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險化學品管理
1.目 的
1.1.加強對危險物品的管理;
1.2.保障員工的安全健康;
1.3.保證生產安全,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1.4.保護環(huán)境。
2.責 任
2.1.項目部安全科負責執(zhí)行本制度;
2.2.項目部全體員工履行本制度。
3.內容
3.1.凡在項目部范圍內儲存、使用化學品的科室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3.2.本制度所指點的化學危險品是指國際分類標準中的易燃、易爆物質、壓縮氣體、有毒、有害、有腐蝕性幾類危險品;
3.3.使用化學危險品的部門,要建立可行的管理、儲存、運輸、使用規(guī)則;
3.4.化學品必須設立專用倉,且要遠離作業(yè)人員,由專人管理;
3.5.項目部所購之危險品必須要有省級檢驗部門測定的相關安全數(shù)據(jù)。如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燃燒性等安全資料,并且有符合國際的標志和包裝;
3.6.使用危險品的部門,要根據(jù)危險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降溫、防潮、防靜電及隔離等措施;
3.7.使用危險品的部門或個人,必須遵守項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動火管理,采取防火措施;
3.8.部門使用的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專用的儲存柜內,并且領用量不能超過一個工作日的使用數(shù)量,超過一個工作日使用的危險品,當班必須存放于專用倉庫;
3.9.危險品倉內儲存的危險品,應符合以下要求:
3.9.1.危險品要分堆存放,堆向要有安全距離,不準超量儲存;
3.9.2.遇火、遇熱或在陽光照射下,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之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或熾熱的地方存放,應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
3.9.3.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危險品,不準存放于同一地點;
3.10.危險品倉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對進入倉內之人員要采取防火措施;
3.11.危險品出入庫必須檢查和登記,分類存取,定期檢查;
3.12.配備適合的器材及通風裝置;
3.13.危險品出入庫時,要遵守下列規(guī)定:
3.13.1.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跌落;
3.13.2.遇熱及明火容易引起燃燒和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在存放過程中,要采取隔熱防火措施。
二、爆炸物品管理
1.總 則
1.1 為了規(guī)范小龍一標項目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護小龍一標項目生命財產安全和施工安全的順利進行,根據(j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投資項目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小龍一標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1.2 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堅持“誰使用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小龍一標項目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管理責任,安全科負責對使用過程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安全檢查、監(jiān)督,負主要管理責任。安全科每個季度定期到施工點進行安全檢查,查處存在的安全隱患,追究責任,并要求立即整改。小龍一標項目相關部門和人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協(xié)助安全員共同做好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1.3 本辦法所指爆破物品是: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等易燃易爆物品。
1.4爆破物品安全監(jiān)督和管理部門應遵循積極預防、從嚴管理、服務各施工部門、保障安全生產的原則。
1.5 小龍一標項目各科室和個人對違反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的行為有舉報的義務,對舉報有功的人員,小龍一標項目安全管理部門應給予獎勵。
1.6小龍一標項目每個人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2.監(jiān)督管理
2.1小龍一標項目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應每10天對爆炸物品庫存、發(fā)放登記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并認真記錄檢查情況,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立即發(fā)出整改通知單,并向單位負責人匯報檢查情況和處理意見,跟蹤檢查整改情況。
2.2小龍一標項目安全科對小龍一標項目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按照規(guī)定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2.3對于違反爆炸物品購買、運輸、存儲、使用等行為安全科應報請單位負責人進行嚴肅處理,對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4對不嚴格按照爆炸物品管理程序規(guī)定建庫、審批、購買、運輸、存儲的,簽領手續(xù)不齊,登記不清,爆炸物品帳目不符,以及違規(guī)實施爆破作業(yè)的,私購、私藏爆炸物品的處于相關單位每次15000元的處罰,并限期整改,對違規(guī)操作或使用不當?shù)?,處于每?000元的罰款。
2.5 爆炸物品在運輸、存儲、使用過程中發(fā)生丟失、被盜或者其他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對責任單位處于5—10萬元的罰款,并對單位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處以每人5000元的罰款。
3.附 則
3.1本辦法由小龍一標項目安全科負責解釋。
3.2本辦法自發(fā)文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