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圍
對不合格產品進行識別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付。
適用于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產品發(fā)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2職責
2.1質檢部是不合格品控制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不合格品的評審工作。
2.2各有關部門主管人員負責不合格品的控制工作。
2.3市場部負責將交付或使用過程中發(fā)現的不合格品信息及退回產品反饋到質檢部。
3定義
3.1不合格品:狀態(tài)未經標識或可疑的產品。
3.2返工: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對其所采取的措施。
3.3返修:為使不合格品滿足使用要求而對其采取的措施。
3.4讓步:對使用或補修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產品的書面認可。
3.5廢品:不能返修及讓步使用的不合格品。
3.6可疑產品: 沒有標識、懷疑可能是不合格的產品,或混有不合格品的產品。
4工作程序
4.1不合格品的識別
4.1.1不合格品包括:經檢驗不合格的原材料、返工品、返修品、廢品、客戶退回的不合格品。
4.2不合格品的評審
4.2.1采購產品的不合格品由質檢部長組織評審,市場部長和生產技術部長參加評審處置。
4.2.2過程及最終產品的不合格品輕微的,由負責該區(qū)域的質檢員和技術部的技術人員評審處置;涉及影響安全和性能的,由質檢部部長和生產技術部長參加評審處置。如發(fā)生重大不合格時,由管理代表或經理評審載決。
4.2.3客戶退回的不合格品,由質檢部進行評審。
4.2.4評審過程中,由質檢部進行記錄,如實記載評審意見和結論,并將處置決定填寫“不合格品評審記錄”,經審批后通知有關部門。
4.3不合格品的標識、記錄和隔離(可行時)
4.3.1采購產品/半成品/成品經確認不合格時,由倉庫管理員/質檢員進行標識隔離;
4.3.2“檢驗記錄”要明確記載不合格品產生的時間、工序、批次、生產設備和有關責任人及數量。
4.4不合格品的處置
4.4.1處置決定為返工的,由操作者進行返工并自檢合格,由質檢員重新進行檢驗。
4.4.2處置決定為返修后讓步、接收的,由生產車間按“返修工藝”進行返修后,由質檢員重新進行檢驗并記錄。
4.4.3處置決定為直接讓步接收的,由質檢員收存“不合格品評審記錄”,并填寫檢驗記錄,放行產品。
4.4.4處置決定的拒收的采購物資,由質檢員收存“不合格評審記錄”,出具“退貨通知單”,通知原料倉庫、雜品庫和采購部門,由采購部門辦理退貨、拒收或索賠。
4.4.5處置決定為報廢的過程產品、最終產品,由質檢員收存“不合格品評審記錄”,填寫檢驗記錄,并監(jiān)督報廢處置。
4.5不合格品的控制要求
4.5.1當不合格品是在入庫后或開始使用后才被發(fā)覺,質檢部應及時做好相應記錄,并采取適當措施進行追溯,應從發(fā)現問題點向前追溯到材料庫存及供應商,向后追溯到制程產品、成品庫存及客戶。采取相應的隔離、復檢及追回措施。
4.5.2未識別或可疑狀態(tài)的產品,應先按不合格產品進行隔離、標識,進行復檢。
5、相關文件
5.1《記錄控制程序》
5.2《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檢驗規(guī)程》
6、相關記錄
6.1<退貨通知單>
6.2<不合格評審記錄>
6.3<不合格品統(tǒng)計表>
6.4<返工/返修通知單>
6.5<報廢通知單>
6.6<讓步接收/降級使用通知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