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安全消防工作,確保安全經(jīng)營,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定分管負責人,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搞好安全消防宣傳教育,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教育,普及安全消防常識,增強安全消防意識,提高安全技術,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二、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每次的檢查做好記錄,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采取措施。
三、嚴禁在走廊內(nèi)、樓道內(nèi)堆放物品,嚴禁在樓道內(nèi)焚燒廢紙、廢物。
四、嚴禁在辦公室吸煙,不得隨意亂丟煙蒂、火柴棒;嚴禁將煙灰缸中的煙蒂、煙灰倒入紙簍,以防余火造成火災。
五、辦公室、店面、倉庫等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酒精爐、日常工作中使用的微機、飲水機下班后必須關閉電源開關。
六、所有消防器材設施,定期進行檢查并保證有效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搬動、拆除、破壞;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消防器材造成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七、接觸危險化學品時,應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運輸危險化學品,應選用有資質(zhì)的車輛和司機,如發(fā)生險情,應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的特性立即進行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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