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按規(guī)定定期巡視設備運行情況;
2、密切注意設備運行狀態(tài),做到腿勤、眼尖、耳靈、手快、腦活,及時發(fā)現和處理隱患;
3、值班人員接到維修報告時,應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前往修理;
4、發(fā)現設備故障,當班人員無法處理,應報告上級派人處理;
5、值班人員因特殊情況要調班,必須事前報請工程師同意。
四、報告制度:
(一)下列情況報告班長:
1、主要設備非正常操作的開停;
2、主要設備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3、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4、運行人員短時間暫離崗位;
5、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維修人員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況必須報告值班工程師(主管):
1、重點設備除正常操作外的調整;
2、采購新的運行方式;
3、主要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4、系統故障及檢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或代換、加工修理;
6、加班、換班、補休、病假。
(三)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總工程師:
1、重點設備發(fā)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2、影響營運的設備故障或施工;
3、系統運行方式較大改變;
4、重點設備主要零部件改換;
5、系統及主要設備技術改造或移位安裝;
6、系統及設備增改工程;
7、班組結構調整;
8、工程師(主管)病假、事假、補休、換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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