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本標準規(guī)定了榆北折返段機車、車輛防溜、防火規(guī)定。
1.2 本標準適用于外勤司機和專職以及義務消防工作的有關人員。
2 防溜的規(guī)定
2.1 段內調車作業(yè)嚴禁溜放和手推調車。
2.2 段內停放的機車車輛必須實施防溜措施,外勤司機負責監(jiān)督檢查。
2.3 運用機車的防溜工作由乘務員負責,外勤司機監(jiān)督檢查。
2.4 庫內車輛防溜工作具體由外勤司機監(jiān)督檢查。
2.5 停放的內燃機車,必須擰緊手制動機,鐵鞋防溜,小閘制動。
2.6 電力機車的防溜工作,由北機地勤人員負責。
2.7 對折返段內停留車輛施行兩頭防溜,防溜鐵鞋放置在防溜方向車輛輪下。
2.8 段備內燃機車的防溜工作由外勤司機負責。
2.9 鐵鞋編號為南1-1,南1-2,南2-1,南2-2,,南3-1南3-2,北1-1,北1-2,北2-1,北2-2,北3-1,北3-2,分別用于1道、2道、3道南北兩端防溜。
2.10 鐵鞋保管按段細規(guī)定辦,由外勤調度員負責。交接必須交清鐵鞋放置股道位置,并標明在線路占用板上。
2.11 1、2、3、4號扳道房各配備鐵鞋2支,編號為扳1—1號、扳1—2號、扳2—1號、扳2—2號、扳3—1號、扳3—2號、扳4—1號、扳4—2號,由扳道房扳道員負責保管。
2.12 鐵鞋應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丟失,扣責任者當月生產獎金。
3 防火規(guī)定及性質機構
3.1 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規(guī)定,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生產,行政管理計劃,做到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2 車間相應的成立義務防火工作領導小組。
3.3 防火工作領導小組,由車間主任、書記擔任組長,成員由各工班長組成。
4 工作職責范圍
4.1 車間義務消防員要負責段內所有初起火災地補救工作,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4.2 要堅持巡回檢查制度,執(zhí)行“抓小放大”“預防為主”的方針,定期做好消防器材的檢查、及時更換不良器材。并搞好車間的防火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員防火意識,做到重點崗位人員熟練滅火器的使用。
4.3 堅持每月要召開一次防火工作會議,對于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隱患要向上級有關部門及時匯報并積極處理。
4.4 要把消防工作納入工作日程,增強消防意識,愛護消防設備和器材,一旦發(fā)生火情,要迅速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工作。
5 檢查與考核
5.1 本標準按第2、3、4章內容進行檢查。
5.2 本標準按折返段規(guī)定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