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在醒目位置張貼消防安全承諾書,實名確定單位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及各級、各崗位應當依法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和責任。
第二條 學校應在主要出入口應設置“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在顯著位置和每個樓層提示場所的火災危險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線,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三條 所在建筑應依法通過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備案抽查。
第四條 單位消防安全條件達到:
1、用火、用電無違章,不超負荷用電,不擅自拉接臨時電線;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3、室內(nèi)外消火栓完整好用,滅火器材配置齊全,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正常,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完好;
4、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使用符合有關(guān)國家消防技術(shù)標準要求;
5、疏散通道、門窗上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6、無違章設置集體宿舍;
7、未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裝修;
8、集體宿舍設置用電超載保護裝置;
9、化學試劑、燃油、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使用符合有關(guān)規(guī)定;
10、食堂、灶間煙道定期清洗。
第五條 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nèi)設部門負責人每周應開展一次防火檢查。
第六條 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有學生參加的演練,并結(jié)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高等院校應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
第七條 實名落實消防巡查責任。學校應確定防火巡查人員、內(nèi)容、部位和頻次。其中,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單位)應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應不少于2次,教室、實驗室、圖書館、校醫(yī)院等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八條 實名落實消防設施維保責任。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學校應當與具有資質(zhì)的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企業(yè)簽訂維護保養(yǎng)合同,每半月對自動消防設施至少模擬啟動一次,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維護保養(yǎng),確保完整好用。
第九條 實名落實控制室值班人員責任,消防控制室應當懸掛各類規(guī)章制度和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流程圖,實名確定值班人員并公布,實行24小時雙人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員必須經(jīng)消防職業(yè)技能鑒定合格并持證上崗,能夠熟練掌握應急程序和操作消防控制設備。
第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將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種類、性質(zhì)、數(shù)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等報學校消防管理歸口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熟知以下內(nèi)容:
1、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消防安全職責;
2、本單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教職員工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熟悉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掌握火災防范措施,每天進行本崗位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本崗位火災隱患。消防志愿者可開展日常防火檢查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應明確一定數(shù)量的疏散引導員,火災發(fā)生時,疏散引導員應通過喊話、廣播等方式,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要求通知、引導火場人員正確逃生。發(fā)生火災時,正在授課的教師應組織學生疏散逃生。大排查大整治活動期間組織全校師生參加一次“生命通道體驗活動”。
第十四條 學校應至少確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識的教師擔任消防安全課教員,并選聘消防專業(yè)人員擔任學校的兼職消防輔導員。
第十五條 各級各類學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內(nèi)容,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開學初、放寒(暑)假前、學生軍訓期間,對學生普遍開展專題消防安全教育;
2、結(jié)合不同課程實驗課的特點和要求,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組織學生到當?shù)叵勒緟⒂^體驗;
4、對寄宿學生開展經(jīng)常性的安全用火用電教育。
第十六條 中小學校應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采取專題教育、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網(wǎng)絡、廣播、校內(nèi)報刊等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學階段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階段應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guī)、防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七條 高等學校應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wǎng)絡、廣播、校內(nèi)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guī)、防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
第十八條 學校應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第十九條 學校教職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了解消防法律法規(guī);
2、掌握消防安全職責、制度、操作規(guī)程、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掌握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4、掌握有關(guān)消防設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