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每天下班前應檢查放射源是否都已入庫,并且按照要求存放。
??????? 10)?定期進行源室內及其周圍的劑量監(jiān)測工作。
??????? 6?放射源的使用
??????? 6.1?放射源使用者首先要做好實驗的準備工作,放置好防護用品。
??????? 6.2?放射源使用者需預先按照規(guī)定填寫《放射源使用申領審批單》,其本人及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放射源所屬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放射源室放射安全負責人四方簽字后才能生效,憑《放射源使用申領審批單》到放射源存儲室辦理領用手續(xù)。
??????? 6.3?放射源在領用和回交的過程中,領用人員和放射源管理員要檢查放射源是否有破損,用劑量率儀測量鉛罐口劑量率,并與原始記錄進行對比,確認無誤后雙方簽字確定。
??????? 6.4?放射源在到達實驗工作場所前,操作人員不得打開鉛罐蓋,保證放射源始終密封在鉛罐中。
??????? 6.5?操作人員在打開鉛罐取出放射源之前,必須事先設立輻射防護安全控制區(qū)(邊界劑量按小于1uSv/h控制),并懸掛明顯的警示標志牌,防止其他人員誤入;必要時,設專人警戒。
??????? 6.6?使用放射源時,需用專用的鑷子夾取,不得用手直接接觸放射源,輕取輕放,保證源的完整性;并且盡可能減少與源接觸的時間,每完成一次實驗應將放射源放回鉛罐中或關好屏蔽罐的防護門。
??????? 6.7?放射源領用者必須負責放射源領出源室到還回源室前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嚴禁杜絕放射源處于失控的狀態(tài)。如果實驗中途不再使用時,領用者要負責照看,實驗結束應立即歸還源庫,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設“小倉庫”。
??????? 6.8?實驗結束后,應對放射源得工作場所進行環(huán)境劑量監(jiān)測,確保沒有將放射源遺漏在工作場所。
??????? 6.9?操作人員完成工作后應立即洗手,身體其它裸露部位如果接觸到放射源、鉛罐、鉛磚等物品也應立即清洗。
??????? 7?放射源的運輸轉移
??????? 7.1?放射源離開或進入密云基地必須上報放射防護安全管理小組審批備案,并需要制定詳細周密的《放射源運輸轉移方案》。
??????? 7.2?嚴禁隨身攜帶放射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進入公共場所。需用公司車輛運輸放射源時,必須向行政部說明運輸?shù)膬热?,并報放射管理小組審批備案。
??????? 7.3?放射源在運輸過程中,必須擺放牢固、穩(wěn)妥;運輸車輛中途停車時,要有專人看守;除司機、押運員外,不允許搭乘其它人員。
??????? 7.4?運輸前必須經輻射防護部檢測其劑量水平,各類人員座位處的輻射水平不超過0.02mSv/h。
??????? 7.5?其他詳細事宜按照GB11806-2004《放射性物質安全運輸規(guī)程》執(zhí)行。
??????? 8?應急措施
??????? 8.1?發(fā)生放射安全異常情況(包括人員誤照射,放射源損壞、脫落等),必須立即向本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組報告,采取妥善措施,撤離人員、保護現(xiàn)場,減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響。
??????? 8.2?發(fā)生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時,必須立即報告本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組,并且保護好現(xiàn)場,密切配合公安、衛(wèi)生、環(huán)保部門工作,以便迅速查找、偵破。
??????? 8.3?發(fā)生火災時,火勢較小時,應立即用干粉滅火器撲滅火源;如火勢較大無法撲滅時,應迅速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本部門放射安全負責人和放射安全管理小組,以便及時處理滅火后的具有放射源的現(xiàn)場。
??????? 8.4?實施細則按照《放射事故及意外事件應急處置預案》(NTRPD/M-05001)執(zhí)行。
??????? 9?相關記錄
??????? 9.1?《放射源管理記錄本》
??????? 9.2?《放射源使用申領審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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