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全面負責學校的安全工作。其他職能部門負責教職工的安全教育與管理,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
二、安全工作人人都是責任人,全體教職員工均應與學校簽訂安全責任書,并承擔相應的管理與教育責任。
三、安全工作的目的是減少和避免事故發(fā)生,重點是預防,落腳點在于教育,因此應高度重視安全教育工作。
四、對學生安全教育的內(nèi)容應包括交通、消防、水電、飲食、意外傷害、刑事犯罪,自然災害等諸方面,既要重視安全知識的傳授,又要重視自救自護技能的培養(yǎng)。
五、安全教育的方法要靈活多樣,切合實際,要注意區(qū)分教育對象的年齡、性別、個性,因材施教。
六、要充分利用學校、家庭、社會的一切力量和資源,對學生進行立體化的安全教育。
七、安全工作應分工明細、職責落實。門衛(wèi)應嚴把入門關,禁止外來車輛與人員隨便進入;固定資產(chǎn)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教學、活動的設備設施與場地,消除安全隱患;治保人員應定時巡邏檢查,杜絕違法犯罪;大隊部應定期召開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大會;班主任應定期舉行安全教育主題活動。
八、安全工作應有計劃、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jié),確保扎實開展,收到實效。
九、發(fā)生學生傷害事故應積極救治,及時報告,妥善處理,追查責任,總結(jié)反思。
十、應重視安全工作的考核與獎懲。安全工作的狀況應與學校“優(yōu)秀班主任”、“先進班級”等評優(yōu)活動以及年度考核工作相結(jié)合,要獎勵安全工作的先進個人 ??與集體,處罰管理失當、工作不作為的部門或個人。若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一切評優(yōu)、晉級、考核等均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