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梯發(fā)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按國家規(guī)定,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或部門,發(fā)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不能正常運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設備事故)和嚴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設備爆炸事故)后,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2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并報單位領導批準,成員人員必須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yǎng)人員。
3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必須參加。
4演習內容、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準后實施。
5演習結束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情況作書面記錄,并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