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液氨儲罐的安全運行和各種安全防范設施的安全可靠,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如下液氨儲罐巡檢匯報制度:
1、生產班組的設備巡檢必須兩人進行,每兩小時對液氨儲罐進行一次巡檢。
2、生產班組每班對各種安全防范設施和防護用品進行一次檢查,確保其狀態(tài)良好。
3、工段和分廠每天對各種安全防范設施和防護用品進行一次檢查,對班組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消除。
4、工段和分廠每天對液氨儲罐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巡檢。
5、公司生產管理部主管領導每周對液氨儲罐和各種安全防范設施和防護用品進行一次巡檢,對分廠提出的問題積極協(xié)調解決。
6、液氨儲罐的巡檢必須詳細記錄液氨罐的液位、壓力、溫度等數據。
7、休息日和法定假日期間分廠巡檢由分廠值班領導負責,其余時間由分廠生產主管領導和安全主管領導負責。
8、分廠每半個月向公司生產副總書面匯報一次液氨儲罐的運行情況,并簽字存檔
9、分廠每月向公司主要領導書面匯報一次液氨儲罐的運行情況,并簽字存檔。
10、本管理制度從2013年10月1日起執(zhí)行。
動力分廠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