kg的燈具采用吊鏈,且軟電線編叉在吊鏈內,使電線不受力。
9.12.6、嵌入頂棚內的燈具應固定在專設的框架上,導線不應貼近燈具外殼,且在燈盒內應留有余量,燈具的邊框應緊貼在頂棚面上。矩形燈具的邊框宜與頂棚面的裝飾直線平行,其偏差不應大于5mm。日光燈管組合的開啟式燈具,燈管排列應整齊。其金屬或塑料的間隔片不應有扭曲等缺陷。
9.12.7、花燈吊鉤圓鋼直徑不應小于燈具掛銷直徑,且不應小于6mm。大型花燈的固定及懸吊裝置,應按燈具重量的2倍做過載試驗。
9.13、開關、插座
9.13.1、 安裝在同一建筑物、構筑物內的插座,應采用同一系列的產品。
9.13.2、 插座的安裝高度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當設計無規(guī)定時,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兒所、幼兒園及小學不宜小于1.8m,同一場所安裝的插座高度應一致。車間及試驗室的插座安裝高度距地面不宜小于0.3m,特殊場所暗裝插座不應小于0.15m,同一室內安裝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5mm,并列安裝的相同型號的插座高度差不宜大于1mm。落地插座應具有牢固可靠的保護蓋板。相線應經開關控制,民用住宅嚴禁裝設床頭開關。
9.13.3、插座的接線:單相兩孔插座,面對插座的右孔或上孔與相線連接,左孔或下孔與零線連接;單相三孔插座,面對插座的右孔與相線連接,左孔與零線連接;單相三孔、單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線(PEN)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與零線端子連接。同一場所的三相插座,接線的相序應一致。接地(PE)或接零線(PEN)在插座間不串聯(lián)連接。當交流、直流或不同電壓等級的插座安裝在同一場所時,應有明顯的區(qū)別,且必須選擇不同結構、不同規(guī)格和不能互換的插座;配套的插頭應按交流、直流或不同電壓等級區(qū)別使用。
9.13.4、暗裝的插座應采用專用盒,專用盒的四周不應有空隙,且蓋板應端正,并緊貼墻面。在潮濕場所,應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濺型插座,其安裝高度不低于1.5m。
9.13.5、安裝在同一建筑物、構筑物內的開關,應采用同一系列的產品。開關的通斷位置應一致,且操作靈活,接觸可靠。開關安裝的位置應便于操作,且不宜裝在門后。開關邊緣距門框邊緣的距離為0.15-0.2m,開關距地面高度宜為1.3m,拉線開關距地面高度宜為2-3m,且拉線出口應垂直向下。
9.14、照明配電箱
9.14.1、照明配電箱的金屬框架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裝有電器的可開啟門,門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間應用裸編織銅線連接,且有標識。
9.14.2、配電箱內配線整齊,無鉸接現象。導線連接緊密,不傷芯線,不斷股?;芈肪幪桚R全,標識正確。配電箱內應分別設置零線(N)和保護地線(PE)匯流排,零線和保護地線經匯流排配出。箱體開孔與導管管徑適配,暗裝配電箱箱蓋緊貼墻面,箱體與建筑物、構筑物墻面接觸部分應涂防腐漆。
9.14.3、配電箱應安裝牢固,垂直度允許偏差為1.5‰;底邊距地面宜為1.5m,照明配電板底邊距地面不小于1.8m。
9.15、防雷
9.15.1、避雷網和避雷帶宜采用圓鋼或扁鋼。圓鋼直徑不應小于8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100mm2,其厚度不應小于4mm。當煙囪上采用避雷環(huán)時,其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2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100 mm2,其厚度不應小于4mm。
9.15.2、采用多根引下線時宜在各引下線上于地面(±0)0.5m處裝設斷接卡。利用鋼筋作引下線時,應在室內外適當地點設連接板,該連接板可供測量,接人工接地體和作等電位連接用。當僅利用鋼筋作引下線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體時,應在每根引線上于地面0.5m處設接地連接板。每棟建筑物設置的檢測點通常不少于2個,并應作出標記。
9.15.3、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體宜采用角鋼、圓鋼,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0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100 mm2,其厚度不應小于4mm,角鋼厚度不應小于4mm,鋼管壁厚不應小于3.5mm。人工垂直接地體長度宜為2.5m,接地體的距離及人工水平接地體間的距離宜為5m;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6m。
9.15.4、當設計無要求時,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風管、煙囪等物體可不裝接閃器,但應和屋面防雷裝置相連。在屋面接閃器保護范圍之外的非金屬物體應裝設接閃器,并和屋面防雷裝置相連。
9.15.5、避雷網帶焊縫應飽滿均勻,滿足搭接長度,防腐良好。
十 空調工程
10.1、風管的法蘭連接要求:風管翻邊應平整,緊貼法蘭,寬度一致,但不小于6mm。法蘭 墊片的要求宜為不小于3mm,與法蘭平齊,且不得凹入風管內。法蘭的螺栓連接,要求螺母應在同一側,且螺栓孔間距應均分,達到美觀要求。
10.2、支、吊架不宜設置在風口、閥門、檢查門及自控機構處,離風口或插接管不宜小于200mm。
10.3、托架安裝:對于自帶保溫的風管要加橡膠或石棉墊片,以起到防止震動和磨損的作用。對于鐵風風管一般采取加木托方式處理,應符合以下要求:①木托需要進行防腐處理;②木托應放在保溫層之外。
10.4、風管穿過需要封閉的防火、防爆的墻體或樓板時,需要設預埋管或加防護套管,且厚度不小于1.6mm,風管與套管之間應用不燃且對人體無害的柔性材料嵌實。對于穿越防火分區(qū)的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范規(guī)定,對于同一防火分區(qū)內的穿墻的風管四周應封堵密實,防止串煙、串音,對于所有穿樓板的風管,無論是穿越防火分區(qū)還是同一防火分區(qū)都應加防護套管,并用柔性無害材料封堵。
10.5、管道穿墻體或樓板時全部要求加設鋼制防護套管,穿墻時套管兩端要與墻飾面平齊,穿樓板時應與樓板底面平齊,但要高于樓板上表面2—5cm,要用不燃絕熱材料填塞密實。
10.6、對于柔性接頭:當設計無要求時,應選用帆布、人造革等具有減震、防潮、不透氣的柔性材料,長度宜為15—25cm,接縫處應嚴密牢固,且不宜作為異徑接管使用。
10.7、管道閥門、法蘭等部件的保溫應單獨制作,能夠單獨拆卸,以便于維修,不破壞整體保溫效果。
10.8、機房內的所有管道應標明名稱且應作色標。
10.9、供水管道在同一供水區(qū)域內的最高點要設置排氣閥、排氣閥應接短管至指定排水處。
10.10、系統(tǒng)的供水管與風機盤管連接時,應采用彈性連接(宜采用金屬或非金屬軟管),軟管不得出現扭曲或凹癟。
10.11、盤管的凝水管坡度要準確,設計無規(guī)定時,不得小于0.8%,且須全部保溫。
10.12、盤管供水管必須安裝過濾器,以保證進入盤管內的水質的清潔。
10.13、矩形風管保溫,保溫釘距邊緣距離不得大于12cm。
10.14、矩形風管的保溫釘數量,底面不少于16個/m2,側面不少于10個/m2,底面不少于8個/m2,并應排成梅花狀。
10.15、玻璃絲布纏繞后,要求刷防火涂料,以滿足防火要求。
十一 外墻外保溫工程
11.1﹑有網體系和無網體系EPS板(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的材料要求:
11.1.1、有網體系和無網體系EPS板應采用自熄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表觀密度18-20kg/m3,導熱系數取值0.062w/﹙m.k﹚;無網體系EPS板導熱系數取值0.048w/﹙m.k﹚,吸水率≤6﹪,拉伸強度≥0.1 MPa,養(yǎng)護時間≥42d,60°蒸汽養(yǎng)護≥5d,氧指數≥30﹪。其材料應符合《絕熱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2002)的各項性能指標。
11.1.2、聚合物水泥砂漿:用于有網體系及無網體系的表面防護層。聚合物水泥砂漿系用有機膠結材與水泥﹑砂、水和其他外加劑以一定的比例配合而成,具有較好的粘結和抗裂性能。
11.1.3、有網體系及無網體系水泥宜采用硅酸鹽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宜采用普通鹽酸水泥42.5級。
應符合《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175—1999)的各項性能指標。
11.1.4、耐堿性玻璃纖維網格布:是用作有網體系及無網體系聚合物砂漿面層的加強和抗裂之用,應符合《耐堿性玻璃纖維無捻粗砂》(JG/T572—94)的各項性能指標。標準網孔尺寸技術指標應為4~6×4~6mm。
11.1.5、中細砂應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質量標準。細度模數2.0—2.8,篩除大于2.5mm的顆粒,含泥量小于1%,無雜質。
11.1.6、聚苯顆粒保溫材料,用于窗口外側保溫和個別局部找平和堵孔等。應符合《外墻體保溫施工技術規(guī)范》(DBJ/T01—50—2000)。
11.1.7、低碳鋼絲性能指標,用于有網體系的面層鋼絲,斜插鋼絲(腹絲)應為鍍鋅鋼絲,直徑為2.0~2.5mm,抗拉強度≥550N/mm,冷彎試驗反復彎曲180°≥6次。
11.1.8、聚苯板膠粘劑:用于聚苯板之間粘結用膠,其性能指標為:(1)對聚苯板溶解性應≤0﹑5mm;(2)聚苯板之間的粘結抗拉強度應≥0.1MPa。
11.1.9、錨栓:可采用尼龍錨栓(或L型¢6鋼筋)。尼龍錨栓其材料一般均用聚酰胺PA6、PA6﹒6(既尼龍6和尼龍66),亦可用聚丙烯樹脂PP制作。
11.1.10、界面劑:用于有網及無網體系聚苯板外表面涂敷處理,以增強保溫層與防護層之間的粘結力。在有網體系中界面劑與鋼絲應有牢固的握裹力,經90°反復折彎五次,不脫落。其技術性能應符合《建筑界面處理劑應用技術規(guī)程》(DBJ/T01-40-90)要求。
11.1.11、抹灰砂漿外加劑:用于有網體系表面抹灰,在1:3水泥砂漿中,摻入3%-5%的防裂劑,要求砂漿的收縮值≤1%。
以上材料必須由持有《威海市建設工業(yè)產品登記備案證》的生產廠家或經銷單位獨立提供,不得分開采購。輔助材料性能指標應達到《外墻外保溫建筑構造(一)》所用材料應提供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建設單位及施工、監(jiān)理單位負責進場驗收并有記錄。
11.2.EPS板有網體系和無網體系的施工要點:
11.2.1﹑EPS板與墻體必須連接牢固,安全可靠,EPS板每平方米內斜插鋼絲不得超過200根,(斜插鋼絲應為鍍鋅鋼絲)。應伸入砼墻長度不小于30mm,板面附加錨固件L形¢6鋼筋,鋼筋應做防腐處理,每平方米宜設4根。錨入墻內長度不小于100mm;也可用¢10尼龍錨栓,長度為保溫板設計厚度加50㎜、采用錨內墻內長度不小于50mm,每平方米宜設2~3個。
11.2.2、EPS板兩面必須預噴刷界面砂漿。
11.2.3、EPS板與墻體的自然粘結強度應大于保溫板本身的抗拉強度。
11.2.4、板與板之間側向高低槽應專用EPS板膠粘結。有網體系EPS板之間的垂直縫應在鋼絲網之間用火燒絲綁扎,間距≤150㎜。
11.2.5、門窗戶應盡可能靠外墻外側安裝,以減少外窗口外側四周墻面的“熱橋”影響。外門窗傳熱系數應≤3.5w/(㎡°k)。
11.2.6、窗框與窗口墻交接的縫隙,不得用水泥砂漿堵塞,應采用保溫材料,并在窗框與墻體抹灰層的周邊用崁縫油膏密封,以免在兩種不同的材料的界面處開裂。
11.2.7、墻鋼筋外側與保溫板接觸面應設砂漿墊塊(不得采用塑料墊塊)每塊板內不少于6塊。
11.2.8、應分層澆筑,分層振搗,混凝土一次澆筑高度不宜大于1m,高度應控制在500mm以內,砼下料點應分散布置、連續(xù)進行,間隔時間不超過2h,嚴禁將振搗棒緊靠聚苯板,以免受損。
11.2.9、體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密實均勻,墻面及接槎處應光滑﹑平整,墻面不得有孔洞﹑露筋及夾渣等缺陷。
11.2.10、抹灰前若EPS板面有余漿應清除干凈,板面無灰塵、油漬和污垢。
11.2.11、防止保溫板在拼縫處門窗四角處裂開,應附加網片,網片尺寸為400×200mm,與窗口呈45°。
11.2.12、面及門窗口EPS板如有缺損,應予用聚合物水泥砂漿找補,要求均勻一致,不得露底。修補和找平厚度不得大于10mm
11.2.13、灰層之間及抹灰層與保溫板之間必須粘結牢固,無脫層﹑空鼓現象。凹槽內砂漿飽滿,并全面將鋼絲網包裹住。抹灰應分底和面層分層抹灰,每層抹灰厚度不大于5~9mm,如超過10mm應分層抹??偤穸炔灰舜笥?0mm。
11.2.14、EPS板規(guī)格要求:
按層高為2800㎜—規(guī)格:長2825~2850㎜×寬1220㎜(厚度根據設計要求)
按層高為2900㎜—規(guī)格:長2925~2950㎜×寬1220㎜(厚度根據設計要求)
按層高為3000㎜—規(guī)格:長3025~3050㎜×寬1220㎜(厚度根據設計要求)
11.2.15、注意環(huán)境影響,施工應避免大風天氣,當氣溫低于5℃時,停止面層施工。當氣溫低于-10℃時,停止保溫板安裝。
11.3、工程驗收
11.3.1外墻外保溫工程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規(guī)定進行施工質量驗收。
11.3.2、外保溫工程主控項目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1.3.2.1、外保溫系統(tǒng)及主要組成材料性能應符合要求。
檢查方法:檢查型式檢驗報告和進場復驗報告。
11.3.2.2、保溫層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方法:插針法檢查。
11.3.3、外保溫工程一般項目的驗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1.3.3.1現澆混凝土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4規(guī)定。
11.3.3.2、有網現澆系統(tǒng)抹面層厚度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
檢查方法:插針法檢查。
11.3.3.3、無網現澆系統(tǒng)EPS板表面局部不平整處的修補和找平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找平后保溫層垂直度和尺寸允許偏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10規(guī)定。
厚度檢查方法:插針法檢查。
11.3.4、抹面層和飾面層分項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10規(guī)定。
檢查數量:分項工程應以每500~1000㎡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0㎡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每個檢驗批每100㎡應至少抽查一處,每處不得小于10㎡。
11.4、外墻外保溫工程竣工驗收應提交下列文件:
1)外保溫系統(tǒng)的設計文件﹑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和洽商記錄;
2)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藝;
3)外保溫系統(tǒng)的型是檢驗報告及其主要組成材料的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進場復驗報告和現場驗收記錄;
4)施工技術交底;
施工工藝記錄及施工質量檢驗記錄;
5)其他必須提供的資料。
11.5﹑外保溫系統(tǒng)主要組成材料復檢項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1.5.1、EPS板復檢項目應包括密度,抗拉強度,尺寸穩(wěn)定性。
11.5.2、EPS鋼絲網架板復檢項目應包括EPS板密度,EPS鋼絲網架板外觀質量。
11.5.3、膠粘劑﹑抹面膠漿﹑抗裂砂漿﹑界面砂漿復檢項目應包括干燥狀態(tài)和侵水48h拉伸粘結強度。
11.5.4玻纖網復檢項目應包括耐堿拉伸斷裂強力,耐堿拉伸斷裂強力保留率。
11.5.5、腹絲復檢項目包括鍍鋅層厚度。
十二? ?室內環(huán)境檢測
12.1、一般規(guī)定:
12.1.1、 土壤氡氣檢測
建設單位在新建、擴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設計前,必須進行建筑場地土壤氡濃度的測定,并提供相應的報告。取樣時間宜在基槽開挖之前,8:00至18:00之間進行,現場取樣測試工作不應在雨天進行,如遇雨天,應在雨后24h后進行。
12.2.2 、 室內空氣檢測
12.2.2.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的室內環(huán)境質量驗收,應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由建設單位委托進行。
12.2.2.2、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必須進行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檢測結果應符合表1規(guī)定
污染物 | Ⅰ類民用建筑工程 | Ⅱ類民用建筑工程 |
氡(Bq/m3) | ≤200 | ≤400 |
游離甲醛(mg/m3) | ≤0.08 | ≤0.12 |
苯(mg/m3) | ≤0.09 | ≤0.09 |
氨(mg/m3) | ≤0.2 | ≤0.5 |
TVOC(mg/m3) | ≤0.5 | ≤0.6 |
12.2.2.3、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應抽檢有代表性的房間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抽檢數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間;房間總數少于3間時,應全數檢測。
12.2.2.4、民用建筑工程驗收時,凡進行了樣板間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且檢測結果合格的,抽檢數量減半,并不得少于3間。
12.2.2.5、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中游離甲醛、苯、氨、總揮發(fā)性有機物(TVOC)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1h后進行。
12.2.2.6、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中氡濃度檢測時,對采用集中空調的民用建筑工程,應在空調正常運轉的條件下進行,對采用自然通風的民用建筑工程,檢測應在對外門窗關閉24h后進行。
12.2.2.7、當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的全部檢測結果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規(guī)范》GB50325-2001的規(guī)定時,可判定該工程室內環(huán)境質量合格。
12.2.2.8、當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規(guī)范》GB50325-2001的規(guī)定時,應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進行處理并進行再次檢測。再次檢測時,抽檢數量應增加1倍。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再次檢測結果全部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時,可判定為室內環(huán)境質量合格。
12.2.2.9、室內環(huán)境質量驗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嚴禁投入使用。
12.3、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內裝修工程驗收時,應檢查下列資料:
1)工程地質報告,工程地點土壤中氡濃度檢測報告.
2)涉及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的施工圖紙設計文件及工程設計變更文件.
3)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的污染物含量檢測報告,材料進場檢驗記錄,復試報告.
4)與室內環(huán)境污染控制有關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施工記錄.
5)樣板間室內環(huán)境污染物濃度檢測記錄(不做樣板間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