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小時巡回檢查一次,每班至少巡回檢查八次。
2、巡回檢查的人員應包括司爐帶班長,當班司爐工和水處理化驗人員。
3、巡回檢查的內容:水位、壓力燃燒是否正常;鍋爐輔機運轉是否正常;鍋爐受壓部件有無泄漏和其他異常情況;用汽負荷的變化情況。
4、巡回檢查路線:由上煤、給水、爐前、爐后、爐上、爐下、爐內(看火)、爐外(查輔機)到除碴、除塵、閥門、儀表等逐一檢查。
5、巡回檢查的記錄,要求每次巡回檢查都要做好原始記錄,記錄各種設備、運行情況和參數(shù),所有顯示記錄和儀表上的數(shù)據(jù)都要記錄清楚,不許用√,×代替。
6、按照上述巡回檢查的內容和路線,認真做好巡回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