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保證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紀律和安全。
2、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擁擠踩踏等相關(guān)安全責任事故等的發(fā)生。
3、學校集會、做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學校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必須對集會、會操、外出活動實行全過程監(jiān)控,以防意外事故發(fā)生。
5、組織師生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大型集會、外出活動(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義務勞動、運動會等)方案必須經(jīng)校領(lǐng)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6、每次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組織者和具體責任人要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集會、出操、課間活動、外出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確保安全;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符合安全要求;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待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組織實施活動。
8、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