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深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特編制此管理措施。
一、深基坑開挖應事先由項目技術管理人員對開挖工程編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包括具體的安全預防措施或控制要點。安全人員要與施工人員一道了解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二、安全預防措施或控制要點應包括:
1、對施工方案安全可靠性的評價;
2、對人機作業(yè)區(qū)域的確定以及對參與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勞動紀律的要求;
3、對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實施、檢查的要求;
4、明確現場指揮即安全責任人,明確參加施工的各類人員的安全職責。
三、安全技術要求:
1、基坑施工應有支護方案;
2、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應有臨邊防護;
3、坑壁支護或放坡應與設計相一致;
4、基坑應設置有效排水措施,坑外降水有防止臨近建、構筑物危險沉降的措施;
5、坑邊荷載(積土、料具堆放,機械設備作業(yè))與槽邊距離符合規(guī)定;
6、設置人員上下專用通道;
7、施工機械作業(yè)半徑內不得站人;
8、施工機械位置堅牢;
9、有專人負責對基坑支護變形或透水先兆進行監(jiān)測;
10、垂直作業(yè)應有安全隔離防護措施,坑內人員應有安全立足點;
11、坑內應有足夠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