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運動場地、設施的管理制度
1、運動場地及運動設施是開展好學校體育工作的保證,因此,設立專人負責場地的維護。布局的調整,設施的更換,并保證群體活動有場地器材并能順利開展。
2、對室外體育設施每學年進行一到三次的檢修、油漆,做好檢修、更換工作,保證能服務與學校各種大型活動的開展及群眾性課外體育鍛煉。
3、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場內防止傷害場地的現象發(fā)生。
二、體育課安全防范措施的規(guī)定
1、嚴格杜絕無老師輔助的“放羊式”體育活動的現象出現。上體育課大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大,還要用好多種體育器械,上課衣著我校制定以下要求;
(1)上衣、褲子口袋里不要裝鑰匙、小刀等堅硬、尖銳鋒利的物品。
(2)不要佩戴各種金屬的或玻璃的裝飾物。
(3)頭上不要戴各種發(fā)卡。
(4)盡量不要戴眼鏡。
(5)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應當穿運動鞋或一般膠底布鞋。
(6)衣服要寬松合體,要求學生最好穿著運動服。
2、體育課前學生認真做好準備運動,課后做好放松運動。帶有器材的體育課教學內容,老師一定要給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做好保護與幫助工作。
3、各班所任教師必須給自己的學生經常進行運動鍛煉安全教育。學生在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期間出現意外傷害情況時,由當天的指導教師負責及時處理,并承擔教師責任。
4、新生由家長填寫學生身體情況表,交給學校以作體育運動時參考。
三、運動會安全措施的規(guī)定
1、學校組織的各種運動會均需先寫活動計劃和安全責任管理措施交學校審核訂正,方能實施。
2、運動會前期訓練器材的發(fā)放必須要各班主任憑借條從體育組將器材借出并口頭協議安全措施。訓練結束以后,按規(guī)定交還器材。訓練中出現的運動損傷均由借器材人負責。
3、運動會中,設立會場器材專管人員。
4、運動會期間,學生出現意外情況,由當值裁判及時反映并妥善處理。
四、社會實踐活動措施的規(guī)定
1、學校依靠各部門配合,對周邊治安環(huán)境進行治理。
2、通過校會、班會,每學期進行二至五次校內外安全教育(交通安全)。
3、將學校作息時間表和學生放假時間通知、印發(fā)到家長。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義務勞動、各項運動會、長跑活動、社會實踐等活動時都要制定活動安全預案,并上報主管領導、學校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