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安全教育要以學生為主,同時對教職員工開展教育。
二、學校安全教育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飲食衛(wèi)生安全教育;
5、用電安全教育;
6、實驗和社會實踐活動安全教育;
7、校內及戶外運動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災害的安全教育。
9、網(wǎng)絡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氣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等安全防護教育;
三、學校應在每學期初組織教職工認真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強化安全意識。
四、學校應根據(jù)學生年齡特點、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確定各年級段安全教育目標,形成層次遞進教育。使學生初步樹立安全觀念,了解學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救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tài)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加強交通法規(guī)教育,提倡步行上學,禁止未滿12周歲的學生騎車上學。
五、學校應根據(jù)有關法規(guī)和學校的布局狀況,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門的指導下,制定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師生進行應急撤離、疏散、逃生演習。
六、把放假前、開學初、冬夏季來臨前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時段,重點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飲食衛(wèi)生、校內外活動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專題教育,并傳授發(fā)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七、學校應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全國“安全生產(chǎn)月”等活動,針對安全教育的薄弱環(huán)節(jié),根據(jù)教育主題開展各種宣傳教育活動。
八、學校要積極發(fā)揮校外法制副校長的作用,每學期都要對全體師生進行法制安全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