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要求
市管機動車輛和廠內行駛的機動車輛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為保障機械公司機動車輛的交通運輸安全、防止和減少車輛傷害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管理細則。
2、? 管理部門職責
2.1? 綜合管理部:
2.1.1是公司市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門;
2.1.2負責市管機動車駕駛員的定期復訓、日常班組學習以及車輛年檢審證、車況、車貌、安全駕駛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
2.1.3負責公司市管機動車輛的
2.2?? 技術質安部:
2.2.1負責廠內機動車輛交通行駛安全,負責廠內機動車輛駕駛員的定崗培訓取證復證工作;
2.2.2負責計劃和組織每年度的廠內機動車輛監(jiān)督檢驗工作,各部門按計劃進行實施;
2.3?? 生產(chǎn)運行部:
2.3.1負責車輛的購置、變更、報廢及廠內機動車輛維修工作,建立車輛維修檔案臺帳,保持機動車輛完好行駛;
2.4?? 各部門按公司規(guī)定負責本部門車輛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對機動車輛的安全要求
3.1?? 廠內機動車輛(限在廠內行駛的各類機動車輛如鏟車、電瓶車等)必須取得車輛號牌、方可行使;
3.2?? 車輛號牌必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并保持清晰;
3.3?? 廠內機動車輛按規(guī)定的時間接受定期檢驗;季度檢查由技術質安部進行;月度和日常檢查由使用部門進行;
3.4?? 各類機動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必須保持齊全有效,行駛途中發(fā)生故障應停車修復后才能繼續(xù)行駛;
3.5?? 機動車輛所在部門要建立車輛保養(yǎng)制度,實行三級保養(yǎng)制度、定期進行小修、中修、大修;
3.6?? 嚴禁非防爆車輛進入防爆區(qū)域;
4、?? 車輛裝載的安全要求
4.1?? 車輛裝載不得超過核定的載重量;
4.2?? 車輛裝載物件的高度、長度和寬度限制,交通管理的規(guī)定執(zhí)行;
4.3?? 裝載不可解體的物體、滾動貨物超過規(guī)定時或在惡劣環(huán)境、氣候條件下進行特殊裝卸作業(yè)的,必須經(jīng)所在區(qū)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批準,指派專人押車,按指定的路線、時間和要求行駛,并制訂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
4.4?? 裝載的物件應均衡堆放、捆扎牢固,車輛側板和后欄板應關好、栓牢。物體長度超過后欄板時,不得遮擋號牌、轉向燈、尾燈和制動燈;
4.5?? 裝載散狀、粉狀或液態(tài)貨物時,不得散落或滴漏在車外,防止散落飛揚及損壞路面;
4.6?? 鏟車、電瓶車等在鏟運物件時,鏟件升高不得超過全車高度的三分之二,在鏟運時鏟件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0.5m;
5、?? 機動車輛行駛的安全要求
5.1?? 車輛進入廠區(qū)應自覺遵守交通標志、標線的規(guī)定,在廠區(qū)大門、路口、轉彎處的限速為5公里/小時,廠內道路直行限速為20公里/小時;
5.2?? 車輛在下速地點、路段時執(zhí)行下列限速規(guī)定:
限速地點、路段及環(huán)境情況 | 最高行駛速度(公里/小時) |
裝卸作業(yè)區(qū)、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設有警告標志或轉彎、調頭時、貨運車輛載運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時 | ? 15 |
結冰、積雪、積水的道路,惡劣天氣 | 10 |
進入廠房、倉庫大門、停車場、加油站、上下地中衡、危險地段、生產(chǎn)現(xiàn)場、倒車 | ? 5 |
5.3?? 同向行駛的機動車輛,前、后車之間應根據(jù)車輛行駛速度、路面和氣候情況,保持隨時可以制動停車的距離;
5.4?? 機動車倒車時,駕駛員須先察看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才能倒車。在裝卸區(qū)、貨物堆場、廠房、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駕駛員的同側進行指揮;
5.5?? 廠區(qū)內不得隨意停車、停車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面積以外不防礙交通的地點,不得逆向停車;
5.6?? 駕駛員離車時,應拉緊手閘、切斷電路、帶走車鑰匙、鎖好車門。
6、?? 對機動車駕駛員的要求
6.1?? 廠內車輛駕駛員,必須取得相應管理部門核發(fā)的廠內駕駛證方可駕駛車輛;
6.2?? 廠內車輛除了在崗專、兼職駕駛員之外,其他人員嚴禁駕駛,不得擅自將“駕駛證”、“行駛證”或“操作證“借給他人使用;違反規(guī)定而發(fā)生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安全責任和經(jīng)濟責任,并追查該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6.3?? 不得駕駛與執(zhí)照(操作證)不相符的車輛;
6.4?? 廠內車輛進出廠門應主動停車接受檢查;
6.5??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安全操作規(guī)程,出車前應對車況作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完好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6.6?? 駕駛室內不得超載座人,無駕駛室的各類廠內機動車不得隨車帶人;
6.7?? 嚴禁酒后駕駛車輛,不得在行駛時吸煙、飲食、攀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
6.8?? 身體過度疲勞或患病有礙行車安全時不得駕駛車輛;
6.9?? 廠內車駕駛員應參加車輛交通安全部門組織的安全學習,不得無故缺席;
7、?? 違章處罰
7.1?? 廠內車輛在廠內行駛違章時,按氯堿公司交通安全辦公室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7.2?? 廠內機動車輛交通事故按氯堿公司交通安全辦公室發(fā)布的有關規(guī)定和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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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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