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業(yè)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2. 凡患有“五病”(即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者)和有發(fā)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wèi)生病癥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yè)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fā)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qū)內脫去工作服。?
4.操作前、上廁所后、處理生食物、動物或廢物等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具體方法見洗手消毒操作規(guī)范)。 ?
5.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qū),不得在食品處理區(qū)內抽煙、飲食及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活動。 ?
6.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宜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